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大国如烹小鲜”,孔子生于春秋乱世,以他的真知卓识,平生只有一个机会,做过鲁国的“寇司”,主管国家的司法。三个月而国大治:“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如果鲁公委以全国大政,我们真可相信他的确可以象烹小鱼这般轻而易举的事。可惜昏君在位,谗言轻信,孔子劝谏了三次,不听则行,不做了。我们不忍责他沉不住气,孔子自有其不得不行的道理。这是鲁国的不幸。
我们研究历史的人,治乱之道,据史书所记,也不难找出治乱主要的共同点。“适才适所”和“赏罚分明”而已。前者不但以人才治国,而且还要把人才放到他擅长的职位上,才可以发挥所长。一言以蔽之:“知人善任”。史书上记载不少,《左传》有“子产论尹何为政”,就事一篇精警论知人善任的硬道理。智如孔明,不知马稷只是个夸夸其谈的军事理论家,缺乏实际作战经验,用他去守“街亭”便失守了。这重地一失,孔明的北伐顿成泡影。积学如王安石,其“变法”的构想,确是扫除北宋积弱的良法,但任人不当,终于“变法”失败,北宋从此一蹶不振,终于南渡。举一反三,可见人才也要适所,否则不但浪费人才,还贻误了国家大事。什么才算人才?真知卓识当然是必备的重要,还要懂得“权变”。“政治是管理众人的事”,“权变”就是管理技术。高职位的人才,还要懂得辨别“轻重缓急”,才不致慌乱失措,急的不急,重的反轻,本末倒置,不乱也就乱了。
中国从来就是个大国,即使历代偏安的南朝,都比现代的许多国家大得多。只今四川一省,等于英、德、法三大强国的土地与人口。所以,许多动辄以大国为藉口,来搪塞不长进、不合理、落后的罪过,对中国历史有研究的人,都心有不甘的。生活在资讯的文明时代,一切瞒骗真相都会暴露出来,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这些年来,我们的确看到一些人富起来。如果是合法合理的致富,谁不欣然,毕竟是社会的成员,个人的成就,会带动社会也富裕起来,这是“个人主义”的精要。但如果凭着特殊关系,化公为私,或是巧取豪夺,压榨善良,就形成社会的不公义。无可奈何而又善良还是倚戟长叹,若不能自制于义愤,揭竿而起便产生了。过去我曾经听过一个伤时感事的大陆领导人说:现在就只是少了一个陈胜或吴广了。可不令人深省!
“恕道”是中国人的美德,但从一方面想,也未尝不是乡愿的心态,如积劣难改,姑息成风,又何尝不是养恶之源,民怨便增加了,对社会繁荣还是有害的。我们看到许多“上访”的人群,总担心有一天控制不住。
消除民怨最好、最彻底的解决的方法是实行法治。一切依法行政,依法办理,依法审判。能这样,起码减缓民怨增加速度,腾出时间来解决积案,洪暴就渐疏泄过去。
香港过去在殖民地时代,港人除了左右两派各发起过一次暴动,就只有一次“省港大罢工”;另一次“济南惨案罢工”,勉强还算一次是“天星小轮加价的抗议”。英统治一百五十年,就只有这五次。严格说香港人为自己抗议示威的只有天星小轮加价的一次而已,而且规模很小。我是研究香港史的人(著有《一九九七香港之变》),青少年时代在香港度过,香港人过去没有民主选举,而能各安其所,主要是在英国人统治下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和司法独立。
香港这一面历史的镜子就摆在我们的面前。如果认为大陆的民主选举不能一蹴而就,就必须先实行言论自由与司法独立;特别是后者,一刻迟疑就增加一刻的民怨,当我们看到许多不依法的处理和审判的事件,真教我们一些熟悉历史的人触目惊心,我们多么盼望一个长治久安的和谐社会在大陆出现。
“上能正,孰敢不正”。法治是由上而下的,把识法、守法的人才提上到执法的侦检单位和法庭上层来,让司法独立,就是排除以权干预司法。天下不治,未之有也,勉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