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千年来,中国人大概从记事起,每年清明节都要跟着长辈去给祖先上坟,其实这也是国人一项重要的家教内容。但是自1958年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坟可以上了。曾几何时,清明祭祀也被视为封建迷信,烧点纸钱都成了偷偷摸摸的地下行为。当然,现在许多地方祖先的坟墓又被重新筑起,为此不少乡亲付也了惨重的械斗代价。
坟墓对于国人而言,本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千百年来,许多中国人都曾经人死了之后就到了阴间,在那里表现好的话,就可以重新投脱转世,坟墓与先人能否好好转世密切相关。同时,坟墓也是先人过世后安享阴世生活的所在,如果坟葬不宁,家族命运也会受到牵连。因此,某个人家如果流年不利,风水先生可能会指出其先人墓葬有问题,或需要重新择地安葬。中国人对家族概念也特别重视,但家族繁衍数代之后,先人坟墓与族谱一样,是能够证明家族之内凝聚力与认同感的重要载体。
国人现实社会秩序的维系也依靠忠教仁义这些基本原则,所谓“百行孝为先”,而孝道的体现又是在生尽赡养之责,辞世则需要慎重安葬,这些都是为人子所必须做到的,否则乡人邻里均要斥责其“不孝”,不孝之子,即使权势再高,金钱再多,其实也是被人瞧不起的,甚至要受到官府的制裁。长辈过世,如果不能好好安葬,那自然是不孝之最重要的证据,甚至超过在生之虐待之罪。因为在世对长辈不孝,可能“家丑不外扬”,外人不一定会知道,但安葬一事却是人人都看得见的,这也是与面子最相关的一件事。也正因为先人墓葬有这些重要的意义,因此,古代侮辱敌人的办法中,掘其祖坟,大概是最凶狠的一着。连祖坟都保不住,对于中国人来说,其人格荣誉也就丧失殆尽了。
然而,这一切在1949年之后便都起了巨变。先是因土地改革,全部农村土地都要重新分配,因此也牵涉到墓地的产权问题。不过,在建政之初,当局对坟墓的态度尚不激进,规定“任何人先人之坟墓占用地均予保留,不应平分。”1953年政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中规定“凡因征用土地而须迁移坟墓者,必须事前通知坟主迁移,发给适当的迁葬费用,并应照顾当地的风俗习惯妥善处理。坟墓无主者应由用地单位代迁。对无地迁葬者应协助找地迁葬”。此条规定可看出新政权对坟墓仍持谨慎态度。但是当土地私有产权随集体化的到来而消失时,消灭坟墓的问题也开始被提上日程。
1956年农村集体化进行正在进行,当局开始鼓励以火葬代替土葬,当时报纸上连篇累牍地宣传土葬是封建迷信,如果任由这样下去,“必然会有一天,活人的世界被死人所占去。”甚至有人提出“旧日土葬,既占用葬地,复浪费衣棺,且不卫生,而岁时祭扫,更为无穷之累。究于死者,毫无裨益,徒成助长迷信之资”,不仅土葬不文明,祭扫也被视为浪费之举。1957年10月出台的《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明确规定要“改变原来不合理的风俗习惯”,目标指向丧葬风俗。在此种氛围中,三个儿子刚被打成右派的人大副委员长黄炎培就率先做出榜样,将他家里的祖坟平掉,棺木采用深葬的办法,将坟地送给所在地农业合作社。1月11日人民日报刊载黄炎培“试倡平地深葬”一文,黄在文中提出不但平地深葬,甚至“连棺椁都可以省掉”,提出死人就是穿平常衣服埋下去就得了,“用不着特制,横竖是烂掉的”。到这年春天,大跃进已经在发动起来,各地为了追求虚浮“高产卫星”,一方面提倡密植,一方面开始发动“平坟运动”,将所有坟墓平掉,扩大耕地面积,也为大规模的机耕作业作准备,其口号是“实行土地大平整,保证农业再高产”。
在全国大张旗鼓宣传“平坟开荒,向鬼要粮”、“人换思想地换装”的运动形势下,周恩来的淮安老家自然也不可能例外,于是周的祖坟如何处理成为当地政府头疼的事,他们只有向周办请示办法。1958年6月29日,周办以周恩来名义给江苏淮安县副县长王汝祥及淮安县委回信:“我家有一点坟地,落在何方,我已经记不得了。如淮安提倡平坟,有人认出,请即采用深葬法了之,不必再征求我的意见。我先此函告为证。”这封信中,周并没有说一定要平掉自家祖坟,但当地政府并没有平掉可能他们引以为傲的周家祖坟。直到1964年当局发动轰轰烈烈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各地在“人定胜天,改造大自然”的口号声中到处围湖造田,烧山开地,而又一波平坟运动也随之兴起。在淮安,可能周家的祖坟已经是剩下的唯一的坟墓了。或是为了避免给人落下“特殊化”的骂名,对淮安当地政府的再次请示,周恩来批示由自己的工资中出了70元钱,将其在淮安的七座祖坟(包括周的祖父母、堂祖父母、嗣父母、生母等人)全部平掉。参与平坟的农民每人拿到一元钱的报酬。
这场平坟运动席卷了全国,将棺木取出深葬大概是最好的安置办法,其他许多所谓“无主坟墓”便被彻底消灭,尸骨被火化甚至抛弃,石碑用来筑桥、铺路、修猪圈,棺木用来造房子、搭瓜棚,甚至被用作造车轮子。报纸上高喊“先进的农民们,再也不迷信鬼神,再也不自缚于种种旧的习惯和传统”,“思想解放,鬼神退位”。与平坟运动相呼应,许多地方还搞起了“有没有鬼神”的辩论会。当局要求民众“不再信神信鬼,而要相信人的力量”,并将运动定性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先进思想和落后保守思想之间的斗争”。“敬鬼神而远之”的观念也受到毁灭性的打击。中国人的传统文化与道德标准也从此断裂。
不过,在1958年与1964年的平坟运动中,当局尚要求有条件地保护“烈士陵墓”以及“有历史价值或文物价值的坟墓”。尽管这些规定并没有被各地严格执行,许多千年古墓甚至都被挖,珍贵的文物则以普通金银价格卖到银行作为集体财产收入,但是,仍有一些墓葬留了下来。然而,到了文化大革命,即使是这些极少数留下来的文物性质的古墓或有“革命纪念意义”的墓葬仍然遭到了冲击,像孔墓、岳坟均受波及,而一些反动人物如袁世凯、康有为等等人物,墓不但被挖,甚至其尸骨仍被批斗游街。
历史过去三四十年,在今天,似乎坟墓又有了新的意义,尤其是名人墓葬甚至成为各地争夺的重要“文化资源”或“经济资源”。淮安当地政府也早就拨巨资将周家祖坟重新筑起并加以保护,只是这对于自称为“唯物主义者”的已逝多年的周恩来而言,是一种荣耀还是一种讽刺呢?不过,在今天重新提倡清明祭祖,甚至已将清明定为法定节日的时代,我们究竟应该重新来看待先人墓葬问题呢?为何国外通行的公墓制度在广大的中国农村至今不能普及呢?“移风易俗”究竟应该以何种方式来进行,才能真正让民众真正能够接受并且化为共同的价值标准呢?从1949年后中国的平坟运动来看,其实,真正有形的所得甚少,而被破坏的损失的无形的东西恐怕更多吧!
4月2日,清明节地位重光之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