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长期以来,人们陷入“认识”民主的历史性困局之中。达尔之前,人们要么用民主的理想来衡量民主的现实,要么用现实的民主观照民主的理想,造成民主的理论与现实的困惑。达尔颠覆了传统的民主的认识方法论,将民主区分为理想的民主与现实的民主,并提出了各自判断的标准。对民主的这一类型学的区分,是达尔现实主义的民主情怀的直接成果,是达尔对民主认识方法论供给的重大贡献。
自从民主在古希腊生根发芽以来,在“什么是民主”的问题上,人们一直争论不休。民主理论家科恩也认为,“由于滥用辞藻,认识混乱,以及某些甚至是故意欺骗,民主一词已大大失去它原有的涵义。在政治领域中,民主几乎可用于任何范畴,因而,它也几乎失去了任何意义。”①民主是一个富有争议性的概念,人们对此观点迥异,其中有很复杂的历史与现实的缘由。造成人们民主观念混乱的诸多缘由中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长期以来人们没有找到一种极具解释力的方法论基础———民主认识方法论,即人们无法正确区分民主的理想与现实,常常将二者混淆。只是到了达尔这里,才真正实现了这种民主认识方法论的转变,即成功区分了理想的民主与现实的民主的界限,并以此作为讨论民主问题的逻辑起点。
一、“认识”民主的历史性困局
民主是什么?这是人们面对民主或曰追求民主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这涉及到如何“认识”民主即认识民主的方法论问题。不同的人对民主的不同评判和研究,其实就是从不同的视角认识民主的过程。在近代以前,由于民主只是零星地存在于小规模的相对民主化的城邦国家中,人们对民主的认识比较单一,也比较肤浅。19世纪之后,随着相对民主化的民族国家开始出现并逐渐扩张到世界的各个角落,人们开始从不同的视角认识、研究民主。20世纪之后,研究民主、评判民主、对民主的形态进行分类等逐渐成为西方政治思想研究中的显学。由此,也产生了一批以民主为重点研究对象的学者,如熊彼特、乔·萨托利、亨廷顿、戴维·赫尔德、库恩、罗伯特·达尔等。对于民主的分类,旨趣相异的学者设定了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视角对民主进行了不同的划分。在学者中最为流行的做法,就是从时间上将民主区分为古代民主与现代民主,或者称为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熊彼特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将民主划分为古典民主与现代民主。若是以阶级属性作为判断标准,我们又可以将民主区分为奴隶主阶级民主、资产阶级民主及无产阶级民主。乔·萨托利在《民主新论》中将近代以来的西方民主划分为法国式的理性主义民主和英美式的经验主义民主。②英国政治学者戴维·赫尔德在《民主的模式》一书中将人类历史中出现过的民主范式概括为八种,即雅典民主制、保护型民主制、发展型民主制、直接民主制、竞争性精英民主制、多元民主制、合法民主制和参与民主制。这八种民主范式大体可以被归纳为两大类型,即直接的或参与的民主和自由的或代议的民主。学者们对民主的这些分类,有助于人们深化对民主的认识。但是,这却无助于缓解人类遭遇的多重历史性困局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民主的价值与事实的紧张和背离。
长期以来,人们追求民主,以民主为理想,但是现实中的民主似乎总是不能满足人们的民主理想。更有甚者,按照民主的理想设计的具体的民主制度,产生的结果却是不民主的甚至是反民主的。这样,就产生了民主的理想与民主的现实的背离。在人类的发展史中,人们在诸多领域常常为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异而困惑,这不足为奇。问题是,人们长时期混淆了民主的理想与现实。这样,就“在现代社会中较为普遍地存在这样一种矛盾现象:一方面,人们享受着已取得的民主成果,并高唱民主颂歌;另一方面,又不满于自身所处的民主现实,抱怨自己的民主权利得不到充分实现,对现实中的民主产生种种不满情绪”③。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人们无法分清民主的理想与现实,无法正确把握民主理想与民主现实的静态差异与动态统一。
近现代以来尤其是代议制在政治生活中被广泛采用以来,这个问题变得更为突出。被密尔称为“现代的伟大发现”的代议制的施行,使现代民主扩大了自己的范围和基础,但是,这种范围和基础的扩大以民众丧失直接参与的实质性内容为代价,“较多的民主意味着更少的实质”④,并导致了实质上的不平等,产生了民主的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这也正是达尔的困惑,“我们所称的‘民主’,范围固然更广了,但深度却不如以前———扩展到越来越多的国家,但民主的质量却变得越发得虚弱?”⑤萨托利因此说,今天我们突出地面对着事实与价值之间的紧张关系。古典民主论不曾以任何系统的方式把理想制度与现实加以区分。直到20世纪40年代还不存在规范的民主论同经验的民主论的划分,而今天我们都对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十分敏感。⑥20世纪40年代之前,在民主的问题上,人们要么用民主的理想衡量民主的现实,要么用现实的民主衡量民主的理想。
人们在此问题上的混乱之深,令达尔十分不解。他在《论民主》一书中指出,讨论民主的时候,最让我们迷惑的,或许莫过于一个简单的事实:“民主”既是指一种理想,又是指一种现实。我们常常划不清两者的界限。如果不把理想的民主与现实的民主的含义弄清楚,人们就会各执一词,不能沟通。并且,这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遗憾的是,这甚至在那些对民主的思想和实践如数家珍的学者当中,也时有发生。⑦人们为民主的理想与现实的背离而困惑,一个客观缘由就是民主的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着难以消弥的鸿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者说任何一种民主形式可以声称,自己是完全意义上的民主国家,运行着最为完善的民主形式。现实的状况是,“在任何一个国家,在理想的民主和现实的民主之间,鸿沟都实实在在地存在”⑧。
毋庸置疑,理想的民主意味着人民的统治、人民主权、社会自治、人的基本权利得到平等实现。而现实中的民主的实际情况与理想的民主相距甚远,它以政府的存在为前提,只能是少数统治多数这一既定事实下的民主。现实中的民主不可能是完全平等的、人人直接参与的民主。但是,我们不能由此否认现代民主的“民主”性质。民主理想的实现不可能一步到位,它的实现只能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并且,现实民主的新实践反过来又促进了民主的理想、民主本身的发展。我们不能用老的观念来衡量新的形式。
缓解、逐步消除民主的事实与价值之间的紧张关系,这一历史性难题最终是由达尔破解的。达尔在认识论上将民主区分为理想的民主与现实的民主两种类型。当然,与达尔同时代的约翰·邓恩和萨托利也主张将民主区分为理想的民主与现实的民主,但他们只是提出了问题,而没有作进一步的深入探讨和研究。1979年,在《面对未来的西方政治理论》中,约翰·邓恩就宣称:“当今世界上存在着两种发展完备但却截然不同的民主理论———一种是意识形态化的,调子低沉;另一种则分明是乌托邦式的。”那调子低沉的意识形态化的民主只不过是一种弊端最少的体制。相比之下,那公开宣扬乌托邦观念的民主则预见到这样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所有社会制度都代表着所有人的利益。前者是出于现实上的考虑,但很不鼓舞人心。后者可能比较鼓舞人心,但却不太现实。有现实的和理想的两种民主,民主既是崇高的乌托邦式的理想,也是一种现实的安排。⑨1987年,萨托利也在《民主新论》一书中指出,“界定民主的问题包含着双重内容,它本身要求一个描述性定义和一个规定性定义。没有其一,便不存在其二。”所谓民主的描述性定义,萨托利指的就是现实的民主;所谓民主的规定性定义,萨托利指的就是理想的民主。不可否认,他们关注到民主的这种二重性质的时间比达尔要早,但是,他们只是提出了问题,而没有进一步就此展开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罗伯特·达尔没有在约翰·邓恩和萨托利止步的地方停下,他不仅区分了民主的理想与现实的二重性质,而且从理想与现实双重维度重构了理想的民主和现实的民主体系。早在1963年,达尔就在《现代政治分析》中指出,“因为‘民主’这一词也用来标明一个尚未达到,或许是无法达到的理想,所以把这一词用于现存的体系总会引起混乱和争论”,所以他决定用“大众政府”和“多头政体”来指称现实存在的民主国家。⑩1982年,达尔在《多元主义民主的困境———自治与控制》一书中明确指出,“在民主多元主义和多元主义民主的表述中,术语民主可以指一种理想,也可以指现实政府形式的具体类型。”[11]也就是说,存在着两种对民主的理解,一种是“把民主设想为一种理想的或理论上的制度,它也许处于人类可能性的极限,甚或超过这一极限”[12]。这就是人们对民主的传统理解。达尔认为,这种对民主的理解不适合现代民族国家的实际状况。另一种理解则是一种“现实的”、“相对民主化”的理解,即作为现实政府形式的民主。达尔在这本著作中强调,必须区分作为一种政治理想的民主制与从19世纪开始经过20世纪逐步发展完善起来的具体的民主制度。1989年,他在《民主及其批评者》一书中又不厌其烦地强调民主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区分,认为民主的理想是很难实现的。他说,“刚一开始我们就面临一个事实,在日常用语和哲学用语中,民主既可以合适地用于指涉一种理想,也可以合适地用于指涉完全缺乏理想的现实政体。”[13]
1999年,达尔出版了普及民主理论的小册子———《论民主》。在此书中,他把民主这个复杂的问题转化成了简洁、明了、大众喜闻乐见的话题。该书仅有四章,其中第二、三章以“理想的民主”和“现实的民主”为标题,对民主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了通俗而透彻的解析。如果说,达尔在《多元主义民主的困境———自治与控制》中只是初步关注民主的理想与现实的二重性质的话,那么,《论民主》则是达尔对这一问题的总结性思考与集中阐释。《论民主》在“理想的民主”部分重点谈论了“民主是什么”即民主的涵义、标准问题和“为什么实行民主”即民主能促进哪些价值的问题。在“现实的民主”部分,达尔主要探讨了实际的民主制度实行民主需要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和哪些条件有利于民主的问题。在达尔看来,将民主区分为理想与现实是一个“常识”问题,他写作这本小册子的目的在于使任何地方的任何对民主感兴趣的人通过阅读本书而更多地了解民主的常识。
对民主作理想与现实的二重区分,能给我们带来何种功效和便利呢?正如达尔所言,“对民主的理想与现实加以区分,对我们很有益处”[14]。民主的理想不能界定民主的现实,反过来说,现实中的民主不是,也不能同理想的民主一样。[15]如果用理想中的民主衡量现实中的民主或用现实中的民主衡量理想中的民主,其结果只能是对理想与现实的双重失望。所以,以达尔为代表的多元主义者认为,在现实世界,政治社会永远不可能实现古代雅典民主、卢梭的共和国以及卢梭或马克思所预言的那种民主理想。如果用这些标准来衡量,世界无疑是“不完美的”,人们不能用这些标准衡量现实世界。相反,人们应该运用“描述性的方法”来分析这个世界。[16]
民主可以区分为理想的民主与现实的民主,那么,理想的民主与现实的民主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达尔认为,理想的民主与现实的民主是民主的两种状态,理想的民主是民主的应然状态,现实的民主是民主的实然状态。理想的民主属于价值判断或道德判断的范畴,是对目标、结果、价值等等之类东西的判断,而现实的民主则是对现实、实际一类东西的判断,是经验判断。理想的民主是一种潜在的可能,但它为现实的民主供给了一种完善的实践标准和令人向往的目标,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尺度,使我们可以对现实中各种自称为民主的社团的表现作出衡量;它们可以做我们的指导,帮助我们对各种具体安排、宪法、惯例和政治机构加以构造或是重新构造”[17]。现实的民主则是理想的民主在现实世界的部分实现和逼近。
人类民主发展史,一定程度上就是一部人类如何认识民主的历史。而如何面对由来已久的民主事实与价值的断裂,一直是人类认识民主历程中的疑难问题。人们要么用民主的理想来衡量民主的现实,要么用现实的民主观照民主的理想,造成民主的理论与现实的困惑。达尔区分民主的理想与现实并构建现实的民主体系,是对困扰了人类2500多年的这一难题的成功破解,是对传统的民主认识方法论的颠覆,
是民主认识方法论的跃进。这是达尔民主理论中最核心、最有特色的方面,也是他对民主认识方法论的重大贡献。虽有其他研究者也论及到达尔的这种区分,但没有充分估计到这种区分在民主认识方法论上的突出意义和贡献。达尔对民主理想与现实的二重性质的区分和集中阐释,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缓解了民主的价值与事实之间的紧张关系,使民主的价值与事实既相互作用又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充分估计达尔对民主的理想与现实的区分,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并消除民主的价值与事实的张力,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达尔在西方民主学说谱系中的位置。
对于把民主一词留给“理想制度”,而用“多头政体”指称民主在现实世界中的近似物的做法,达尔本人的解释是,这样的区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混乱和语义争论,“重要的是要强调作为一种理想制度的民主与已被视为不完美的近似于一种理想的制度安排之间的区别,我认为,经验表明,同一个术语用于两者时,不必要的混乱和根本不适当的语义争论就会给分析造成障碍”[18]。萨托利对达尔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这是不避开民主这个词,也不改变它,使民主既有规范性定义又有描述性定义的好方法。并且,“对‘实然’和‘应然’、现实和理想的区分使事情变得复杂,但也澄清了思想混乱”[19]。划清民主的理想与现实的界限,还可以避免现实生活中的“过分简化的错误、过分现实主义的错误以及至善论的错误”[20]。达尔对民主的这一区分的意旨在于:理想就是理想,现实就是现实,二者界限分明而又相互作用,在静态差异中实现动态统一。我们只能以现实比较现实,或以理想比较理想,而不能以现实比较理想或用理想比较现实。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用社会主义民主的理想去要求社会主义民主的现实,或用社会主义民主的现实去诋毁社会主义民主的理想,结果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现实与社会主义民主的理想之间出现了巨大的鸿沟。达尔的方法论创新有助于我们填补这个鸿沟。
达尔的这一区分开辟了认识民主的新思路,并由此着力构建现实存在的民主体系。强调民主的二重性质,只是达尔探讨民主问题的逻辑起点。在此基础上,达尔剥离民主中的虚幻成分而将论说的焦点指向现实存在的民主。但是,达尔的现实民主并没有由此失去价值的支撑。相反,正如萨托利所说,“民主制度的建立是价值压力的产物。民主是什么同民主应是什么是分不开的。民主只能在其理想与价值让它存在的范围内存在”[21]。达尔的现实民主体现并坚守了民主的理想。可以说,“罗伯特·达尔对于民主的终生研究,是一个规范的政治理论和实证的政治理论可以相互补充、相互推动的典型例子”。他既对多元民主的现实运行机制进行行为主义的描述或实证性的研究,又用规范性研究方法去构建民主的平等理想目标,从而在民主的理想与现实之间、民主所追求的自由与平等之间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22]同时,达尔在区分民主的理想与现实、构建现实的民主体系的过程中,始终贯彻着现实主义的研究理路。达尔的民主主要不是一种理性主义的、乌托邦的和理想主义的规范民主概念,而是一种经验的、描述的、制度的和程序的民主观念。达尔继承了熊彼特以来的现代民主思想家的研究理路,即按照发达工业社会生活的那些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特征来重新定义“民主”,按照西方政体的实际特征来想望民主。这种现实主义的研究理路是民主思想史上一次大的跃进,它为民主理论的研究开辟了新天地,注入了新活力。他对现实民主的研究无论在深度还是在广度上都超越了前人和同时代研究民主的学者。如熊彼特等人只是将民主的方法与民主的价值进行了分离,而达尔在此基础上将民主的理想与现实进行了令人信服的分解。熊彼特等人发现了现实民主的核心命题———选举,并揭示了现实民主是竞争性精英轮流做庄的现实。而达尔进一步发现了衡量现实民主的两大标尺———竞争与参与,并深入揭示了利益集团在多元社会中对民主的核心作用———以社会制约权力不仅具有可欲性而且具有可能性。达尔推进了民主理论的深化,尤其是推进了现实民主理论的深化,其指称的现实的民主既祛除了民主乌托邦中的虚幻成分,又体现并坚守了民主理想中的核心价值,可以轻装前进了。
四、达尔在民主认识方法论上的创新极大地缓解了西方社会的民主信任危机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西方社会尤其是美国发生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危机。美国社会由此出现了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和斗争,而且,现代化的“后遗症”也严重地困扰着美国民众。在危机之下,公众对政治领导人和政治组织失去了信心,人们不再相信政治国家是为民众服务的,而是认为它是为少数大的利益集团服务的。人们也不再相信民主就是“主权在民”或是“多数人的统治”。也就是说,西方社会的人们已经认识到“主权在民”的虚假性,人民主权理论也遭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西方社会尤其是美国社会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民主信任危机。如何解释民主理论与现实的矛盾,成为当代西方政治学者的重要使命。“精英主义者、保守主义者、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民主社会主义者、多元主义者分别从各自的角度作出了解答。”[23]达尔的解答最符合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社会现实政治实践的需要,在美国颇受欢迎,一度成为解释美国现实政治最流行的看法。
达尔在理论上将民主区分为理想和现实两种类型,把“主权在民”等传统意义上的民主视为理想的民主,而把现实中的代议制民主视为现实的民主。达尔的研究告诉人们,把民主当作主权在民从根本上来说是不现实的,人民在现代国家中的直接统治是无法想象的。“民主”只是民主国家的意识形态,它同民主在现实世界的实践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以利益集团为载体的“多重对立的少数人的统治”就是民主在当代存在的方式,也是民主应该存在的方式。通过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制衡来制定政策是多元民主的优势,而不是对民主的威胁。达尔研究的旨趣在于把美国人的民主理想同他们在当下所亲身体验到的实际政治调和起来,竭力说明美国的政治现实与美国人所追求的民主价值是相吻合的。因此,达尔的民主理论“不仅是对美国政治的经验性描述,而且也是规范性的辩护”[24]。这样,美国民众在心理上和情感上更愿意接受并认同达尔对民主理想的高扬和对现实民主的描述。达尔对民主的论说“安慰”了追求民主价值的人们:民主应该是我们的理想,理想本身没有错;现实的美国政治是民主的,利益集团的政治是民主的新形式、新实践,现实的政治也没有错。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就出在我们以民主的理想要求民主的现实,这是不妥的。我们不能以理想要求现实,况且理想的民主从来没有实现过。
达尔在民主认识方法论上的创新给我们以启迪。达尔的民主理论关注民主的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他把民主一词留给“理想制度”,而用“多头政体”指称民主在现实世界中的近似物。“罗伯特·达尔对于民主的终生研究,是一个规范的政治理论和实证的政治理论可以相互补充、相互推动的典型例子。”他既对多元民主的现实运行机制进行行为主义的描述或实证性的研究,又用规范性研究方法去构建民主的平等理想目标,从而在民主的理想与现实之间、民主所追求的自由与平等之间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25]因此,我们要把握好民主理想与民主现实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任何政治民主都是政治理想与政治现实的辩证统一。任何民主都是现实政治实践的产物,不存在完全按照理想设计建立的民主制度。如果民主只是规范而不是经验的历史范畴,它就会失去现实意义。而如果一个社会只满足于形式的民主,放弃对民主价值的追求,就会失去对现实政治的批判反思能力。由此,一方面我们要重视民主现实,要把民主理想建立在现实的科学基础之上。另一方面,要充分重视民主理想,充分认识民主理想对民主现实的导向作用。
同时,达尔经验主义的研究路径对我们有借鉴意义。达尔现实主义、经验主义的研究路径虽然受到一些民主研究者的诟病但其对于现实民主的建设性作用是无法忽视的。理想民主缺乏现实性与可操作性,人们为了追求崇高的价值而容易走极端。“在人类历史上,根据理想的民主建设民主,不是建立了貌似民主的专制制度,就是建立的民主制度往往难以稳定。20世纪的亚洲是争取民主的世纪,但民主成就却并不显著,其原因之一就是亚洲人在过去的100多年里,太注重追求理想的民主。”[26]因此,在当下中国的民主建设中,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主权”的意识形态宣传替代对现实民主的制度建设,不能过于追求民主的理想化,而要在认清当下社会的民主状态的前提下,关注民主实际运行的社会制度条件,从中国社会经济文化条件出发,促进民主一点一滴地成长和进步。
注释:
①科恩《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页。
②⑥、15、19、20、21萨托利《民主新论》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9页,第4页,第9页,第13页,第14页,第8页。
③纪政文、尹桂清《论民主理想与民主现实的静态差异与动态统一》,载于《山东医科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④林德布洛姆《政治与市场》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535页。
⑤⑦⑧、14、17达尔《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88页,第30—31页,第35页,第32页,第48页。
⑨转引自韩震《作为社会妥协的程序机制的民主》,载于李鹏程等主编《对话中的政治哲学》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28页。
⑩达尔《现代政治分析》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04—105页。
11、12达尔《多元主义民主的困境———自治与控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7页,第8页。
13达尔《民主及其批评者》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7页。
16赫尔德《民主的模式》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256页。
18达尔《多头政体———参与和反对》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9页。
22、25高卫民《达尔多元民主理论析论》,载于《河南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
23俞可平《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351页。
24杨玲庆《多元主义述评》北京大学1988年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硕士论文。
26毛寿龙《理想的民主与现实的民主》,载于2001年8月30日《经济观察报》。
[作者单位]湖北省委党校报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