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的“官二代”酒驾致人死伤案已经进入第五天。虽然肇事者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但他那句“我爸是李刚”的豪言却并未因此消散,反而在网上被急剧放大,以“我爸是李刚”为题的造句接力正进行得如火如荼。据最新报道,大量现场目击学生被校方找去谈话,禁止接受媒体采访。
如果完全剥离当事人的社会身份与背景,这当然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问题就在于,该事件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原因的指向具有无法回避的唯一性:狂傲不羁的“官二代”,酒后驾驶,肇事后非但没有停车救人,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直到被学生和保安强行拦下,依然满不在乎地口出狂言:“有本事你去告,我爸是李刚”。据媒体查实,李启铭口中的“我爸李刚”确系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主管刑侦,而事故发生地河北大学新校区便在其辖区范围之内。“我爸是李刚”,这便是肇事者能够满不在乎的底气所在,也是公众对于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处理的忧虑所在。
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处理,公众的忧虑能否得以化解,当然不是当地警方一句“严格依法惩处”就可以奏效的。更不要说,最高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中就有明确要求,“对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的”一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直到现在,作为与涉案人有密切关系的李刚没有出来做任何表态,是否已经履行了主动回避的程序也不得而知。公众有足够多的理由怀疑,这宗以“交通肇事”罪名立案的案件,是否存在刻意规避可能的重罪处罚嫌疑。残酷的现实已经反复证明,这样的担心绝非空穴来风。在遭遇普遍质疑的当口,不仅是所谓的“我爸是李刚”,哪怕就是他背后所代表的一方权力,也应当主动避嫌,以期尽可能地消解公众的忧虑。遗憾的是,公众至今无法看到这样的表示。
面对突发事件,作为事发地的河北大学校方,能够做的事情其实有很多,包括校园安全管理的加强,包括师生紧张情绪的疏导,而其中也理应包括代表学校向有关部门表达师生对案件依法处理的关切,用力所能及的实际行动表明学校是跟学生站在一起的。现实却是,车祸发生伊始,便有“自称学校老师的男子”下意识地阻拦现场学生接受媒体采访,紧接着是“到处删帖,平息言论”,大量现场目击学生被校方找去谈话,被警告不允许向媒体讲述现场情况——— 偌大的校园,居然道路以目。
有知名记者在微博上发起寻找目击者的活动,呼吁当天目睹车祸发生的同学能够站出来说话。翻检已有的报道,有人说这位“官二代”一贯跋扈,也有人说这对局长父子从来低调,更有论坛消息指称“李刚欲以巨款私了”……无论如何,都需要建立在信息通畅表达的基础之上。试图寄希望于舆论关注的淡化,寄希望于阻拦学生站出来说话所形成的“情绪稳定”,都不可能遂其所愿。“我爸是李刚”究竟吓住了些什么人,现在还没有办法进行完全统计,但河北大学校方恐怕要名列其中。尽管据说“学校也是受害者”,但从上述一系列控制学生言论的表现看,河北大学校方已经(或者正在)进行着由所谓“受害者”向“共谋者”和“施害者”身份的角色转换。
无论案件最终会以什么样的罪名被认定,法律都无法完全回应因为恶性案件而诱发的担心和不满。毕竟,法律从来都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我爸是李刚”背后的诸多社会问题,很多都无法完全归类到法律范畴进行一体解决。“官二代”错位的价值观,“官本位”的社会积弊,还有已经被这些东西吓破胆的一些人和部门,需要多重的正义实现途径来共同应对:包括目击学生突破校方禁令勇敢地站出来说话,包括社会舆论连续不断地接力关注,包括每一个普通网友在微博的每一次转帖与回复……再微小的努力都有价值,再不足道的善集合在一起都会冲抵恶的横行。
目击者,请站出来。让犯罪得到法律的严惩,让恶行得到舆论的谴责,让公众的围观成为正义得以实现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