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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超越校正性正义

  

  冉阿让盗窃卞福汝主教的银器,被警察抓获。当警察将冉阿让带到主教面前取证时,主教却问冉阿让,那两个银烛台也是送给他的,为什么不拿走?等到警察走后,主教对冉阿让说:“不要忘记,永远不要忘记您允诺过我,您用这些银子是为了成为一个诚实的人。”

  冉阿让回忆不起他曾允诺过什么话,他呆着不能开口。主教说,那些话是一字一字叮嘱的。他又郑重地说:“冉阿让,我的兄弟,您现在已不是恶一方面的人了,您是在善的一面了。我赎的是您的灵魂,我把它从黑暗的思想和自暴自弃的精神里救出来,交还给上帝。”

  这是雨果的名著《悲惨世界》中一个情节。在后来漫长的一生中,冉阿让在万般艰难中依然坚持做一个诚实、善良的人,充满慈悲心的人,从最初的囚犯成为一个最终的伟人,这一过程都可以从上述情节中得到合理的解释:冉阿让终其一生始终记得卞福汝主教的留别赠言。

  人们也许会认为这仅仅是小说,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实际上,在现实中如此以德报怨之事绝非虚幻。且不说《悲惨世界》中的这位卞福汝主教确有其人,就是我们周围,也存在这样的人。

  近来被广为传播的李建华勇斗歹徒并救助歹徒事件,就是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李建华的事迹也并非孤案。去年,济南市出租车司机刘彦友在制服劫车歹徒后,主动替歹徒缴纳住院押金,也曾引起巨大反响。

  与卞福汝主教一样,李建华、刘彦友救助的不仅仅是罪犯们的身体,还拯救他们的灵魂。

  为社会带来秩序的,一般而言,是法律和道德。法律对人们的约束,主要集中在明显、严重损害个人权利、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行为;而道德对人们的规范,主要集中在一般性社会交往中的行为。在私德领域,它主要是用来自律的;只有在涉及公德时,道德对人的普遍约束力才会发生作用。

  法律与道德有许多交叉的内容,尤其涉及公德方面的行为,常常是与法律相关的。一个法律应当制止的行为,一般而言,也是公德所谴责的行为;但一个公德所谴责的行为,未必是需要动用法律的。

  一个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法律制度就会启动,对这个罪犯惩以刑罚,这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谓的校正性正义。这种依靠刑法和刑罚所调整的秩序,这种所谓的校正性正义,在其本质上,不是对当事损害的挽救,而是对当事损害的终止,对施害者的惩戒,对受害者的安抚,以及对其他未来可能损害的震慑。

  施害者在强力之下被迫接受惩罚,因此,所解决的问题是有限的。法律既不需要罪犯的忏悔,也无力逼迫其忏悔,它难以直指人心,触及施害者的灵魂,令其幡然醒悟。至于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罪犯在接受法律惩戒时,常有悔悟表现,这往往是综合原因的结果,例如父母之爱、爱人之爱以及社会关怀、社会谴责等等。仅仅是刑罚很难达到令罪犯悔悟的觉醒。

  在此事件的报道中,有这样一个关键细节:李建华平息了心中的恐惧,对歹徒说:“你跟我儿子年纪差不多,父母养你这么大不容易,有什么困难我可以帮你,你干吗要干这种事?现在你走吧,我不报警,要么咱们去医院。”受到触动的丁某喊了声“妈”。

  李建华女士的这一行动超越了法律的尖锐与冰冷,动之以人性中最柔软、也是最人性的力量——母爱的力量,她感动了抢劫者丁某,触动了他内心深处最渴望的母爱需求——他毕竟只是一个19岁的孩子,虽然已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

  我们无从探究这位入室抢劫者丁某的家庭背景,也不知道他在学校教育中得到了什么,更无从了解他十几年来都与哪些外界的朋友交往,但从这一声发自肺腑的“妈”中,我们听到了他对爱的呼唤,听到了他内心中隐含着的酸楚。

  当一个罪犯被投入监狱,他首先失去了自由;其次,他将混迹于更多的罪犯之中,与更多的罪犯们共度几年、几十年的时光。当他出狱的时候,他的心中会填满什么?仇恨、绝望、卑鄙还是爱、希望、高尚?确实,人和人不同,我们无法具体判断每个服刑者会是怎样的状态,但在通常情况下,恐怕是前者的概率更高一些,尤其是狱政管理方面如果严重非人性的话。

  罪犯出狱后如果没有继续犯罪,一般是因为尝试了铁窗之苦,不敢再犯罪——确实犯罪的成本太高;而那些继续犯罪的出狱者,往往是因为在监狱的环境中,接受吸收了更多的恶,受恶人恶行耳濡目染,以至于在接下来的犯罪中,往往手段更加恶劣,心肠更加歹毒。

  当代中国社会,处于一个大转型时代,伦理道德也处于急剧的变迁过程中,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与家庭内部常常产生恶性互动。旧的道德伦理体系受到极大冲击的同时,新的伦理体系尚未确立,即使那些在人类历史上本该永葆青春的道德标准——例如善良、正直、诚实、勇敢、宽容等,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因此,在新的伦理道德体系确立的过程中,首先是要稳固和促进那些千古不变的道德力量。李建华事件中出现的某些负面评价,正是这些固有道德涣散的明证。

  我们固然不必要求所有遭到罪犯伤害的人都去以德报怨,如孔子所言,以直报怨可也。但这仅仅是对人的底线要求而已。但人并不都是在底线道德状态下生活的,现实生活中就是有很多人按照较高的道德标准生活,或者按照较低道德标准生活。如果没有损害他人,没有损及公德,社会一方面应当允许人拥有“堕落”的自由,这是基本的宽容;另一方面,社会也要鼓励人们按照较高的道德水准生活,这是正常的期待。李建华女士以德报怨,在受到赞扬的同时,却也遭到一些非议,这是典型的是非扭曲。一个健康的社会固然不该以过高的道德标准要求别人,但是当一个高尚的行为出现的时候,却当报以掌声、资以鼓励,而不是喝倒彩、说风凉话。

  任何社会都一样,法律有它鞭长莫及之处。社会固然不能没有法律,但仅有法律的社会却是完全不可能的。法律的冰冷和尖锐无法替代人性的柔软与温润,惩戒也不可能取代感化。一个健康而美好的社会,正是靠着千千万万人,以种种高于法律、超越正义的爱的姿态和行动,去面对纷纭世事,去抚慰人生旅途上失足者的心灵。这样的社会,法律的根基才会是稳固的,法律也才会达到其本来的目的。(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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