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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车船税反对派与政治不成熟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车船税法(草案)》。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坦率地表达了不同意见,指责这是一部加税的法律。新华社也连续发文,对草案提出质疑,称目前车船税上调是不合时宜的。从媒体到网络,隐然形成了一个反对车船税法的联合阵线,这样的情况,在近年的立法中是比较罕见的,让人联想起美国的“茶党”。

  确实,对《车船税法(草案)》的异议,具有重要意义。现代税制的基本原则是税收法定。此处之法不是指一般的法规,而是指国民的代表机构所制定的具有仅次于《宪法》效力的法律,在中国,就是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的“法”。

  但是,中国开征的十九个税种,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系依据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外,其余税种的征收依据均为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以前,人们没有征税的法治意识,税务机构随便发布一个政令,就可以征税。后来,法治、民主理念开始引入,连政府也知道,这样做不对,应由人大来就税收立法。但是,现实已经是,行政主导税收,而且欲罢不能。全国人大便于1985年通过一个授权令,授权国务院可在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就税收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

  这样的授权毕竟是临时性的,法学界强烈要求提高征税依据的法律层级。国务院财税部门选择《车船税暂行条例》作为首部提升法律级次的地方税种,但出乎立法者意料的是,《车船税法(草案)》一公布,就引发激烈争议。

  这个法律引起的关注和争论,似乎超出于同时期处于立法过程中的其他法律草案。比如,就在最近,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人大代表法》修正案,又通过了《村委会组织法》修正案。这两部法律具有广泛影响,但与其重要性相比,媒体对这两部法律的关注相当之少。

  表面上看起来,这不难理解。《人大代表法》涉及的是政治问题,在很多人看来,这个东西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根本不去关心。除少数专家发出微弱的呼吁,几乎看不到媒体上有什么认真的讨论。至于《村委会组织法》,涉及的是农村社会政治问题,完全由城市人主导,且主要面向城市人口的媒体,不会关注其间的变化。

  车船税则涉及很多人的钱包,而汽车现在是城市人口最为关注的话题,这两个因素凑在一起,让车船税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与此享受同样礼遇的还有物业税或者房产税。近两年来,时时有媒体挖空心思地寻找政府可能开征这个税的蛛丝马迹,并且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大肆报道一番——实际上是胡乱推测一番。最近又发生了一轮,而实际上,这个税种八字还没有一撇。媒体如此关心这些根本没有发生的未来新闻,皆因为,房屋及其他背后的财富,是城市人口最热衷的话题。

  民众、媒体对两类法律制定关注度的对比,清楚地揭示了当代中国政治参与的根本特征:被动性,现实利益导向。如果拿最近在美国政坛掀起巨大波澜的“茶党”作对照,这一点就表现得更加清楚。所谓被动性是指,人们缺乏政治参与热情,对于法律的修订,对于选举等政治活动,普遍持一种冷漠态度。人们关心的就是自己的私人生活,在这个物质主义时代,就是财富。所有人都在谈论房子、谈论汽车。当然,也正因为人们具有物质主义精神,所以,政治参与冷漠症在一种情况下是例外的:一旦法律的修订涉及自己切身利益,民众就会较为关注。这种冷漠与关注,其实都表现了国民的政治意识不成熟。

  之所以说公众、媒体关注车船税法,也属于政治意识不成熟的表现,乃是因为,对车船税,以及对房产税的关心,仅与钱财有关。那些有车子的白领,完全是因为每年可能要多掏几百块钱,而关心车船税。假定立法者足够聪明,车船税法没有上调实际税率,那可能就不会有人关心这部法律,更不会有人关注,政府征收车船税的依据是什么,政府是如何制定出征税的法规或者法律的。

  问题就在于,假如人们始终不关心后两者,那么,每一次对钱财的关注,也差不多都属于迟到一步,覆水难收。一个社会怎么分配钱财,是由这个社会的政治过程决定的。一个社会,如果有这么一群人,他们很关心金钱,并且为了赚钱,不愿花费一丁点工夫去关注金钱之外的事情,包括不关心政治过程,即便关心政治,也只关心跟金钱有关的,到头来他们会发现,自己其实是在为别人赚钱。

  这就是物质主义者的悲剧。他们以为自己在最有效率地实现自己的效率,因为他们把全部生命用于追逐个人眼前的、可以计算得清的利益。但实际上,盲目的物质主义让他们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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