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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勇:“政党下乡”:现代国家对乡土的整合

  

   中国将“一盘散沙”的乡土社会整合为一个高度组织化的政治社会,得力于政党向乡村的延伸和渗透。正是在政党下乡的过程中,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成为政党组织网络中的成员;无政治的农民具有了政治意识,动员到党的目标之下,由此将一个传统的乡绅社会改造为一个现代政党领导和组织下的政治社会。对于现代中国建构中的乡村治理来说,政党整合发挥着政权整合所不能够发挥的作用。党组织成为乡村治理的权力主体,它是对传统乡村社会精英治理体制的现代替代物。与此同时,随着新兴精英的权力化,会产生“脱草根性”的问题,为此需要扩展其民意基础。

   [关键词] 政党 现代国家 乡土整合

   [作者简介]徐 勇(1955-),男,湖北宜昌市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从事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研究。

  

   近些年来,随着农村村民自治与乡镇改革的推进,研究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成果愈来愈多。但从已有研究工作看,从政党的角度研究乡村治理问题的成果很少,已有的研究绝大多数也是对农村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研究。事实上,政党在中国政治过程中居于至关重要的地位。中国共产党得以将长期历史以来数亿农村人口整合到国家政治体系中来,恰恰得力于政党向乡村社会渗透,是政党而不是其他组织成为农村整合的主要力量。也正因为如此,政党在农村的基层整合也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创新。本文试图从“政党下乡”的角度,就现代国家对乡土的政治整合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组织与动员:政党下乡

  

   在中国,农民社会是一个分散的而不是组织内分化的社会。要将一个“一盘散沙”的农民社会整合到国家体系中来,仅仅依靠外部性的政权机构是远远不够的。中国得以成功地进行乡土政治整合,得力于政党向乡村的延伸。通过政党对农民进行组织与动员,从而将一个传统的乡绅社会改造为一个现代政党领导和组织下的政治社会。

   政党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利益,旨在执掌或参与国家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目标的政治组织。政党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政党对于现代国家建构具有特殊的意义。在亨廷顿看来,发展中国家是一个“多元社会”,存在各种原生的社会势力。“怎样把这些原生的社会势力揉合为单一的民族政治共同体,就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此外,现代化已造就出或者在政治上唤醒了某些社会和经济集团,这些集团过去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或者被排除在传统社会的政治范围之外,现在它们也开始参与政治活动了,它们要么被现存政治体制所同化,要么成为对抗或推翻现代政治体制的祸根。因此,一个处于现代化的社会,其政治共同体的建立,应当在‘横向’上能将社会群体加以融合,在‘纵向’上能把社会和经济阶级加以同化。”①其中,政党组织发挥重要的政治整合作用。其主要功能一是将分散或分化的社会力量组织到政治共同体中来,二是对社会力量进行动员,引导和推动他们参与政治生活。亨廷顿因此指出:“没有组织的参与就会堕落为群众运动;而缺乏群众参与的组织就堕落为个人宗派。强大的政党要求有高水平的政治制度化和高水平的群众支持。‘动员’和‘组织’,这两个共产党政治行动的孪生口号,精确地指明了增强政党之路。能一身二任的政党和政党体系使政治现代化与政治发展二者并行不悖。”②

   在中国的国家转型中,其主导性力量就是由新兴精英人士组织的现代政党。作为现代中国的创立者,孙中山在以革命建构国家的过程中提出了“以党建国”、“以党治国“的思想。认为,只有“全国人民都化为革命党,然后始有真正中华民国。”其核心是要“全国人民都遵守本党的主义。”② 当然,现代政党产生于新兴的城市。孙中山领导的国民革命主要是统一中国,建立中央政权。因此,由孙中山创建的国民党的活动主要活动于城市,尚没有渗透到乡村。而当时的中国绝大多数为农村人口,如果农民不能有效地组织到新兴国家体系中,国家政权就缺乏巩固的基础。亨廷顿通过研究发展中国家的政治体制与乡村动员,认为“一个政党如果想首先成为群众性的组织,进而成为政府的稳固基础,那它就必须把自己的组织扩展到农村地区。”“政党是一个现代化组织,为成功计,它又必须把传统的农村组织起来”③总的来看,国民党是一个上层人士组成的精英型而不是群众性的政治组织,未能将乡村动员起来支持国民革命和之后的民国政府。

   当国民党的活动限于少数城市时,后崛起的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注意将其活动延伸于乡村。尽管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也是城市精英组成的,但由于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指导,代表工农阶级的利益,因此将组织和动员广大的农民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之一。1923年,中共“三大”的党纲指出:“至于农民当中国人口百分之七十以上,占非常重要地位,国民革命不得农民参与,也很难成功。”④ “三大”还第一次作出了《农民问题决议案》。1920年代,中共领导人李大钊发表《土地与农民》等一系列文章,提出:“中国浩大的农民群众,如果能够组织起来,参加中国革命,中国革命的成功就不远了。”⑤1923年,李大钊介绍在北京大学求学的弓仲韬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派他回故乡河北省安平县发展党员,着手建立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弓仲韬回到故乡台城村后,首先在村中创建了“平民夜校”,以教农民识字为掩护,宣传马列主义,引导农民筹建了农民协会,从中培养党的积极分子,并发展本村青年农民弓凤洲、弓成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23年8月,弓仲韬和这两名新党员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共安平县台城特别支部”(简称“台城特支”),直接受中共北京区委领导。弓仲韬任党支部书记,弓凤洲为组织委员,弓成山为宣传委员。⑥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农村党支部,也是现代政党下乡的开端。

   1920年代后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充分肯定了农民运动的合理性和农民的革命性,并将革命的重心由城市转向农村。1925年6月,在毛泽东的家乡湖南省韶山冲,毛泽东介绍毛新梅、李耿侯、钟志申、庞叔侃等4人加入共产党并宣布成立中共韶山特别支部。随着夺取政权的武装斗争和建立革命根据地,在农村发展党组织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重要工作。由于在革命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在农村,因此中国共产党中的农民比例占绝对优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更是全国性地向农村地区延伸。黄宗智认为:“共产党在农村建立党组织当然在与国民党斗争时期已经开始,双方的斗争促使各自向社会的基层纵深发展,但是只有1949年共产党获得最终胜利后,它才能在新解放区充分建立党的机构。”⑦虽然,革命胜利初期,为防止投机分子入党,中共领导人对于在农村发展党员持谨慎态度。毛泽东在1950年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必须注意有步骤地吸收觉悟工人入党,扩大党的组织的工人成分。在老解放区,一般应停止在农村中吸收党员。在新解放区,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前,一般地不应在农村发展党的组织,以免投机分子乘机混入党内。”①在当时,国家意志主要通过政权体系和各种外派的土改工作队向乡村传递。但是,政权体制毕竟是一种外在农民生活的权力架构,外派的工作队也不可能长期驻在乡村。土地改革后的农民仍然处于分散化的状态。土地改革后,国家通过合作化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革,其重要任务就是将农民组织起来。而仅仅依靠政权体系的少数人组织农民是远远不够的。正是在合作化运动中,党的组织开始从乡向村庄延伸。1954年5月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和中央作的《关于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报告》指出,新区约有相当一部分乡村没有中共党员的支部,这种乡及党员过少的乡,均应在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积极发展党员,建立支部。②随着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合作社和行政村建立了党的组织。“就全国而言,农村党员发展的两个高峰期是1956年和1958年。”③这正值社会主义集体化的两次高潮时期。合作化运动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将党的支部由行政乡一直延伸到村庄和生产单位。“支部建在村庄”和“支部建在生产单位”都是为了推动分散农民的组织化。

   人民公社体制不仅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党组织的建设,而且进一步确立了党组织的核心地位。人民公社既是“政社合一”的体制,也是“党政合一”、“党经合一”的组织体制。公社设立党委,生产大队设立党支部,生产小队设立党小组,由此形成党的组织网络。党组织、政权组织、经济组织高度重合,党的书记全面负责并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公社和大队管委会等组织处于“虚置状态”。只有在作为直接生产和核算单位的生产小队,生产队长的影响力更大一些。

   随着公社体制的松驰和家庭经营体制的建立,农村社会一度出现了分散化倾向,农村基层党组织也因为失去生产单位体制的支撑而陷入瘫痪和半瘫痪状态。这一状况引起了中央的担忧。在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强调要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改变软弱涣散的状况。④当然,公社体制废除后,实行家庭经营体制,农村的党组织形式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一是党支部由建在生产单位回归到建立在行政区域,即行政村。二是建立了村民委员会组织且实体化。面对这一状况,国家力图以法律的方式确立农村党组织的核心地位,以发挥其组织农民的作用。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农村党组织的建立意味着诞生于城市的政党延伸到农村地区,并由一个城市精英政党转变为草根性政党,从而将历史上一直外在于政治体系的农民变为有组织的政治力量,并使之成为政权的稳定基础。农村基层组织的功能主要是将分散的农民组织到政党体系中来,并动员农民参与实现党的纲领的活动。

   农民是一个分散的且外在于政治的社会群体。建构现代国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将这部分人组织起来,以此整合到政治体系,并成为政权的支持力量。中国共产党是按照列宁主义的建党学说建立的。列宁在1905年指出,“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而外,没有别的武器,……无产阶级所以能够成为而且必然成为不可战胜的力量,就是因为它根据马克思主义原则形成的思想统一是用组织的物质保证来巩固的,这个组织把千百万劳动者团结成工人阶级的大军。”⑤因此,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非常强调组织建设,要求将党建设为一个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政党。这种政党具有“誓约集团“的特性。[①]只有那些承认党的纲领并愿意为实现党的纲领奋斗,甚至不惜牺牲生命的人才能成为党员。中国共产党是有严格纪律约束的、高度组织化的政党。正是通过高度组织化的政党才能将高度分散化的农民组织起来,并为党的目标服务。因此,政党下乡的过程,就是政党组织向乡村渗透,并将农村社会政党化的过程。由于中国的国家转型是通过以党建国,以党领国的方式进行的,农村社会的政党化就意味着通过政党组织寻求农民对国家的认同和支持。

政党下乡最主要的功能之一就是组织农民农村党组织的建设不仅是将那些愿意为党工作的人吸收入党,更重要的是通过党的组织和党员去组织农民。由此改变传统农民的分散性和狭隘性。孙中山先生认为,传统中国社会的“团结力”只止于家族,农民只有家族主义而没有国族主义。但他没有找到一条路径改变这一状况。只有到了中国共产党将党的组织延伸到乡村社会,才使农民政治化、国家化,农民正是通过党的组织才以政治共同体而不是传统的家族共同体的方式团结起来,从而突破传统家族共同体的局限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通过数十年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仅每个村都建立有党的组织,每个村都有若干数量的党员,而且还建立有青年团、妇联、民兵等功能性、群众性的政治团体。这些政治团体直接隶属于党组织,但比党组织的群众性更强,人数也更多。由此形成一个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政治组织网络。农村的每家每户(除在一定时期被视之为敌对分子的家庭以外),

几乎都有党员、青年团员、妇联成员、民兵等政治组织的成员,传统农民也因此获得政治组织身份,并受到政治组织的内部纪律的约束。由党组织及其领导下的群众性政治组织来组织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一切活动,并贯彻党和国家的意志。由此将广大分散的农民团结在党和国家的周围并置于其领导之下。中国社会的“团结力”也因此得以超越家族,进入到更广阔的国家共同体。所以,现代民族-国家得以在一个高度分散的农村社会迅速建立,与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组织性密切相关。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得以取代国民党而长期执政的重要社会基础。正如亨廷顿所说:“身处正在实现现代化之中的当今世界,谁能组织政治,谁就能掌握未来。”②

   政党下乡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进行乡村动员。政党下乡不单纯是将农民组织起来,更重要的是通过政党组织动员广大农民,实现党的目标。在传统国家,农民外在于政治。这不仅在于他们被排斥在政治体系之外,还在于他们缺乏参与政治的意识和能力。相当多数的农民连字都不识,根本不可能参与政治活动。如何对农民进行宣传教育并使之具有政治意识,是政权组织所不能够具有的,这一功能只能依靠政党组织来完成。根据列宁的看法,工人并不能自发地产生马克思主义,只能依靠那些有觉悟的先进分子从外面加以“灌输”。③中国共产党作为工农群众的政治代表,十分强调对工农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发动,除了组织部门以外,党还专门建立有宣传部门。随着政党下乡,这一政党特性也相应地延伸到乡村社会。特别是相比城市工人而言,农民的分散性和落后性更突出,更需要进行宣传、教育和发动,使之成为党的支持力量。早在1920年代,毛泽东在考察湖南农民运动时,就发现政治宣传进入农村后的作用,“孙中山先生那篇遗嘱,乡村农民也有些晓得念了。”认为:“政治宣传的普及乡村,全是共产党和农民协会的功绩。”④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夕曾经强调“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那么,由谁来教育呢?除了外派的工作队以外,主要依靠农村的党组织。农村党组织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以实现党的目标。除了有专门的宣传人员外,每个党组织的成员都具有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的功能;除了党组织以外,青年团、妇联、民兵等政治团体也具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任务。可以说,建立青年团、妇联、民兵等群众团体,就是为了更好宣传和发动群众。正是通过这种有组织地持续不断地宣传动员,党和国家的意志渗透到乡村社会并内化于农民心理,从而建构起他们的政治意识,特别是对党和国家的认同。  

   正是在政党下乡的过程中,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成为政党组织网络中的成员;无政治的农民具有了政治意识,动员到党的目标之下,由此从根本上改造着农村社会。当今的农民社会已成为党的声音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党民一体的政治社会。 

  

   二、政党整合的精英制与社会化

  

   对于现代中国建构中的乡村治理来说,政党整合发挥着政权整合所不能够发挥的作用。乡村社会在相当程度正是通过党组织而不是政权组织加以治理的。党组织成为乡村治理的权力主体。这在中国的国家转型的一定时期是必要的,它是对传统乡村社会精英治理体制的现代替代物。

   政治整合包括精英-群众的一体化,即将政权与民众联系在一起,以缩小其存在的距离。①在乡村治理中,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始终是核心问题。在传统中国,联系国家与农民的是士绅一类的乡村精英。“士绅的产生是用来填补早期的官僚政府与中国社会(它正在不断扩大,非官僚政府力量所能控制)之间的真空。”②自废除科举制和帝制之后,传统的士绅阶层不复存在,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因此而脱节。面对分散的农民,如何重构国家与农民社会之间的联系成为十分紧迫的问题。而这种联系依靠政权组织是很难建立的,因为政权组织的权力来源于国家并对上负责,它总是外在于农村社会。南京民国政府建立以后,主要依靠政权组织体系建立国家与农民的联系而未能取得成功,并造成所谓的“政权内卷化”③。虽然,执政的国民党也意识到政党整合对于乡村动员的重要性,并力图将基层政权组织党化。但国民党始终未能在农村建立起组织体系,更没有依靠这一组织体系建构一个新兴的精英阶层。共产党通过“政党下乡”,不仅在农村建立了党的组织网络,更重要的是建构了一个新兴的农村精英阶层。

   共产党组织向农村延伸并不是简单地网络成员,扩大其数量,而是有明确的政治要求。一是属于党的阶级基础的农民,最主要的是没有土地的农民。这部分人在传统社会中属于精英以外的人群,但是他们人数多,特别是因缺乏土地而有改变传统秩序的的强烈政治要求。如果将这部分人纳入党的组织体系,会大大增强党在农村的力量。二是属于能够充分实现党的意志的“积极分子”。农民虽然属于党在农村的主要依靠力量,但并不是什么农民都可以进入党的组织。能够成为党的成员的更重要的依据是积极为党工作的各种“积极分子”。这些“积极分子”都是在完成党的中心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并因此得到党的信任,同时也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拥戴。在土地改革中,党组织吸纳的对象主要是出身贫下中农的“土改积极分子”;在合作化运动中,党组织主要吸纳的是那些积极参加并引导农村互助合作的“集体化积极分子”;在人民公社时期,党组织主要吸纳的是高度认同公社体制,特别是积极参加为巩固公社体制而开展的政治运动的“积极分子”;公社体制后,党组织则主要吸纳的是能够带领群众走富裕之路的“致富能人”。党通过来自农民群众的“积极分子”扩展了政治影响,同时也造就了一个新兴的精英群体。

   以农村党员,特别是农村党的干部为主的农村新兴精英,与传统精英有很大区别,它的社会基础更为广泛,是一种社会化的精英群体。一是它的成员具有草根性。传统精英主要是那些有功名的人士。这些能够通过读书而获得功名的人在乡村毕竟是少数,而且他们始终是居于农民之上的阶层,与农民有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它们与国家的政治联系远远甚于与农民的联系。这正是传统国家无法将底层农民整合到政治体系的重要原因。而新式的精英主要来自于草根性的农民。这些人与最广大的农民有共同的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能够充分体现和表达农民的要求,获得农民的信任。他们生活于农民之中,而不是居于农民之上。他们能够以农民熟悉的话语传达党和国家的意志。所以,通过他们能够将最广大的农民整合到国家体系中来。二是它的成员必须是乡村动员中的积极参与者。传统的精英是一个固定不变的阶层,只有那些取得国家功名的人才能进入这样一个阶层。一旦取得功名,他们便可享有固定不变的特权地位。这种由国家特殊赋予的地位使他们并不需要通过其自身的活动获得权威。而新兴农村精英的地位取得在相当程度取决于其“政治表现”活动,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如果表现不好,活动不积极,他们就有可能失去其地位。而中国共产党十分强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并将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其工作作风。在党的这种群众意识的训练下,农村新兴精英必须以其在群众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获得群众的信任和认可。他们需要通过自己的活动而不是固定的关系建构自己的地位,由此促使他们与农民的密切联系。这正是政党能够持续不断地将农民整合到国家体系中来的重要原因。杜赞奇因此认为:“共产党政权的建立标志着国家政权‘内卷化’扩张的终结。”[②]

   特别是伴随政党下乡的是,中国共产党将其领导体制延伸到农村社会,从制度上沟通党和国家与农民之间的联系。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其领导和组织体制。民主制要求党必须得到民意的支持,集中制要求党的组织内部遵循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通过这一体制,保证党的基层组织下对民众负责,上对党的领导负责。当这一体制延伸到农村之后,便可以有效地打通国家与农民的联系,使农民的意见能够向上传达,党和国家的意志能够有效地贯彻。这是传统的精英体制难以实现的。也正因为如何,传统国家的政治始终是国家与农民制度性隔绝的政治。

  

   三、政党整合的民意基础扩展

  

   新兴农村精英是在变动中的社会中出现的。随着党取得执政地位,并进入国家权力结构,新兴农村精英群体也发生着变化,并妨碍着有效的政党整合。

   首先,新兴精英中的特权问题。传统精英尽管居于农民之上,但它们只有国家功名赋予的特殊地位,而没有获得国家赋予的统治乡村的体制性权力。这种正式权力只有“官府”才拥有。正如魏光奇先生所说:“传统士绅历来都是一个无形的‘声誉群体’,它对于地方社会的影响,首先是靠声誉而不是靠权力实现的。”②对于新兴的农村精英来说,不仅国家赋予其干部地位和身份,更重要的是赋予了治理农村社会的国家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随着党组织在农村的全面建立,是党组织获得了全面治理农村的权力,党组织的领导人成为所有农村事务的统管者,并具有“干部”或者“官员”的身份。一旦他们取得这一特殊权力赋予的特殊身份,他们就有可能根据特殊的权力逻辑支配其行为。特别是传统中国农民长期存在着“打江山坐江山”的意识,他们所奋斗的一切不是为了解放全人类而是首先解放自己。这就是所谓的“农民意识”。当政党下乡,特别是党组织的成员主要来自于农民时,这种“农民意识”不能不深刻地影响新兴的精英群体。自1950年代人民公社体制形成,不仅乡村治理权力,而且农民的经济社会的日常生活权力也愈来愈集中于党组织,与此同时,党组织的领导人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现象也日益突出。早在1950年代末兴办公社公共食堂,就出现了干部多吃多占的现象。195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北京郊区人民公社社员有十五个不满的反映》,其中一个不满就是“对少数干部贪污腐化不满”。③ 1960年代,中共在农村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称“四清运动”,④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打击和制止干部中的特殊化和以权谋私的行为。虽然这一运动出现了打击面过大等问题,但农村干部的特殊化和以权谋私的行为已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现象。即使经过了“四清运动”和进一步延伸的“文化大革命”,农村精英的特殊化和谋取私利的行为也远没有消除。在《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通知》(俗称“一号文件”)中,指出:“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放宽经济政策的过程中,以权谋私,化公为私,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新兴农村精英中的特权问题影响着农民对党和国家的认同。因为,农民是从他们身边的干部认识、判断党和国家的。特别是共产党长期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经过长时间的政治社会化过程,农民也开始用这一理念衡量身边的党员和干部,并形成他们的政治意识。这是政治化后的农民与传统农民的区别所在。传统社会,官员贪污并没有发生于农民身边,农民没有直接的感受。但在进入现代化之中的社会,干部以权谋私的行为发生于农民身边,而且现代民主意识使农民对这种行为持强烈否认态度,并影响着他们对党和国家的认同。正因为如此,反对干部腐败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项艰巨任务。

其次,新兴精英的脱草根性问题。传统士绅是一种社会身份,他们为获得地方性权威,偶尔也做出一些义举和善事,但一般不得施以恶行,否则他们就会失去道德支撑的权威感,成为“劣绅”。这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没有国家权力的直接支持。新兴的农村精英来自于草根,一般来说他们与民众之间更有共同的利益和意识。但是,与传统精英不同,新兴精英直接执掌着治理乡村的权力,而且这种权力为国家所赋予并得到国家权力的支持。精英的权力化有助于他们为民众谋福利,做大善事。自政党下乡之后,农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这与新兴农村精英体现民意,通过为民众谋福利而获得支持密切相关。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特别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选拔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人。但是,当新兴的农村精英权力化之后,也有可能出现脱离群众的脱草根性问题。因为,他们的地位与身份的获得最终是依靠自上而下的组织体制赋予的,

依靠他们积极的工作获得的。这种“积极性”甚至超过上级党组织的一般要求,由此也会加速他们脱草根性。自党在农村普遍建立基层组织并日益权力化之时,这一问题就开始出现。在1958年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大发展时期,也是农村工作严重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时期,如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争相大放“生产卫星”,虚报浮夸,并对农民群众实行“强迫命令”,由此造成严重后果。1960年冬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批示信》要求农村各级党组织:“坚决反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彻底纠正“共产风”、浮夸风和命令风。反对干部特殊化。反对干部引用私人、徇私舞弊、打骂群众的国民党作风。”① 1960年代的农村“四清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解决干部脱离群众的问题。

   新兴精英的重要特点就是其草根性。他们是在农民的“自己人”当中产生的,能够得到农民的天然信任。这正是政党整合农民的最大优势所在。但自上而下的权力体制又会造成农村精英“脱草根性”,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可能来自农民,但其思维和行为已不属于农民的“自己人”,由此会隔离党和国家与农民的联系。如何通过基层组织与人民群众建立和保持密切联系因此一直成为执政后的中国共产党进行乡土政党整合的重要任务。

   第三,新兴精英的家族化问题。传统士绅一般均出自那些“富户”和“大户”,但他们需要通过一定形式获得国家承认的功名,使他们得以建立国家与农民之间的联系。与传统精英相比,新兴精英的乡土性更突出,也更有利于建立国家与农民的沟通,特别是建立农民对国家的认同。但是,本土化的农村精英势必受到乡村家族社会的渗透。随着政党下乡,这一现象就开始存在。早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时期,毛泽东通过调查就发现:“边界的经济是农业经济,有些地方还停留在杵臼时代(山地人大多有杵臼舂米,平地方有许多石碓)。社会组织是普遍地以一姓为单位的家族组织。党在村落中的组织,因居住关系,许多是一姓的党员为一个支部,支部会议简直同时就是家族会议。”[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党组织在农村的普遍建立,由于自外向内、持续不断地政治运动以及人民公社体制,使农村家族主义受到相当程度的遏制,农村社会成员需要通过自己的政治表现进入精英群体。但是,即使如此,家族化仍然存在。因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一个培养“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的工作。培养谁、发展谁在相当程度上为在任的党的领导人所决定。特别是当新兴精英群体权力化以后,为了维持权力在本家族的承继,在任的新兴精英往往希望在本家族内部培养“接班人”。这种情况在1980年代的一些地方表现得特别突出。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第一批建立农村党组织的领导人大都年事已高,面临代际更迭。这种代际更迭不仅是人事的更迭,更重要的是权力的更迭。因此,权力的家族内更迭就成为许多地方农村新兴精英的选择。家族是一个对外封闭的“本家人”社会。党组织的家族化势必排斥非“本家人”的人进入新兴精英群体。1990年代,农村党组织建设面临年龄老化的严重问题,许多人认为是因为年轻人不愿意入党。而于建嵘在湖南省衡阳县农村调查时,一位农村妇女反映,她的孩子多次要求入党,未被接纳。其原因是他们是与现任村党支部书记不同姓,她所在的家族是人数较少的“小姓”。[④]      

   中国传统农村社会是一个家族性社会,具有天然的政治封闭性,造成农民只认同家族,不认同国族。政党下乡的重要后果就是改变传统家族共同体的局限性,将农村置于更广阔和开放的政党和国家共同体之中。但是,新兴农村精英的家族化将政党组织变为“家族组织”,则有可能阻隔着更多的农民进入新兴农村精英群体,建构更广泛的党和国家认同。自1980年代之后,农村出现了农民由政党和国家共同体向家族共同体回归的现象,并引起中央和地方决策层的注意。 

   1980年代以后,农村社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农民的分散性和流动性突出,农村新兴精英群体仍然是联接国家与农民,进行有效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中国共产党也仍然十分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其中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推进农村基层组织的体制改革,使新兴的农村精英更具有活力,在分化和流动的农村社会中提高其组织和动员能力。

   政党下乡后出现了农村精英的特权化和脱草根性问题。在相当长时间,中共的领导人认为这是由于反对革命的力量破坏及新兴精英的“蜕化变质”所引起的。为此,中共通过从外部派工作队的方式持续不断地开展政治运动加以整肃。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精英的特权化和脱草根性的问题,但也打击了相当数量的农村精英的积极性。当时,中共领导人没有意识到,正是权力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体制,使得农村精英执掌着巨大的权力而又得不到体制性制约,才造成农村精英的特权化和脱草根性的问题。废除公社体制的一个完全未被预见的后果,就是弱化了农村精英的权力基础。由于家庭经营,尽管农村精英仍然有特权化的要求,却没有支配所有社会财富的权力;尽管农村精英还希望强迫命令,却愈来愈失去命令的对象。他们的地位和身份更多的要依靠自己的能力及其所带来的政绩,而不是体制来获得。这就是“能人精英”的出现。这些精英并不一定属于革命时代所依靠的“贫下中农”,主要取决他们是否有能力发展经济。农村精英群体的开放性因此更强。

   当然,公社体制废除后,党组织仍然下沉在行政村域,并执掌着相当的治理权力。一方面,他们仍然是上级党政意志的体现者和实现者。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引起的“世俗化”和国家“不搞运动”的承诺,使他们的谋利意识大大增强。而公社体制之后的农村社会日益分化,农民对各种“上面”的精神并不是一味地认同,甚至有许多不满,对农村精英的谋利行为更为反感。这种不满和反感以农民不断增多的上访、上告行为表现出来。农村精英的权威基础迅速流失,组织和动员能力大大下降。如何增强农村精英的民意基础,便成为中共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除了对加强农村干部教育的常规做法以外,一些地方还改革党支部的选举制,实行“两票制”、“两推一选制”,[⑤]目的都是为了强化农村精英的民意基础。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

   3.魏光奇:《官治与自治――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县制》,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4.于建嵘:《岳村政治》,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5.徐 勇:《现代国家的建构与村民自治的成长》,《学习与探索》200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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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县乡村治理体系变迁与民主政治建设研究”(项目批准号:02JAZJD810003)的阶段性成果,同时得到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科研资金支持。

  

   ① [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66页。

   ② [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71页。

   ② 《孙中山年谱》,中华书局1980年代版,第256页。

   ③ [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401、402页。

   ④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版,第110页。

   ⑤ 《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834页。

   ⑥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农村党支部诞生于河北省安平县》,“新华网”2004年6月30日。

   ⑦[美]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78页。

   ①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7页。

   ② 崔乃夫:《当代中国的民政》(上),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版,第122页。

   ③ 参见景跃进:《当代中国农村“两委关系”的微观解析与宏观透视》,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8页。

   ④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重要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237页。

   ⑤ 《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10页。

   [①] “誓约集团”是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对现代政党类型的一种归纳。

   ②[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427页。

   ③《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7-318页。

   ④《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4-35页。

   ① 参见:[美]格林斯坦、波尔斯比编:《政治学手册精选》(下),商务印书馆,第228页。

   ②[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版,第37页。

   ③参见[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政权内卷化”是该书的一个重要结论,主要指随着政权下乡,伴随的是国家由于地方经纪的存在而更多地掠夺农民农民不仅没有在国家基层政权建设中获得“好处”,反而失去更多。 

   [②] [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0页。

   ②魏光奇:《官治与自治――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县制》,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381页。

   ③参见罗平汉:《农村人民公社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0页。

   ④“四清运动”是一个过程,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地方有不同内容。只是到了1965年1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才统一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参见郭德宏、林小波:《四清运动实录》,浙江人民出版社380页。

   ① 引自罗平汉:《农村人民公社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06页。

   [③]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4页。

   [④]于建嵘:《岳村政治》,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⑤] “两票制”是发源于山西河曲县农村支部选举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规定党支部成员如要当选首先要获得群众的信任票,然后获得党员的选票。“两推一选制”是由“两票制”演变的,主要是在党支部选举之前要经过群众的和一般党员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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