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9 日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定,将年人均纯收入 2300 元 ( 约合 365 美元 ) 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相较 2009 年的标准 1196 元,新标准提高了 92% 。这个标准与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确定的贫困标准日均消费 1 美元接近,对我国扶贫事业意义重大:
其一是,贫困人口剧增,看似“巨大退步”,实是执政理念的“巨大进步”。曾几何时,“让贫困在共和国的版图上退缩”是我国扶贫的主要推动力之一。 1978 年至 2008 年,我国贫困人口从 2.5 亿锐减到 2000 多万,成为世界上脱贫成效最显著的国家之一,曾被世界银行视为奇迹,概之为“中国扶贫模式”在世界推广。 2300 元的新标准,将使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在纸面上出现“巨大反弹”。这是否意味着扶贫事业的“巨大退步” ? 其实非也,即便贫困人口大增面子不好看,也凸显了中国政府希望更多人能分享发展成果,以民生为重的务实发展理念。
其二是与时俱进,不能让民众“被脱贫”。无须讳言,我国过去的扶贫标准的确太低,不能全覆盖贫困人口,也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我国在 2010 年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中把贫困线划在了年均纯收入 1274 元,合每天 3.5 元,转换成实物概念,大概相当于每天六个馒头,或三根香蕉,或两个半蒜头,或一小捧软糖。这种仅着眼于每天确保 2100 大卡食物热量“最低温饱”贫困线标准,显然“不合时宜”。 1985 年到 2009 年,中国 GDP 从 7780 亿元增长到 33 万亿元,猛增 42 倍,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近 14 倍,而同期贫困线标准仅提高 5 倍。工资、房价剧增,收入差距扩大和持续上涨的物价,使提高贫困线标准的呼声一直不断。这次提高也是顺应民意的结果。
其三是与国际标准接轨。中国过去的标准与国际相比太低,甚至不到其一半,从“活下去”的底线看,扶贫线标准应与国际接轨。从国际标准来看,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确定的贫困标准是日均消费低于 1 美元属“绝对贫困”,而世界银行贫困线标准则是每天消费 1.25 美元,即一年大约 3000 元人民币。按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把贫困线标准提高到 2300 元,与国际接上轨,是一个巨大进步。
扶贫新标准提高是好事,而在执行新标准之外,扶贫工作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其一,我国各地区域差距太大,如何根据各地生活标准调整是一大问题。目前全国统一划成一条线,由于我国中、东、西部生活成本差距太大,这个标准在西部物价很低的背景下没有问题,但在东部大都市,如果贫困者按此标准可能根本无法生存。各地扶贫应根据本地情况灵活掌握。
其二,未来我国扶贫标准调整应与时俱进。扶贫线标准调整要同居民物价指数挂钩,标准要及时调整,并且要有法定的时间日程。即使按目前标准提高后,贫困标准依然偏低,与世界银行的标准还有不少的差距。未来应该逐步上调,让更多的人受益。
其三,我国的贫困线易引起歧义,可更名为赤贫线。“贫困”在中文语境里,跟贫穷容易混淆,这跟国际上通行的贫困含义差距很大。国际语境里的贫困线,基本上相当于中国语境里的生存线。这个标准应属绝对贫困或赤贫,生活在此贫困标准线之下的群体属于极端赤贫状态。
其四,下一步当务之急是,应尽快调整贫困县标准。与扶贫线标准提升同样备受关注的,是贫困县划分标准的调整和完善。我国贫困县总量十余年未变,必须要调整。部分贫困县“脱贫不脱帽” 的进退机制亟待完善。以县为单位的扶贫政策带来严重负面作用,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现状的要求。贫困县的相关认定一定要有进出机制,且应有法定日程等明确规范。
其五,未来扶贫重点更应提高扶贫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包括从关注贫困县到关注贫困人口,从关注区域到关注个体。如建立以户为单位的扶贫制度,提高瞄准精度 ; 严格全过程监管,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惩罚机制 ; 建立动态评定标准与合理的退出机制,一旦其有能力脱贫致富即退出,避免资源大量占用浪费,将宝贵的资源用到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