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权威的问题,最早在80年代就受到理论界、学术界的关注,当时的新权威主义就主张必须有一个强大的权威力量(政党、领袖等)来推进改革,才能减少阻力、以最小代价获得成功。当时主要指的是经济体制改革。后来以萧功秦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将这种权威主义主张运用到中国近现代历史中,不仅仅是经济改革与发展,而且还指政治改革、民主化,也需要凭籍一个强大的权威才能顺利推进。萧功秦认为清末新政本来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良好机会,后来被辛亥革命给中断了,对此他极表惋惜。他认为清末新政失败的原因就是权威的丧失。以这样的观点来看待当代中国的改革包括政治民主化进程,萧功秦等人特别强调权威的重要性,特别担心一旦权威流失,改革将陷入困境甚至带来动荡,使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再次受挫。
这样的观点赢得一批“秩序主义者”的喝彩,并被用来支持所谓“稳定压倒一切”的立场,虽然这未必符合萧功秦的本意。而同时这种观点也遭到另一些人的反对、质疑和批评,他们指出,中外历史上的那些改革之所以失败,并不是因为什么权威流失,而是因为主导改革的权威本身不愿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特权、专制统治地位,所以这就注定了他们所主持的改革最终都不可能彻底推进下去,不得不半途而废。“所有改革最终都会改到改革者自己头上”,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在于“领导改革的统治者能否放弃既得利益和权力”,他们就是在这个问题面前没能战胜自己的权欲和私利,所以就只能停步不前。(李工《也谈清末新政的失败》,《书屋》2011年2期)当然,客观地说,专制统治者中也有自觉主动地放弃一己私利,在自己手里结束专制统治开启民主化进程,并取得成功的例子。例如台湾的蒋经国、苏联的戈尔巴乔夫、不丹国王旺楚克、南非的德克勒克等等。
应该说,在发展经济或者经济体制改革中,权威的性质、角色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与在政治改革尤其民主化改革中相比,其实是有很多差别的,似乎不宜简单地将经济发展与改革同政治民主化改革中的权威混为一谈来讨论。相对而言,在经济发展与改革中,权威的性质和角色比较简单,无论是扮演消极的守夜人角色,将自己的公共职能仅仅限定在维持市场秩序上,还是扮演积极的角色,自己亲自来规划经济发展改革的规划、自己亲自介入经济发展中,充当经济发展的主体,等等,有一点却都是相同的,那就是主导改革的统治者自己不会成为改革的对象。当然,如果统治者过多介入经济活动,其后果对于经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那样很容易形成权贵利益集团,最后反过来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如果统治者将自己的公共管理职责限定在维持市场秩序上,包括维持国内和平环境,保护正常市场秩序,保障公民财产权利,发展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而不是直接介入经济活动,自己充当市场主体,与民争利,那么这样的权威大体上还是值得肯定的,其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的作用还是不可否认的。
可是政治改革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真正的政改即民主化,是专制统治者的自我改革,自我革命,放弃自己的特权和相关利益,所以,要做到这点,一方面是外部条件,包括社会压力、民众的积极争取、甚至还包括国际上的压力;另一方面是统治者自己的主观想法,包括他们自己的政治观念是否能摆脱专制价值观、专制思维而接受现代政治理念,他们是否有自我改革的勇气和信心,是否足够明智,对自己放弃特权之后的处境是否患得患失。其实对于现当代的许多专制统治者而言,是否能够自我改革的关键,主要并不在于思想观念上能否接受民主的理念,而在于对自己利益的考量,即担心民主化会使自己失去曾经不可一世的种种特权以及特权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社会荣耀等等。更重要的是,担心自己在位时的一些恶行恶政甚至暴政,会不会在自己下台后招致民众的清算。所以,一般有血债在身的专制统治者是不敢自我改革、迎接民主化的,因为怕那时自己很可能遭到人民的审判。上述那些敢于主动开启民主化进程的原专制统治者,一无例外都是没有欠下人民血债的、相对比较开明的。其实对于这些开明的专制统治者而言,主动开启民主化进程表面上似乎使自己失去了往昔的特权和巨大好处,但从长远看,却是非常有利的,不仅于国家、人民有利,而且对他们自己也是有很大好处,最主要的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无疑地,使自己成为真正意义的历史伟人,永远获得人民的敬仰怀念,名垂青史,对于一个政治家而言,这是其人生最大的成功,最大的收益。其次,使自己彻底摆脱一切专制政治都无法摆脱的血腥残酷的权争,真正获得一个民主国家公民的自由、安宁与体面,真正享受一个正常人的正常生活。因为专制统治的维持都必须依靠暴力、阴谋,都伴随着权力斗争那永无止境的腥风血雨。在这种状态中的专制统治者本人,其实也很难说有什么幸福、自由和安宁可言。所以,如果统治者是一个正常的人,从合乎正常人性的角度来选择的话,那么选择民主政治无疑是合理明智的,只有在自由民主的政治中,他才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不用时时刻刻提防来自政敌的种种算计、阴谋,不需提着脑袋过日子、对身家性命的安全充满巨大的恐惧,这样他才能彰显正常的人性。而且,开明的统治者没有血债在身,可以不必担心放弃特权后会遭到人民的审判或清算。
如果说,经济改革和发展需要权威还比较容易理解,不需太多解释,那么政治改革尤其民主化为什么也需要权威,就值得深入探究了。这个问题在萧功秦之类的权威主义者眼里似乎是多余的,或者是“不证自明”的常识。在他们看来,如果没有权威,政治改革就一定陷入动荡不宁状态,那么就根本不可能取得成果。其实对于这种“动荡不宁”,也有必要做一番认真分析,是否“动荡不宁”就一定是绝对的坏事,也需要具体分析。而这些,恰恰都是权威主义理论的死角。因为政治改革意味着权力的重组和再分配,尤其民主化改革扩大了政治参与的范围,这样必然会使原有的政治格局发生深刻而巨大的变化,所以从打破旧的政治格局的角度来说,动荡不定几乎是必然的,是政治改革的应有之意,无足为奇。例如,在民主化过程中,社会公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必然会空前高涨,于是街头政治必然大量出现,各种政治派别及其代言人、领袖必然粉墨登场,到处发表演说、争取民意、相互攻讦,政府必然四面受批评,领导人不得不面对各种骂声,甚至在公开场合被扔臭鸡蛋,颜面皆失;议会斗争脸红耳赤,甚至发展到肢体冲突,斯文扫地;普通民众无所适从,在选举中难免也会有一些非理性的选择。于是,从表面上看,民主化确实带来了政局的某种“乱象”。但是,这样的“乱象”其实恰恰是民主政治的正常现象,在貌似乱纷纷的表象下面,却是基本制度架构的逐步稳定。所以,民主社会的民众对此早已司空见惯,绝不因此而丧失对民主政治的信念。
当然,上面说的“乱象”是在正常的民主社会里的常态,因为这些“乱象”基本不影响民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马照跑舞照跳,所谓“乱”也都是和平的争论、抗议、博弈,没有诉诸暴力,也没有破坏法治。而在威权体制向民主政治转型的过程中,即我们所谓的政治改革中,情况自然远比这些要复杂许多。这种政治改革既是游戏规则的重建又伴随着权力的重新分配,这两个方面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游戏规则的重建(民主制度的建立)当然是最重要的目标或任务,而各种政治力量如何利用制度建设的机会来争取各自的政治利益,这反过来又直接影响着甚至决定着制度建设的最终成果。从道理上讲,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是由某个超然于各种政治力量甚至也超然于民众之外(之上)的神圣力量来为全社会、为各种政治力量来制定出一套完美的制度来,然后大家共同遵守。这就象一般的游戏、体育比赛一样,首先有了大家共同认可和遵守的比赛规则,然后大家再进行比赛,就可以保证公平。问题是,政治改革与一般的游戏、体育比赛不一样,制度的制定,不是在政治活动之前就已经由某个中立的、超然的力量制定出来让大家共同遵守,相反,民主制度恰恰就是在各派力量包括民众的共同参与中,在多边多重的反复博弈中,才逐渐形成的。权威主义的一个理论误区就是忽视了威权统治者本身也是这种政治博弈中的重要一方,甚至根本就是民主改革的对象,而不是、也不可能是没有利益关系的、超然的裁判者或立法者。所以完全寄希望于统治者来稳妥有序地、自上而下地实施民主化改革,似乎把统治者当作是一种中立的力量,就像体育比赛的规则制定者一样,这无疑是荒唐的。一般的游戏、体育比赛的例子,是无法运用到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上的。在政治生活中,根本找不到这种绝对中立的、超然的、能够被社会公众以及各派力量共同奉为最高的神圣权威的那种“立法者”来为全民设计和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制度来,让全民共同遵守。这种最终能够被全社会共同接受和遵守的民主制度,其制定、产生的过程,只能是各种政治力量相互博弈、斗争、妥协的产物。因此,这种民主制度究竟能否建立,就取决于全社会各种政治力量(包括民众、威权统治当局、其他各种政治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利益群体、知识分子阶层等等)的政治智慧能否使他们在政治博弈中实现共赢。共赢需要相互的妥协;需要各种力量以及社会公众对民主、宪政(法治)、人权、自由平等等现代政治理念的共同认可和接受,形成共识;需要各派力量之间的相互信任(当然也包括民众内部在公共生活中相互之间的必要的信任);尤其是需要强势力量、既得利益群体包括威权统治者自己对社会公共利益负有责任心,他们必须能够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而做出必要妥协,而不是贪得无厌,他们必须放弃成王败寇的思维方式和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迷信暴力、权谋的行为方式。此外还需要全社会的心态的理性、宽容,而不是相互仇恨、暴戾、极端。如果上述条件基本都具备,那么,民主化的制度重建过程即使充满表面上的“乱象”,也不会造成社会的内在撕裂、仇恨、严重对立,更不会走向暴力、战乱、社会经济崩溃之类严重后果。
保证上述共赢结局的根本,在于成熟的公民社会,而不在于强大的权威。没有强大权威的国家,只要有成熟的公民社会,也可以比较顺利地(即不发生严重内乱、战争、经济崩溃等恶果)实现民主化制度重建。当年英国美国之类发达国家的民主化进程,也不是靠什么权威,而且基本也没有产生什么权威,但却比较顺利地逐步完成了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所以,与其将政治改革成败的希望寄托在权威身上,不如寄托在公民社会的成长成熟上。成熟而强大的自治、自主的公民社会,是阻止一切政治野心家的阴谋得逞的最强大力量,所以也是克服一切社会内乱、动荡、战乱的根本保证。只要有了这样的公民社会,任何企图制造内乱、动荡以谋私利的图谋,都很难得逞。而如果没有成熟的公民社会,那么,能否顺利地走向民主化,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权威当局的态度、选择。对于这种公民社会尚未成长、壮大起来的国家而言,如果非要强调权威对于政治改革的意义的话,那么,最主要的意义就取决于权威统治下是否能让公民社会有健康成长的空间,而不是要求或希望权威当局越俎代庖地为全社会设计出一套完美的民主制度、法律,后者应当是在全民共同参与下来完成,而不是由权威当局来充当卢梭所谓的神一般的“立法者”为全民立法。民主制度之所以是民主制度,并不仅仅在于它的内容是民主,更重要的在于它的产生方式、产生过程本身也是民主的。不是经由民主的方式产生的制度、法律,即使内容是民主的,也很难保证它最终真能实行。当然,除了包容公民社会的成长之外,权威当局也应当继续履行任何一个政府都必须履行的那些基本的公共管理职能,尤其是在保护治安、抵御外敌等方面。而日益成长壮大的公民社会本身也会日益自觉地督促政府履行这些公共管理义务。可见,权威能否发挥其被寄予希望的维护公共秩序的职能、从而为政治改革创造有利条件,这本身也离不开公民社会的成熟,离不开成长起来的公民社会对政府、对权威的有力督促、监督和建设性批评。
缺乏成熟公民社会的国家,是真正意义的政治落后的国家,这样的国家走向民主化过程确实容易发生一些波折,最主要的问题包括政治参与的非理性,法治的不完善等。如果能有一个开明的统治权威,对于民主化确实是有利的,可以少走弯路,社会民众少付出代价。开明的权威必须是对国家和民众自觉负责任的、并且还必须具备明确的现代民主政治理念,其权威之存在和行使都是为了促进民主政治的目标,而不是为了自己的江山永固。开明的体现,首先是其施政方针充分体现自由和公正的基本原则,其次是必须能够理智对待社会公众的政治参与要求,积极响应民主的呼声,主动推进民主化进程。
在施政方针上,自由,就是严守公共权力的界限,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维护社会的自主和自治,这样才能促进公民社会的发育成长。公正,就是在处理社会利益关系上必须恪守能够被公众接受和认同的基本公平正义原则,虽然绝对的公正难以企及,但至少不可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行大不义之恶政暴政,例如劫贫济富、劫民济官、国富民穷、官富民贫、官商勾结、特权横行、寡头垄断、暴力拆迁、权力腐败、司法不公等等,这类恶政暴政严重挑战社会公众的心理底线,是对基本的公平正义原则的破坏,任何一个对国家和国民负责任的统治者都不应当如此施政。公平正义的施政,有利于社会利益关系的和谐,不至于因为严重的利益冲突而导致社会矛盾的尖锐化,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社会政治局势的稳定。如果统治者基本能做到以自由和公正为核心原则的开明施政,那么,一方面,民主化的条件将逐步走向成熟,并且社会不会陷入严重的内部冲突、对立、动荡和内乱,公民社会的发育和成长为民主化奠定坚实基础,而公平正义的施政所带来的社会各群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和谐,也为国家顺利安全平稳地实现政治民主化转型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能够真正坚持开明施政的统治者,必然会赢得社会公众的认可的尊重,其统治权威也必然因此得到确立。在此基础上,开明的统治者还应该能够积极回应民众的政治参与要求,主动顺应民主化的时代潮流和历史发展大势,在与民众的良性互动中稳妥地推进民主化进程。其实,“权威主义”所念念不忘的那个统治权威,也只能从统治者的开明执政与态度中产生,而不是象某些“权威主义”者所设想的那样,先建立起强大的权威,然后再去进行各种改革、领导政治转型之类。利用暴力、权谋等手段建立一个强大的权威,如果不坚持开明执政,那么这样的权威不但毫无益处而且本身也不可能获得社会民众的衷心认可和尊重,因而也很难成为有强大领导力量的权威。
如果这样开明的权威不可得,那么宁可国家丧失权威,也绝不可为了所谓稳定、秩序而无原则地拥护滥施恶政暴政的权威。在中外历史上,文化繁荣文明昌盛的时期,并不总是大一统的时期;大一统时期也不一定就是人民生活幸福、社会充满活力、文明进步的时期。在某种意义上,大一统的政治权威失落的社会客观上反而有利于多中心秩序的出现,多中心的秩序能够为多元社会的形成提供机会,不仅有利于思想文化的繁荣,而且有利于社会自由空间的扩展。欧洲中世纪那种貌似纷乱无序的局面,完全没有同时期中国的大一统气象,表面看欧洲当时远不及唐宋明清那样的强盛,可是正是欧洲那种缺乏大一统强大权威统治的局面,客观上为社会的自由发展留下了充分的空间,近代的公民社会,近代的精神文化生产体制(新闻出版、大学之类),近代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等等,都是在这种貌似散乱无序的社会格局中茁壮成长起来。相反,貌似强盛的大一统中国,这种民间自治传统却受到严重压制,迟迟没有发展出近代公民社会。民国时期由于大一统权威的失落,迎来了中国历史上又一个经济文化繁荣时期,尤其是近代公民社会第一次在中国开始萌芽生长。而追求大一统权威的国共两党,却都不同程度地压制了这种社会自由发展的空间。高度极权的威权统治对自主民间社会的压制与撕裂、对公民社会的破坏、摧残与毁灭,远远超过民国前期所谓北洋军阀时期的军阀混战对公民社会的破坏程度。事实上,没有大一统权威并不意味着国家不可能走向民主化,在权威缺失的状态下,只要不诉诸暴力,只要不迷信武力解决问题,各派政治力量之间完全可以进行自由的谈判、博弈、争夺和妥协,以求共识;同时,自主的民间社会的发展,现代公民社会的成长与成熟,同样可以在权威缺失的情况下为民主政治奠定坚实基础。所以关键问题是首先必须彻底摒弃武力手段,破除暴力崇拜,认同和平理性的政治博弈原则,这样,权威缺失的社会里,各派力量之间倒可以形成某种相互制衡掣肘的关系,彼此势均力敌的状态反而有利于相互之间的妥协,甚至能够为社会的自由发展造成一定的空间。民主政治本身就是讲究妥协和共赢的政治智慧,能够具备妥协共赢精神的政治势力、人物,也一样能够接受民主的制度安排。尤其公民社会的发展,是对各派政治力量的最大制衡和约束,只要不是武力崇拜的权力狂,总是不能不顾忌来自社会的压力。另一方面,在权威缺失的状态下,各派政治力量也最能够积极自觉地利用民意来增加自己的政治资本,壮大自己在政治博弈中的声威、影响和实力。而在大一统的权威下,统治者就未必有那样的积极性、主动性去重视民意。所以,反倒正是这种权威缺失、各派政治力量相互博弈的状态,最有利于民间社会力量的发展,最能为自主的公民社会提供影响政局的机会,公民社会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最有发声和出头的机会、发展壮大的空间。而这种情况,恰恰是走向民主化的最有利条件。
这样看来,权威对于民主转型的意义、作用,其实并没有权威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重要。也许我们可以说,权威的最大作用是维护政局的和平稳定,保证国家不至于陷入战乱,从而能为民主化创造一种和平稳定的环境。但是,只有这个权威是前面我们所说的那种开明的统治者时,才能真正保证国家的政局稳定,避免内乱、战乱。如果统治者“绝不”开明,而是恶政暴政不断,导致社会矛盾尖锐、激化,那么根本就不可能有稳定、和谐可言,也很难真正避免内乱甚至战乱的发生。同样地,在权威缺失的状态下,社会是否陷入动荡、战乱,也取决于各派政治势力是否能抛弃武力崇拜、你死我活的传统专制政治思维,认同共赢、妥协、理性博弈的文明政治理念。只要能认同这样的文明政治理念,各派力量之间的政治博弈照样不会导致动荡、战乱。如此分析下来,不难得出结论:民主化能否顺利启动和推进,与是否存在一个强大权威没有任何必然关系,后者既不是前者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前者的必要条件。倒是跟各种政治力量是否能抛弃武力崇拜、成王败寇、赢者通吃、公器私有之类专制思维,认同共赢、妥协、相互尊重、公平理性博弈、公器公有之类的文明理念,有直接、必然的关系。只要能真正抛弃那些专制思维而接受文明理念,有没有强大权威都不会妨碍民主化的启动和推进;只要专制政治思维阴魂不死,无论有没有强大权威,都会对民主化进程造成严重阻碍和破坏。
最后还应指出,权威主义者本意是希望在权威统治当局的主导下实现政治改革的平稳推进,可是过于强调“稳定”,却很容易被权威当局利用,结果适得其反。尤其是那些私心甚重、专制思维根深蒂固的统治者,恰恰就利用某些人求稳怕乱的心态,以民主化会招致内乱为借口吓唬社会公众,拖延不动,抵制政治改革。
分析这种冥顽不化且不负责任的专制统治者的心态,主要有三种:
一是借维护稳定之名,镇压、压制那些要求民主改革的声音和努力,将人民争取民主权利的要求和努力诬蔑为“不稳定因素”(或“动乱”)予以镇压,所以,稳定完全只是为了抗拒民主化、继续掠夺民众寻找借口而已,跟他们讲“稳妥”地推进改革,完全是南辕北辙。所谓稳妥,实则“稳拖”。
二是故意搅乱政局、制造动荡来吓阻那些稳健的民主力量。如果社会力量要求民主化的声音强烈,如果改革派(民主派,包括信奉权威主义的民主派)企图给统治当局施加压力,催促其启动政改,那么,这种权威统治者还很可能故意激化社会矛盾、人为地制造政治动荡,那样,求稳怕乱的一些人就可能被吓坏,更不敢催促当局进行政改。
三是“我得不到的,你们谁也别想得到”,实在抵挡不住民主浪潮的压力,那么反正这“江山”将不再是我的家产了,不如干脆上演一幕专制统治的“末日疯狂”,将国家搞乱、破坏殆尽,或者乘大船将沉之际,狠狠大捞一笔,榨干社会的最后一滴油水,将整个国家弄成一副烂摊子留给你们,为民主化制造麻烦!
可见,真正的不稳定因素,不是争取民主的民众,而正是抵制和镇压民主运动的威权统治者;民主化过程中遭遇的政局动荡,其罪魁祸首恰恰就是这种不负责任的威权统治者自己!口口声声高喊“稳定压倒一切”的人,自己就是最大的不稳定因素,是一切不稳定现象的根源、制造者。面对这样毫无责任心的专制统治者,越是强调“稳定”的重要性,越是不可能真正稳定地实现政治改革,“以斗争求稳定”才是可取的现实策略。这个斗争的激烈程度,完全取决于专制统治者的暴虐程度。最极端的情况就是,如果专制统治者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动用武装暴力公然向社会挑战,血洗民主的声音,那么民众用同样的暴力将其推翻,也就完全属于正当防卫的性质了。
2011年3月16日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