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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成:也谈袁伟时教授对历史教科书的评论

  

  今天,有幸拜读了袁教授《中国历史教科书风波忧思》一文。和袁教授一样,面对袁教授的感慨,本人也感慨良多。不揣浅陋,作此小文,供方家一笑。

  首先,袁教授作为一个历史学者,试图通过重新建构历史的方式来重构意识形态,并以“错误”与“正确”来进行价值批判的研究进路,已经脱离了历史学研究的基本形态,事实上堕入了政治意识形态的泥坑。

  历史研究,无外乎两个建构,一是对于历史事实的文本建构,一是对于历史的意识形态(文化)建构。二者密不可分,但却有着重大差别。二者的差别在于,对于历史事实的建构来说,价值判断的价值不那么重要。事实上,对于历史事实的建构基本上是可以用科学的手段加以检验的。抽象的如一段文字的含义,具象的如器皿、建筑的形态。对于这样的事实,总是可以用文本的方式(包括图谱、照片、影像)给予尽可能多的重现。这一重现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客观过程。在本案例中,就是义和团到底什么时候发生的?死了多少人?都做了些什么?等等。而对于意识形态或者说文化重构来说,一方面,其过程是一个按照某种文化价值观对历史事实的重新建构过程,因此,不可避免地要体现重构者的价值观,另一方面,这一重构是学术重构和政治重构的混合过程,学术重构和政治重构之间的关系必然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所谓学术重构是指专业的历史研究人员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对于所掌握的历史事实进行文化和意识形态重构,所谓政治重构是指抽象的国家机器对于国家及其国民的历史按照政治意识形态在学术重构的基础上进行的再次建构。这一政治意识形态一方面以学术研究过程中形成的意识形态的为基础,一方面要以大众意识为基础。同时,必须明确的是,政治意识形态是价值上的“正确”、“错误”的唯一来源。之所以说政治意识形态是正确和错误的唯一来源,原因在于,国家机器掌握着对于国民意识形态建构的强制性权利,而历史学家则没有。例如,袁教授所指出的,在德国,不允许宣传国家社会主义(纳粹)。再例如,最近奥地利就纳粹屠杀犹太人问题对于一个历史学家的审判。这一历史学家被起诉的原因是其否定大屠杀事实的存在。因此,历史学家所要做的是对历史事实的文本建构和对于历史事实的文化建构,而不是参与政治意识形态建构

  那么,什么叫不参与政治意识形态建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历史教科书。这样讲并不是说历史教科书不要历史学专家来写,而是说历史教科书的意识形态问题是国家问题,而不是学术问题。正如日本历史教科书问题一样,任何一个国家的历史教科书所反映的就是“当时”的、“国家的”、“大众的”,然后才是历史学家的意识形态。这一意识形态必须反映这样的混合体,而不是什么“事实”、“真相”和正确。正如胡适先生所言:历史就好比一个小姑娘,任由人们去打扮。日本军队占领了北平这一事实,中国教科书用的词语是“入侵”,日本人则可以用“进入”。而这两个词语是不是表示出了同样的事实内容?是的。但是,这两个词语同时又表达了截然相反的价值观。因此,义和团杀人是一个事实,该不该杀,杀的“正确”与否?历史学家可以给出自己的判断,但是不能企图以自己的价值取代教科书所反映的国家意识形态。对于中国而言,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所谓大报问题。正如袁教授所说,该文早就发表了,没有问题啊,怎么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就不行呢?原因在于,该文发表的报纸代表的是官方意识形态,因此就不行。历史学家的话语只能停留在历史学的圈子内,这就是原则。所以说是原则,并不是说这是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事实上确实存在,这是中国国情),而是说,如果历史学者立志于历史研究,就不能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意识形态建构,而只能通过对于历史事实的发现和价值观的演变来参与,而不是通过官方意识形态媒体来给出“对”、“错”。事实也证明,在张海鹏先生发表了对有关问题的评论后,袁教授很难予以反驳。这个很“难”并不是说袁教授不“能”,而是说,尽管袁教授掌握着很多历史事实,在心中也确信自己的认识和判断是正确的,但是,却无法避免陷入“学术争论”的范畴。最终的结果是必须通过多次、反复的学术研讨才能对其中可能非常小的一个问题达成新的共识。而袁教授企图用一篇宏文来颠覆整个近现代史,又怎么可能呢?

  其次,从袁伟时教授给出的价值判断本身看,我们不能否认袁教授对历史的认识可能会更全面、思维更宏观。但是,如果从政治意识形态的要求看,袁教授提出这样的观点未免幼稚。原因在于,政治意识形态不仅仅反映官方意志,也反映大众意识。而这两者和学术研究的进展以及学术家个人的意识形态可能是格格不入的。当然,需要指出的是,官方意志和大众意识也是有矛盾的,甚至关系非常紧张。BBC的中文网站上有有关问题的网上调查,尽管不全面,但也能反映出事实上是精英层的大众意识。从BBC的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出,多数的中国人是不能接受袁教授的观点的。因此,很多人点击袁教授的文章,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官方意识与大众意识之间的紧张关系,并不能说明大众意识对袁教授观点的接受程度很高。而官方意识对袁教授的否定性评价不仅仅是对其观点的否定,更多地是反映官方意识与学术研究之间的界限。这点可以从袁教授的文章能不受任何批评和阻拦地刊登在《东方文化》以及发表在网上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一篇从学术研究上讲并不见得是“新”的、“高”水平的文章(对于这点,袁教授也作了说明)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就能引起那么大的反响。因为,同样一篇文章,发表在不同定位的媒体上,反映的是不同的内涵。如果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其代表的是官方意识形态,而不可能是其他。

  再次,袁教授指出,“极端的民族主义和把阶级斗争绝对化、片面化的观点”是其所反对的。诚然,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极端的东西、绝对化的东西必然有其弱点和缺陷。但是,我们在指出可能的缺陷的同时,有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它能成为一时的思潮和主导的意识形态?也就是说,我们必须研究“存在的都是合理的”这一问题。如果我们要对于一个受过伤害的人说:大家其实都是为你好,我想,这样的说辞就是需要反复证明的。因为,伤害是既定的事实,也是情感的正常反映。如果不考虑这个问题,将官方意识形态中所反映的大众意识抽走,制造官方意识形态和大众意识形态的对立,恐怕也是不符合“既尊重自己,又敢于正视自己的弱点,尊重别人,尊重其他民族,为构建平等、和平的世界,民主、自由、法治的中国社会奠立坚实的思想基础”这一要求吧。何况,这一标准只是袁教授自己预想而未经证明的前提呢(简单指出一点:这一世界是按照平等、和平的原则运转的吗?理想并不能代替现实,如果这一世界仍然是按照不平等和暴力控制的原则运转的,那么,袁教授所有的设想本身就是荒诞的了)?官方意识形态和大众意识有不同的需求和功能,因此,存在不同是必然的,但是,任何官方意识形态必然主要反映大众意识形态,否则这个官方就不可能存在下去,这也就是为什么说“欲灭其国,先灭其史”。因此,尽管二者存在对立,但也存在统一,如果袁教授简单地认为教科书是反映教育部某个官员的认识,那恐怕离事实就很远了。因为,官方意识尽管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却离不开大众共同的建构参与。我们是否可能设想一个抽象存在的官方意识形态呢?也就是说,作为学者,骂文化大革命是容易的,难的是如何理解个人崇拜、“打倒”、“砸烂”在中国成为主导意识形态,受到全国人民追捧这一事实。事实上,每个人在意识形态建构中都起到了自己的作用,而且这一参与往往不是理性地分析,而是对于历史记忆的情感、直觉、感知的混合物。

  如果袁教授对于意识形态建构不能顾及这一点,那只能使自己的认识停留在学术圈子里,否则,难免被官方和大众否定。为了充分理解这一点,可以举个现实的例子。美国目前在世界上是个重要的国家,是中国的最大的贸易伙伴,二战中是中国的盟国,尽管对中国做过不少坏事,但是按照毛主席的说法,恐怕理性地分析,应该是2个指头或者3个指头对8个或者7个指头的问题。但是,为什么中国人对待美国的情感是矛盾而复杂的呢?其中也不乏仇恨。去年夏天,我有机会到延吉,碰巧听到一个导游平静地讲到自己某个家人在朝鲜战争中被美国投掷的燃烧弹烧死了孩子,烧残废了手臂时,我忽然有所理解:这就是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也就是意识形态的来源。尽管日本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尽管日本每年向中国提供贷款,尽管中国做了不少中日友好的教育和宣传,但是,要想让受过残害的人理解、接受并最终与日本人和平相处,仍然是非常困难的——这就是大众意识。这难道是学术性的理论分析所能解决的吗?不——这就是学术的边界。

  总之,中国有中国的特色。中国作为一个人民的概念事实上并不是通过物质交换而构成的利益共同体,而更多的是通过文化符号系统、价值观念系统共享而构成的文化共同体。官方意识形态必须反映这一虽然可能不“现代”、不“科学”、不“理性”的共同价值观念,必须满足人民大众分享共同历史的情感需求,否则,中国这个共同体一天也不能存在。义和团、太平天国这些波及多省的农民自发暴力革命难道都是因为一个错误?难道把脑袋掖到裤带上去革命是因为我们的人民愚昧?因为他们不懂劳什子国际法?是因为吃饱撑的没事情做?——要知道,做这些的都是我们的祖先、我们的父老乡亲!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必须有一套专门反映一致性、共同性,反映最低共识的意识形态系统而美国不需要的原因。美国也好、欧洲也好,即便意识形态再多元,其利益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可以把他们紧紧捆绑在一起不至于四分五裂,而中国则不行。因此,大众也好、学术专家也好,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参与共同价值的构建,但是,学术界企图颠覆官方意识形态的任何努力,都只能限定在学术范畴内,否则必定面临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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