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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公民行动的力量

  

  令人愤慨和悬心的“元鼎事件”,终于有了令人欣慰的阶段性结果:据9月25日媒体报道,以关押、押送到京上访者为主业,与地方政府签协议并收取佣金的“北京元鼎保安公司”,已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拘禁和非法经营”两项罪名立案侦查,董事长张军以及总经理张杰被刑拘。

  同日,新华社发表评论《北京元鼎上演的非法勾当不能再发生》。这篇新华时评所表达的当然是正义而良好的愿望,但这种野蛮侵犯公民权利的勾当会不会再发生,事实上却不容乐观。只要截访的新“市场”仍然存在,张军的公司倒了,极可能还有“李军”来做这种非法交易,只是生意经念得更“艺术”些罢了。借用鲁迅先生的话说,这叫“战斗正未有穷期”,因为“老谱”还在不断被袭用,社会体制转型远未完成,道德底线竟不知“伊于胡底”。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我们也不必沮丧,更不能像那些贪官奸商将自己的蝇营狗苟完全卸责于社会环境。回顾元鼎公司非法行径被曝光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公民行动”对于揭露恶势力、保障人权,对于以正克邪改变我们生存的社会环境,具有何等重要的作用。

  先是9月13日,《财经网》发表特约作者林海、张一龙的报道《专业截访公司牟利年入2千万》说:至少有来自7省区的10多名赴北京上访者反映,近年他们遭遇到北京“元鼎保安公司”的非法拘禁;受截访的人士披露,他们都是被一群身穿“特勤”标志的人带上车,手机和身份证遭没收,并被带到隐密地点关押,直到他们被属地官员接走或被押回家乡。有访民事后报警,但元鼎公司人员的业务照旧,案子都不了了之。

  紧接着,《南方都市报》于9月24日发表记者龙志的长篇报道《元鼎:北京截访“黑监狱”调查》(本刊同日刊出同题报道《北京截访生意经》)。显然,记者关注并暗中调查元鼎非法截访已久。这样的新闻题材是许多记者和媒体,不愿意去碰的,因为风险定然不小。但媒体人甘冒风险,以揭示真相、维护社会正义为天职,体现的正是现代公民精神,踏出的正是公民行动的一小步。

  这里说的“公民行动”,是指站在公民的立场上,运用合法手段,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行动起来,去制止和反抗一切滥用公权力侵害人民群众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包括网络上对宜黄事件的“围观”、对作家谢朝平的声援。这种抗争通常都在合法的框架内进行,着眼于以改变个案的命运去增进公民的整体权利,以修正具体的某项行政去改良权力运作的整体机制,与西方社会的“公民不服从”并不相同。在当下中国的情境中,这样的公民行动更有针对性,也更容易取得成效。

  当下中国社会的许多怪事、丑行、劣迹虽然往往有借公权力作恶的因素,比如房地产公司的强拆民房、牛奶公司的掩盖掺毒作假等等,但这些公司本身仍是公司,而不是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元鼎保安公司虽然与地方政府签有截访合约,与公权力的不当运用密切相关,但它仍然只是一家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问题是,现在有些人是主动与权力合作,“权钱勾结”,去牟取非法利益,比如本案中的张军;有些人从事的本是正当业务,却想通过贿买权力庇护,走捷径获取暴利;有的则是半推半就地利用“潜规则”谋发展,还自以为“与时俱进”,是识时务的“俊杰”。公民行动,首先就是要敢于不屑做这样的“俊杰”。

  70多年前,鲁迅先生感叹中国的“聪明人”太多。所谓“聪明人”无非市侩、禄蠹、奴才、顺民、明哲保身的犬儒主义者。如今,这样的“聪明人”未见减少。许多这样的“聪明人”自以为得计,恰是正气不彰、有人不惮于作恶的社会根源之一。我们的社会,太需要罗昌平、龙志这样敢于铁肩担道义、勇于扶正祛邪的公民了。我深信,邪不敌正,“公道自在人心”,这不是道德说教,而是说人们从切身利害感受出发,本能地明白什么叫公平正义,捍卫公平正义的公民精神因而是具有巨大社会感召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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