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美国借助页岩气开发领域的突破,积极向清洁能源转型,推动制造业回归,并加快向“能源独立”政策目标迈进。这不仅对全球能源供求格局、制造业竞争状况、地缘政治博弈、气候变化合作产生深远的影响,更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能源安全形势日趋严峻,资源和环境约束不断趋紧。要完成现代化建设目标,我国的能源需求仍会持续增加,环境保护和减排压力将更加巨大。为此,加快发展常规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甲烷、天然气水合物(以下简称“可燃冰”)等气体清洁能源,既能有效缓解我国在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降低排放等方面面临的多重巨大压力,又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应成为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选择。
气体清洁能源是指在目前经济社会技术条件下,其常温物理状态为气态、可提供能量或动力的物质,主要包括常规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甲烷和可燃冰等物质。
气体清洁能源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使用范围广泛。气体清洁能源可以广泛地用于发电、工业、民用(家用、供暖)、交通运输(燃气汽车)等领域。二是利用效率高。从原料生产、输送至发电的全生命周期来看,气电的能效约为40%,而煤电仅为30%,前者比后者高约35%。三是可降低污染物及二氧化碳等气体排放。与等热值煤炭相比,每千立方米气可分别减排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约4.33吨和0.0483吨,而且基本不含铅尘、硫化物以及可入肺颗粒物(PM2.5)等有害物质。四是具有较好的经济性。统计数据显示,虽然目前我国气体清洁能源生产成本差距较大,但总体上看仍低于进口气价格(管道气和液化天然气)约0.1元—2.0元/立方米,比等热值汽油价格低20%—50%左右,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五是安全可靠。气体能源储存和输送便利。可用管道进行长距离输送,在一定条件下也可液化以提高储运的便利性。气电系统可接近我国电力负荷中心,不存在煤电、风电等出现的长距离输送和安全等问题,是最可靠的优质能源之一。
二、加快发展气体清洁能源已成为美国等发达国家能源战略的新方向
美国页岩气的爆发式增长和大规模利用扩大了美国国内的能源供给,改善了其能源消费结构,推进了其能源独立的进程,并正在引起全球能源供求格局的重大改变。同时也提高了美国制造业竞争力,降低对外能源依赖,加强了其在全球气候谈判中的地位。
首先,天然气、石油是制造业最重要的原材料和能源,本土低价页岩气的供给提高了美国在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等领域的竞争力,增加了制造业投资,创造了大量就业。其次,美国对外能源依赖减少,为美国在国际事务中更加积极主动提供了巨大的战略空间。第三,从全球气候政治来看,美国大量使用气体清洁能源将减少煤的使用从而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减轻其履行国际承诺的压力。事实上,通过严格的排放标准,美国已停止批准新上燃煤发电机组,这为美国在全球气候谈判中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奠定了基础。同时,美国页岩气的快速发展也极大地带动了其他发达国家积极发展气体清洁能源。欧洲各国开始规划开放页岩气开采,俄罗斯和中亚诸国也计划开发资源庞大的页岩气。与此同时,日本投入大量资金致力于可燃冰的勘探开采及其技术的研发,2013年成功地将可燃冰分离为天然气,2019年前有望将海底可燃冰采掘技术投入实际应用,届时日本将商业开采可供其消费100年的可燃冰资源。
美、日等发达国家对气体清洁能源大力投入,其目的既着眼于摆脱金融危机和经济困境,也致力于在能源和气候变化问题上把握主导权、加大国家间政治博弈中自身的砝码,更是在战略上抢占未来技术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从而为新一轮的经济增长积蓄力量,为掌握国家未来发展的主动权做好准备。
三、我国气体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已取得初步成效,政策体系已基本形成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气体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页岩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等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我国气体清洁能源产业具备了一定的发展基础并表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首先,市场供需快速有序发展,对人民生活影响程度日益加深。天然气产销增长逐年加快,占一次能源比例不断上升。2000年以来,天然气产量年均增长12%,消费量年均增长16%。2012年,天然气产量约为1075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位;消费量约1475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四位;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结构的比重为5.4%,比2000年提高3个百分点;用气人口约为2亿人,占总人口的15%、城镇人口的28%。其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基本形成“西气东输、北气南下、海气登陆”的供气格局。运输管网快速发展,到2012年底,建成基干管道(不含城市配气管道)总里程约5.9万千米,覆盖了除西藏、台湾外的所有省区,全国基干管网初步形成。再次,勘探和开发技术能力增强,装备自主化水平提高。初步形成岩性地层气藏和海相碳酸盐岩成藏等理论以及以地球物理识别为核心的气藏勘查技术。攻克超低渗透气藏经济开发以及高含硫化氢气田安全开采、集输处理和驱油循环利用等关键技术。
同时,促进气体清洁能源发展的政策体系已基本形成。目前,我国已制定并实施了气体清洁能源的总量目标、优惠上网电价等政策措施,并通过开展资源评价、组织矿业权招标、推进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建设等方式,基本建立了促进气体清洁能源发展的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一是制定并实施了《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发展规划》、《页岩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确定了国家气体清洁能源发展的近期和中远期总量目标。二是通过开展页岩气探矿权出让招标引入市场机制,进行了我国气体清洁能源矿业权市场化探索,为多种投资主体平等进入页岩气勘查开发领域创造了机会。三是出台了《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初步建立了气体清洁能源发电成本的全社会费用分摊机制。四是出台了页岩气、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政策,对页岩气、煤层气开采企业分别给予每立方米0.4元和0.2元的补贴;建立了支持气体清洁能源技术研发、示范基地建设、市场应用等各方面的财政投入政策框架。五是初步建立了促进气体清洁能源发展的税收体系,实施了对煤层气开采企业免征所得税、煤层气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等政策。
四、提升气体清洁能源的战略地位,健全和完善气体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政策,建立健全长效发展机制
为促进气体清洁能源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健全和完善一系列政策保障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提升气体清洁能源在我国能源战略中的地位,加强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通过制定和实施气体清洁能源“十二五”及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制订产业、财税、金融、人才等扶持政策,积极促进我国气体清洁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二是加快能源领域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和矿业权管理制度,扩大市场准入。尽快制定和完善《气体清洁能源矿业权管理条例》等市场准入和矿业权管理制度,明确准入方式、准入主体、准入规则以及退出和流转机制。制定民营资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本等以独资、参股、合作、提供专业服务等方式参与投资开发气体清洁能源的具体办法。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处理好气体清洁能源矿业权与其他矿业权重叠的问题,切实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强化矿业权退出机制,对拥有矿业权但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投入或产出要求的,要强制退出。
三是尽快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变化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为天然气价格最终市场化奠定基础;研究和建立上中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研究和建立国家级天然气交易市场。
四是深化我国能源领域的监管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气体清洁能源所需基础设施,包括天然气运输管网、LNG进口码头等。尤其重要的是应尽快建立天然气管网投资激励政策和管网专营化运行的监管机制,尽快实施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及向第三方提供接入服务,加强对接入条款、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的监管,为培育竞争性市场创造条件。
五是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产业技术能力。支持气体清洁能源企业转型升级,通过技术改造投资等提高生产效率;扶持掌握核心技术的骨干企业,进一步提升技术能力;加强产学研结合,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实施自主化依托工程推进气体清洁能源装备的自主化、国产化,全面提升本土化气体清洁能源设备技术水平。
六是加强气体清洁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要继续扩大我国与其他国家在气体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技术合作,共同推进气体清洁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统筹国内、国外气体清洁能源的供给,在经济合理、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积极扩大进口(管道气和LNG),并在气源地分布、运输方式等方面适度多元化以分散供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