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我就农村土地管理问题做过一些调查,感觉农村土地整理的确是非常必要的。目前,我国城乡土地资源利用的形势,可叫做“一少三多”,其中包含了一些问题。在更广大的视角考虑土地整治,有利于解决问题。
一少就是耕地少。三多,一是村庄占地多;二是城市建设用地多,这个可能是有争议的;三是山区的废弃地多。我想对此分别做一个说明。
关于“耕地少”。单就粮食生产的需求来讲,我们的耕地好像不少;我们过去的粮食生产有波动,但这与农产品价格的关系大,而与耕地面积总量关系不很大;或者说与播种面积关系大,但与总的耕地资源关系不大。
和30年前相比,我们耕地面积少了,而粮食产量是增加的。但不能由此认为我们的耕地足够用,保护耕地不需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来说,我们的耕地还是太少。环境支撑力决定了我们的耕地远不够用。如果我们的耕地足够用,今年这样的水灾就不要害怕,我们可以把一些地方固定为淹没区、行洪区,不种庄稼。如果耕地多,我们还可以学习美国的做法,它的一些州把河道两边的地干脆由政府收购,水多了就把它淹掉,水少了也不去种。因为我们的耕地少,所以我们要高投入,包括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我们还要围湖造田,要填海,要毁林。所以我们的耕地是不够的,这个一定要清楚,这是我们的环境决定的。我们为全国人民的吃饭保障,付出了很大代价。就每斤粮食附加的政府支出来说,我们比欧盟少不了多少,而欧盟早已停止增加,我们还在增加。耕地不足,严重制约国家经济的长远发展。所以,中央政府确定的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是完全正确的。
关于“村庄建设用地多”。我这几年走了很多省,很多村庄,了解到了一些情况。我在华北平原某村做过细致调查,发现这个村庄的闲置土地,包括村庄的废弃地,加上农民的闲置住宅,在30%左右。那些没有闲置的建设用地,也有一个利用不够的问题。从山东德州和江苏镇江两个地方搞迁村并居来看,迁移村庄以后,把新的居民点占地扣掉,增加的耕地是原有耕地的10%以上。我们现在大概有8亿多亩的可灌溉的平地,仅仅这些地增加10%就不得了。当然,把这些地真正利用起来,还需要一个过程。
关于“城市建设用地多”。这个说法是有争议的。听地方政府讲,城市建设用地永远不够用。按我们的调查,加上一些数字对比,我们不认为城市建设用地是不够的,至少大部分地区目前是这样。上海浦西,在60年前,1平方公里大概是5万多人;现在的浦东地区大概是1万人左右。还有一个数据,如果拿现在我国和日本相应发展时期相比,我们增加一个GDP的百分点,新增的占地面积是日本的8倍左右,可见我们城市建设用地利用率非常低,城市的地不是少,是多。我发现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总体上,西部城市建城区的人口密度反倒要比东部高,而东部喊得最凶的就是他们的城市用地不够。我的判断还是城市建设用地不是少,而是多,是利用率低的问题。
关于“山区闲置土地多”。一是因为人口大量迁出,村庄占地相对多了,二是山区耕地在市场关系作用下,会逐渐退出农业。我们在山区看到,有些山区的基本农田也不种,不是农民有意撂荒,而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农民不得已撂荒。山区种地,综合成本高,农民就不种了。山区村庄的农宅废弃得更厉害。我这两年在山区调查发现,山里农民的收入不低,有的甚至高过了平原地区。但如果去问农民,他将来的选择是什么,他说他还要离开,为什么呢?他说现在我的收入高,因为山里面的资源多,钱用不了,但下辈子的年轻人不愿意住在山里。女孩子一离开山区,死活不回家了,所以男孩子找老婆就找不到了。山里的农民在山下买房子、盖房子,遗憾的是山下规划不好,但对山里的农民来说,已经和过去有很大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