内容提要: 法理学不应被降格为琐碎的技术,而应坚守精神的高度,应为一种德性的法律生活提供精神的牵引与人文的支撑。法理学界在围绕法律全球化、法律理想图景、法制现代化、法治与和谐、法治与社会公平、人权保障、司法改革、法学方法论等问题展开的研究中,中国意识、问题意识、实践意识的日渐凸现,加速了法理学研究的分化与聚合、进深与提升。取道中国,立足当下,发乎问题,关注实践,将是未来中国法理学成长的支点。
关键词: 法理学;中国性;问题性;实践性
二、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究
三、人权哲学与权利保障理论研究
徐显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 齐延平,山东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