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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观念辨析

  

  一、性观念的概念

  

  性观念亦称性价值观念(sexual values),它并不是一个新的话题,只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难以对它做出概念上的静态表述。“性观念是一个十分值得研究的问题,因为观念对行为的影响极大,而观念又是一种文化现象,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不同的人群,不同的个体,由于所接受的文化影响的不同,其观念真是千差万别,特别是在性问题上更是如此。性观念的核心问题是对性问题的道德评价。” [1]

  我国近十年来,不断有专家学者对此有不同的论述,如刘达临的《中华性学辞典》和《中国当代性文化》,潘绥铭的“中国古代性观念的基本特点”、“明清小说中的性观念”和“性学指引着性价值观”,徐天民的“当代中国性观念之我所见”,徐润田的“什么叫性观念”,“进一步探讨当代中国性观念的建设问题”,朱琪与徐震雷的“性价值观” 及方强的“树立和倡导科学进步健康有益的性观念”。

  《中华性字辞典》是如此表述性观念概念的:“性观念是经过社会文化锻造的性心理,因此它带有浓重的性文化色调。性观念体现出特定社会文化对性问题的看法、态度。…… 个人之间的不同性观念与个人的志趣、所受教育、生活道路上的文化沟通有关,故而通常代表特定群体的思想倾向。”

  徐润田认为:“性观念指对性的总的认识和看法,包括对性生理 、性心理、性行为、性道德和性文化等的总的认识和看法,包括恋爱观、婚姻观和对性别角 色看法等。”

  徐天民倾向于认同徐润田的上述表述。他说:“因为从性的本质属性来看,性有三重属性:生物属性,心理属性和社会属性,这种综合的本质属性决定了综合的性观念。”

  潘绥铭认为:性观念是由性科学知识和性价值观共同构成;性科学知识即人对人类整体的客观性活动的科学认识,性价值观是指人对自身和他人性活动的主观感受与评价。

  朱琪和徐震雷说:性观念是“对性的总的认识和态度。包括对性生理、性心理、性行为、性道德、性规范和性文化等的总的认识和态度,有恋爱观、婚姻观、对性别角色的看法等。可分为社会性观念和个体性观念。”社会性观念是“人类社会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经过不断变化和发展逐渐形成的对性的总的认识和看法。”个体性观念是“指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对性的总的认识和态度。”“社会性观念……反映出大多数社会成员性观念中的共同性。个体性观念是在社会性观念的影响下形成的,反映社会性观念的内容。”

  方强的最新界定:“所谓性观念,实际上就是特定的人群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内对性的自然方面和社会方面的认识的总和与体系。”

  以上述几位学者的论述为基础总结性观念的定义,可以这么认为:性观念是群体与个体在对诸如性生物学、性医学、性心理学及性社会科学等学科的科学认识基础之上,结合一定时期、一定地域或国家的文化、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的价值准则和法律规定所形成的对人类性活动的总体认识和理性思维。由此可知,性观念并不是一个固定与僵化的概念,它会随着时空的改变而变化。

  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性观念,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同时它又必定会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特定社会的性观念一般来说总会与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习俗相适应。无论过去的性观念在今天看来如何地不合适宜,应当说,在那时是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从同样的角度审视当代社会,旧的性观念必须由新的性观念所替代,新的性文化建设必须以新的性观念为先导。方强教授对当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新的性观念作了全新的诠释和指明了方向:科学、进步、健康和有益,并提出了性观念的11个主要内容:性的自然观、性的卫生观、性的功能观、性的价值观、性的功利观、性的道德观、性的法律观、性的审美观与幸福观、爱情观、婚姻观和性的教育观。

  科学的性观念含义是指对性的自然客观规律和性的社会必然规律认识的真实水平;进步的性观念首先体现在科学认识水平之上;健康的性观念以是否能够增进个体和人类整体的健康水平和提高生活质量为衡量标准;有益的性观念针对性的观念形态是否会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及社会稳定产生积极效应。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性禁锢的观念、性放纵的观念都不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潮流,都不仅会给个人身心造成损害、破坏家庭幸福,而且会对社会带来深远的负面影响。因而,它们都不是科学、进步、健康和有益的性观念

  

  二、性活动目的的观念

  

  金西对性活动下了这样的定义:“性活动是指一切可能促使行为主体达到性高潮的活动的总和。”潘绥铭认为:“性活动包括性行为,也包括非直接肉体接触,但仍以获得性高潮或性感受为目标的行为”。原始人基本上不认为男人和女人的性交与生殖具有因果关系,他们致所以仍然从事性活动,是因为性的愉悦功能的缘故。性至少有三种基本的功能,其一是满足个体的性需要,其二是生育,再之是情爱功能。冯捷和马晓年补充了第四个功能,即性的性别联系作用,他们说:“看来,性在不同层次上几乎涉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在与性相关联的无数事物中,有四个领域是特别重要的,那就是:生殖、愉悦、性别和情爱。性行为与这四个方面纵横交错,性与其中的每个方面都不能划等号。”[2]

  性活动的愉悦目的是人类首先自觉或不自觉寻求的目的,它从人类社会形成之初即被人类作为性活动的内容加以培植和推崇;它是一种性的客观目的。但是从农业社会起,由于产生了私有制和人类认识到了性交的生殖功能,性活动的愉悦目的的认识逐渐淡化乃至于被非理性地极度压抑,以致于形成了“性即生殖,生殖即性”的性观念。这种性观念直接导致的是性活动“唯生殖目的论”的泛滥。

  在西方基督教和天主教的教义里,关于性的目的是生殖还是快乐被严格地当作一条“非罪”与“罪恶”的分水岭。教义的基本观点认为,性活动为生殖是可以允许的,正当的;性活动为了快乐是不允许的,不正当的。这种观点源出于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的《 婚姻与性欲》一书。他谴责了任何为了满足色欲的性行为,认为凡不是为了生殖的性生活(包括避孕)是特别罪恶的。按照奥古斯丁的观点,避孕和非生殖的性行为都是不能接受的,因为它们没有达到生殖的目的。奥古斯丁所代表的伪善性观念,在公元386年他所论及的一段话可以佐证:“不管娼妓是何等的低贱、邪恶、不道德,但它是有必要的。如果把娼妓从人类的事物中剔除出去,那世界将会被色欲所污染。”

  在中国,性活动“唯生殖目的论”表现在几千年积淀的封建世俗观念里,人可以只为生育而保持或假装保持对性不感兴趣。这就是中国一度占统治地位的性观念。生儿育女不仅是为了给从事农业生产的自给自足的家庭提供劳力和财产继承者,而且是为了把血脉承袭下去。1974年有一位叫约翰·莫尼的西方性学家在中国考察后写过一篇观感,他说:“也许,当今中国并没有一个全面系统的正式的性学观念形态。我只是依赖那些零零碎碎的信息。无意中我撞见了一条标语:‘谈情说爱是一种浪费时间和精力的思想疾病’。……我得到这样一种印象:中国的婚姻生活主要是为了生儿育女,而不是性娱乐。”[3]以性的“唯生殖目的论”为思想武器,无论是西方的古典哲学和宗教教义,还是中国自宋朝以来发展起来的封建理学,都不谋而合地推行着禁欲主义的思潮,一个披着宗教教义的外衣,另一个插着封建主义的标签。然而,在西方,自古希腊、古罗马后期开始,伴生了性的“快乐主义”;在中国,则有伴随着从性的愉悦目的为基础,配合了禁欲主义而加以改造了的性的“延年益寿论”。

  性的“唯生殖目的论”过分强调性行为与生殖的因果关系,在最少限度以内并不禁止直接进入式性交(尽管在观念上仍然认为是对上帝的背叛或罪孽),但却禁止其它一切形式的性活动,禁止爱抚、甚至于严禁男女的正常社会交往。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禁止程度不等,概莫不如此。这种观念发展至极,就是“禁欲主义”。

  性活动的“快乐主义”“虽然注意了性本身的目标是身心的快乐,却又把这种快乐极端化为某种至高无尚的、人必须孜孜以求的外来物。这种‘快乐论’反而放大式地否定了性本身的自然目标。”[4]性活动的养生功能本来是“中医性医学的理论基础之一,也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古代性观念发挥积极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形成了中国性观念的一大特色。”[5]但是中国的道教却将中医性医学的这一理论思想衍化为性的“延年益寿论”。

   道教的最高理想和追求目标是成神变仙,长生不老,既要得“道”升天而去,又要永留人间。道教把性行为作为修炼的手段,它至少在观念上要以牺牲女性的身心健康为代价而达到得“道”的目的的,即所谓的 “采阴补阳”。这种观念极大地扭曲了人类社会男性和女性本应和谐的自然关系。从某种意义上看,东方的性的“延年益寿论”是西方的“性快乐主义”的翻版。

  上世纪60年代在西方兴起的“性自由”和“性解放”对性的“唯生殖目的论”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动摇了其赖以存在的基础,至少在西方是如此。但是“性自由”和“性解放”造成了性纵欲和性混乱,单给美国就造成了几百万私生子和单亲家庭及性病、艾滋病的流行。曾任英国保守党首相的玛格丽特·撒切尔发表过上世纪80年代有代表性的评论:“我们正在遭到 60年代播种下去的东西的报应。那些时髦的理论和放任的哗众取宠的语言,造成了这样一种社会背景,自我约束和自我克制的古老美德在这种社会背景下都被抹了黑。”英国记者西利亚·哈登(Celia Haddon)在他的《性的界限》一书中指出:“在某些方面,性革命使我们摆脱了负罪感和忧虑感;但在另一些方面,它又用另一些镣铐重新奴役了我们。”[21]潘绥铭对“性自由”和“性解放”所造成的恶果,从更深远的理论角度作了评述:“性革命对西方社会的现在与未来,所产生的更为深远的恶果,即是形成了新的性崇拜和性宗教。这种性宗教的神和偶像就是性高潮。性宗教与西方盛行的‘唯科学主义’有关,在性革命中,许多人片面地理解和宣传性学的研究成果,用性医学完全取代性哲学和性社会学;而且不顾性医学和心理学的其它成果,单挑出性高潮理论来加以神圣化和崇拜化。结果与性有关的一切问题,不管个人的社会的,直接的间接的,全都围绕性高潮转,甚至全都简单归纳为性高潮问题。”[6]

  性活动的情爱功能这一命题似乎在暗示性活动产生情爱,性活动是因,情爱是果。其实性活动的外延极广,只要是带有性的情绪的活动,那怕是一个“秋波”,这也是性活动。男性和女性这两个天然性别体以异性的引力彼此吸引而产生情爱不仅是合乎自然的,而且是道德的。在文明社会,异性的吸引力不仅仅体现在异性外表的性征美,更重要的应包涵异性个体内在的心灵美。异性的外表美可以引起性吸引,而异性心灵美的互相交融才是培育情爱的甘霖。谈情说爱就是一种能导致产生情爱的性活动,这种性活动与情爱同步发展,终会导致肉欲与情爱的融合。所以,性活动的目的之一是情爱。

  关于肉欲与情爱的关系,先哲们从不同的角度都有或精辟、或过激、或偏颇的议论。罗素主张肉欲与情爱和谐共存。他曾谈论有爱的性行为与单纯的性行为之间的区别:“爱情使我们整个的生命更新,正如大旱之后的甘霖对于植物一样。没有爱的性行为,却全无这等力量。一刹欢娱过后,剩下的是疲倦,厌恶,以及生命的空虚之感。爱是自然生活之部分,没有爱的性行为可不是的。”

  柏拉图的一些著作都否定性行为,却赞赏心灵之爱,他曾说 :“任何一种快乐都不如肉体的爱来得更巨大,更强烈,但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缺乏理性了。”他把男女相爱的目标指定为非肉体的精神结合,这就是传统上被称为 “柏拉图式精神恋爱。”柏拉图的这种观念后来成为欧洲中世纪基督教教义诅咒性欲、限制性行为的思想武器。

  弗洛伊德曾经说:“当我们毫无阻碍地便可获得性满足时,例如在古文明的衰落时期,爱便变得毫无价值,生命也呈现一片空虚。……事实上,基督教的禁欲趋势曾创造了爱的心灵价值。”李银河把弗洛伊德此段话作为她的总结的例子,她说:“有的人并不认为性就是恶,是与爱截然对立的,但仍认为性与爱处于一种此长彼消的关系中,性多了,爱就贬值;性欲被禁,爱情反而会增加。……这就是说,性的满足会损伤爱;而性的禁制才有利于爱的产生 。”[7]

  提及到性活动的目的是情爱,在此还不得不说一说“婚姻”。婚姻是什么?它是发给以情爱为基础而达至性活动的男女的一份合法证明书,是一对男女所共同培植出的情爱在法律上的“注册”。

  1926范德维尔德年在他的《完全的婚姻》一书的结尾这样论述:“男人和女人,相爱的夫妻,他们通过最亲密的肉体结合想要达到的东西,他们有意识也好,无意识也好,他们所感到的这种结合的直接的目的,就是要表现出他们完全结为一体。”

  概言之,性活动的目的不是性的上述四种功能其中之一的极端推崇,而是性的这四种功能恰如其分地兼顾和融合。

  性社会学家李银河说:“在我看来,性的意义至少可以被概括为以下七种:第一,为了繁衍后代;第二,为了表达感情;第三,为了肉体快乐;第四,为了延年益寿;第五,为了维持生计;第六,为了建立或保持某种人际关系;第七,为了表达权力关系。” [8]认为,上述7种性的意义有些会随着时空的改变而有所侧重,有的是一些社会存在。

  性的繁衍目的对已经认识到性交与生殖的因果关系的先民来说为首要目的是合乎情理的,因为保持原始部落的人种是当务之急。但到了世界人口数量爆炸的今天仍把它作为首要目的则是愚蠢的。

  情爱作为性活动的重要目的是近代兴起于西方社会后才广为传播的,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多少人真正能够按照这种观念去做,但它确实是一个值得推崇和实践的观念

  在现代避孕技术消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后,性的肉体快乐被一些人推向了极端。但是若仅以这种快乐为目的,“那么不但生殖目的不复存在,就连爱的目的也没有决对的必要了。”

  性活动对身心健康是有益的,比如可以释放性张力和缓解心理压力及增强生活活力,但把它推崇为能够“延年益寿”是中国古代性观念中的另一个误区。

  性活动作为维持生计的目的尽管从古至今在实际生活中都是存在的,比如卖淫、还比如恩格斯曾经批评的 “两个卖淫合成一个道德”的资产阶级家庭 。因为这种目的将性商品化了,当然在观念上就不值得肯定。

  以性活动建立或保持某种人际关系和表达权力关系都是男权社会结构中的社会性存在状态。在性观念上也是不能加以认可的。

  

  三、“正常”性活动与“反常”性活动观念

  

  何以为“正常”性活动,何以是“反常”性活动?唯一的检验标准应该是科学实验证据。然而“各民族的传统道德……都根据念糊不清的习俗或道德来划分正常与反常的标志,……。”[9]性生物学和性医学对性器官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的不断认识,以及性心理学和性社会学科的理论,为性活动提供了客观评价的理论基础。

  性科学研究的第一阶段是以性心理学的性欲中心为理论基础,认为凡是以满足性欲的性活动都是本能活动,而不是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此阶段的理论成果导致了1886克拉夫特·埃宾否定同性恋是性犯罪的结论,继尔于1896年使赫希菲尔德否定同性恋的疾病说,他认为同性恋只是一种行为上的自然变异。

  性科学研究的第二阶段为性活动的性高潮中心认识论。弗洛伊德说:“生殖区支配一切性活动以便使子孙繁育下去的情形,乃是性发展的整个过程的最后一步。”在这最后一步到来之前的其它非生殖区或性敏感区的性活动也可以带来性的快乐 。霭理士认为性敏感区“实在是正当的性生活中一个很正当而重要的部分。要讲求性生活的健全的满足,要教导人家如何可以得到此种满足,发欲带的一部分功能,自不能抹杀的。”无论是对外生殖器皮区以外的性敏感区,还是对该器官皮区本身的性高敏感区的刺激所获得性高潮的性活动都是无可非议的,正当的。男女都应该学习一些非性交的自我和彼此的刺激手段。

  金西的性社会学调查结果作为性科学研究的第三阶段的标志。他说:“我们的调查表明,没有任何一种性释放途径或频率可以称为‘正常的’、‘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它们只有差异,而且除了差异之外什么也不表明。它们分布的广泛及其相互间的连续性向我们表明:所谓‘正常的’和‘反常的’之类术语,不在科学的词汇表之中。充其量说来,所谓‘反常’,也只不过表明某些个人的性活动频率在人群中较少出现,或表明这类性释放途径在总体人群中并不通用。但即使如此,这也只能表明这些个人稀少,而非‘反常’。”

  性科学研究的第四阶段成果,以马斯特斯和约翰逊及卡普兰的性反应周期及其性治疗学理论为中心,使性变态、性反常这样的传统术语失去了现实存在的基础,代之以性行为偏好这样较恰当的术语。这不能不说是“正常”对“反常”的一大超越。性生理学和性治疗学从科学角度证明:获得性高潮取决于性交前的性行为方式和心理准备。因此,性交前的各种性刺激手段和心理交融是性交的必要前提。性学专家马晓年说:“我认为男女双方都应该学习一些非性交的彼此的刺激手段,性爱不等于性交,性爱当然是可以采取夫妻所喜欢的任何形式的,不存在哪些性行为正常、其他性行为就不正常、变态、不健康等问题。因为这完全是夫妻们私下做的事,所以别人不应该对此指手划脚地作什么道德批判之类的议论。应该尊重个人和夫妻的自由,只要他们不危害他人和社会,不影响健康就让他们尽情的享受性的欢愉吧!”[10]

  性科学的研究成果对性活动观念形成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它以其研究成果为依据,不断地把何以为“正常”的性活动,何以是“反常”的性活动的评判权和选择权交给了当事者个人或双方,使他或他们能够主动就自己所掌握的性科学知识,结合当时、当地的伦理道德、文化习俗和法律对性活动予以恰当地把握和充分地运用。性活动中以“无伤”为原则就是正常的。所谓的“无伤”,从行为人本身角度来说是不损害自己和性伴的生理结构和生理功能、不引起疾病、不给行为人造成任何心理压力,同时并不招致负面社会效应。

  因此,从上述的意义考虑,我们在此所讨论的性活动“正常”与“反常”是建立在异性恋的生物-心理-社会模式之上,基本不涉及性的政治和性的哲学这样的范畴,完全不涉及西方同性恋主义者、双性恋者、女权主义者等性激进派的价值观念,完全与以“酷儿理论”(queer theory)武装起来的他们的群体在向“异性恋霸权”挑战时所提出“常态”与“变态”所定义的概念无任何关系。

  

  四、性活动也是普遍人权的观念

  

  尽管性科学的发展仅110多年,但是它扎根于生物学、医学等自然学科和人类学、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和法学等社会学科沃土之中结成的累累硕果,终于以科学验证的结论向人们昭示,性活动也是人的基本权利,是普遍人权。

  生物进化论认为,我们人类大约在150万年以前以完全直立的双脚行走和解放了的前肢持物和使用工具、制造工具而从动物界脱离出来的高智能生物。这种伟大的进化,在人类性活动中的意义是不仅可以使人类两性面对面地做爱,而且可以在客观上使男人、尤其使女人可能抗拒任何违背自己意愿的性活动;同时,这种伟大的进化在性活动中的意义还在于可使男人,也可使女人用解放了的双手主动地发起性活动,就是说可以用双手表达性活动的主观意志。人类身体结构和生理的进化还直接体现在他的性器官系统的自然进化和社会演化方面。人类以中枢神经为中心,以皮肤尤其是皮肤粘膜为终端感受器的性器官系统在人类长期的社会演化中彻底从动物界的生殖系统分离出来,尤其是女性的性器官系统分离得更为彻底和完善。例如:女性的阴蒂进化成与生育无关,只为接受性刺激和引发性快感的器官;女性的乳房不仅具有与阴蒂相并列的性感受器功能,而且还可作为凸现的性特征起激发男性的性唤起作用;人类不再像其它哺乳动物那样具有发情期了。

  前苏联学者尤·谢苗诺夫在他的《婚姻和家庭的起源》一书中阐述道:“所有的猿猴类——包括类人猿的雌兽都有发情期,即在每个月经周期间有几天处于性兴奋状态。……在其余期间,生活在自然环境的猿猴是不进行交配的。……一切猿猴类动物都有发情期,而人却没有发情期……前人的进 化正是沿着这样一条从有发情期到没有发情期的道路前进的。” 人类女性已进化为任何一天都可能产生性欲的新的生物体。达尔文把这种生物现象称为“人类进化的伟大杠杆”。

  随着发情期的消失,原始的男人和女人对自己的性活动的时间、对象有了选择的可能。由于发情期的消失,性活动成为人类经常性的生活内容,并由此实现了以性为纽带建立起男女两性牢固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是原始人群赖以生存的基础。人类女性发情期的消失,意味着她不再像动物生殖活动一样,在她的性活动过程中总处于被动或从属地位。人类女性早已在生理结构上具备了主动发起性活动的能力,并且在人类社会的发展早期得到了充分地运用, 但可悲的是恰恰在人类农业社会发展早期被人类的男一半、有时也包括女性自己从观念上和实际上被无情地剥夺了。

  医学的发展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发明了现代避孕技术和人工授精技术,因而从技术上使人工介入生殖过程和人工精确地将生殖与性活动分离开来创造了条件。我们不否认避孕技术在社会其他领域(譬如计划生育)内的功用,但我们不能不说它在某种程度上为性快感消除了后顾之忧。

  性活动是普遍人权的观念适用于全体人类,它即针对成年男女,也适用于自出生到成年之前的生理未成熟的个体,还包括更年期之后的老人,更要强调它适用于残疾人或弱智人。

  由于自1902年起贝尔·莫尔等性心理学家就已开始研究从新生儿到成年前的性活动,由于弗洛伊德以他的《性学三论》创造性地总结和概括了婴幼儿的性欲理论,还由于金西证实了从4~15岁男孩从性唤起到性高潮的客观事实。研究证实,婴儿打从他出生后吸吮乳头起,就已经开始了他自己的性活动,只是这种吸吮的性活动被获取乳汁营养的进食活动所掩盖,不被常识所认识或社会不愿意承认罢了。从这时候起,幼小的个体就在性快感的“招引”下开始了对自我身体探索和认识的历程。伴随着这一历程的是社会文化习俗、性角色和性伦理道德的再塑造,于是他不仅从性生理上渐渐发育成熟,不仅在性心理上和性角色上获得性别认同,而且在性的价值准则和性的法制观念上融入了社会主流体系。

  因此,社会如何给予未成年人以性权利,如何正确引导他们沿着自身的性生理发育、性心理发展的健康方向与社会伦理道德的合理规范相融合,便摆在了我们这些成人的面前。英国性教育家西里比·毕比说:“儿童们对性知识的了解是他们不可剥夺的文化传统的一部分。有了这些知识,他们不一定在各种场合都能明智地行事;但是,没有这些知识,他们就没有判断问题的标准。”

  传统的社会伦理道德基本上对老年人的性活动持压制态度,这不仅从道德本身来说是不道德的,而且从性科学角度也是无根据的。上世纪50年代的金西报告就指出:“60岁以上的老人并非绝对地、一个不漏地丧失性能力和性活动。即使71~75岁的老人,也仍有近一半继续着性释放。”实际上,在那个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的20年里,由于人们性观念的转变,由于西方社会普遍推崇性的愉悦功能,由于我们自身也充分认识到性的除生殖功能以外的其它功用,认识到了性的生理需要和性的心理需要是伴随人一生的需求。老年人的基本性权利应当得到肯定。这就是说,老人的性释放会伴随人文社会环境的改善将有增加的必然趋势,是人们性观念改变的合乎逻辑的结果。

  残疾人或弱智人在一般情况就已经是一个受世人歧视的群体,在性权利方面更易受到另眼对待。咎其原因是传统观念认为他们不能够完成“合格性行为”或根本认为他们就是“无性的”。社会学家潘绥铭说“性学从30年代起就研究这一问题,并早已证明这些人的性能量或未受或少受影响,只是不得或缺乏释放而已。”现代性学研究和社会群体的观念形态所应取的价值定位,是以人道主义的关爱之心首肯这一弱势群体的性权利。

  

  五、女性也有性自主权的观念

  

  现代社会提出女性的性自主权观念反映了时代的潮流,是社会进步的具体体现。其实,性活动也是普遍人权的观念已经涵盖了这一内容。由于历史和文化方面的各种原因,在以所谓的“男性性话语”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传统性观念中基本忽视了此等概念。

  性自主指的是在性活动的“无伤”之前提下,个人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自我的性表现、性关系和性行为等方面的事物。“无伤”的定义在此是一种象征性的表述,它的范围小及个人,大及社会;对人身不造成任何身心损害就是“无伤”,对社会不引起负面效应就是“无伤”。

  女性的性自主权观念闪耀着男女平等的进步思想,现代性生物学研究的成果为这种先进观念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基础。

  人类性进化的结果:直立、解放的双手、性器官前移、性功能机制中发情期消失、面对面性交的行为模式等性进化特征,在男在女都是对应的和同质的。这些人类性进化的特征,不仅表明身体的姿势、性器官方位和性行为方式的改变,

  尤其双手的解放与运用,使女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自己的行为。人类两性都具备了结成一种共同参与,互相合作,具有双方意愿和保障的有异于动物的新型性关系的结构和生理基础,从而彻底改变了人类以往在猿类时雌性消极被动、听凭摆布的状态。女性的性进化更有男性所不及的其它方面:她的乳房不仅是一个授乳器官,而且进化成为一个接受性刺激和输出性刺激的性感觉器官;她的阴蒂特化成最灵敏的性敏感部位。

  马斯特斯和约翰逊关于人类性反应的实验研究论证了男性与女性的性反应极其相似,而不是女性比男性迟钝或性反应相差甚大。

  在性发生学上,早在十几年前,一位名叫Josephine Lowndes Leveiiy的女性学家就提出了男女性器官同源的(郎兹)理论。在性器官解剖和组织结构的对应上“这种男性有什么女性具有什么的同源理论的确具有深刻的解剖和性学革命。这种解释把复杂纷繁的两性既系统又简单地以一种新模式进行了详尽的剖析,对两性和高潮理论都具有持久的价值和意义。也确实为人类性健康和性发展指点了征程和方向。”[11]

  因此,人类男女性进化的同质性、性发生上男女性器官解剖的同源性及性生理上男女性反应的相似性都提示人类男女都具有均势的自然生物方面的性自主能力。就是说,在法律规范之下,与男性相同,女性也应该有权力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自我的性表现、性关系和性行为等方面的事物。

  女性的性自主权观念是人类社会发展现阶段中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现实需要;是社会存在决定于意识形态的必然产物;是实现男女平等和解放生产力的巨大动力;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先进思想。

  然而,当用社会性别分析方法审视女性的性身份或性角色时,我们发现了社会文化中大多数异性的关系反映的是约定俗成的、落后的性别角色观念;我们更发现了女性在总体上并未获得或已经丧失了(如果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早期一度拥有的话)性自主权。甚至在当代,世界上仍有一些地区的妇女自我并未意识到她们应享有这种权力,在我国大体上也是如此。

  性社会学家李银河指出:“在性的问题上,心理分析学派的大师弗洛伊德(Freud)和性学家埃利斯(Ellis)都持有男主动女被动的看法,他们关于男人是活跃的、富于攻击性的,而女人是被动的这一观点一直没有受到过认真的挑战。直到非常晚近的时期,社会调查还在不断重复和肯定这一观点:在我们的社会中,成年人异性恋活动频率的主要决定因素是男性在这一活动中的活跃程度。”[12]社会学家潘绥铭在1998年的《婚育之友》杂志撰文指出:中国女性的性观念误区之一是“把性生活看作单纯的献身”。性社会学家刘达临客观地指出, “传统观念对女子的束缚要比男子大得多。”

  尽管我们并不完全看好数十年来西方女权主义运动目前的发展方向。但是,这一运动的基本原则应该说是合理的,即:“我们的生活、工作、思想、感觉、希望是重要的,和男人的一样重要。……社会应做出调整以反映并支持这一信念。”联合国人口与发展委员会在20世纪结束的最后一年召开的第33届会议确定的主题是:人口、性别与发展,强调了性别问题和人口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基本联系,强调了在新世纪实现性别平等、公平和赋予妇女权利是必不可少的基本目标。

  中国在20世纪末的金秋10月,以传播计划生育政策、知识和人口教育为初衷的科普杂志《人之初》庆祝了她的10岁生日。在它第10期的资讯与观察栏目中刊载了5篇文章,其中3篇阐述了女性的性别角色问题。这些文章强调女性的性别角色的重要性洋溢在字里行间,令人回味无穷和肃然起敬。尤其一篇名为“女人在做什么”的观察思考文章,敏锐地捕捉到了电视广告中渲染女性用品所寓意的性别角色含义。一针见血地指出:女人们在电视上减肥和隆胸;她们披着秀发招摇过市和引人(多数是男人)侧目;她们一会儿涂这个霜,一会儿擦那个粉,一会儿喷这种水,一会儿喝那种液;女人们这些所作所为难道都是为了她们自己?否!该文尖锐地写道:“然而,面对这些广告,社会已给予了默许,而公众(包括女性)也表现了当然的默契和宽容。这说明在我们的社会心理的潜意识深处,女性的社会角色依然被定位成‘主妇加花瓶’。”

  然而,我们还要不无遗憾地指出,也是在这个令我们非常敬重的刊物,在每一期杂志的封面,几乎都有亮丽的“美女头”;就是在这一期讨论女性性别角色的杂志封面也有这么“一位靓女艳人”!难道不能有一点别的什么?比如……。

  在20世纪与21世纪交会的第一春,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在广州这座《人之初》杂志所在城市,举办了一场题为“广州经验展”的画展。有画家将女性的身体和男性的身体以巧妙和高超的技艺组合成了一个“中性的人体”。这一举措被人称为“中性的时尚”,它寓意崭新的性别趋同意念,是彰显女性性别角色和平抑男性性别角色的新世纪中国“混血儿”,是诞生在新世纪中国时空天际的一个“新人类幼崽”。

  请看作画人对此“人”的描绘:“中性化是我们内心深处存在的一种对现实的道德观、审美观进行挑逗和撒野的情节,是青年一代叛逆心理的一种潜意识的流露……在我的作品里,我想让你重新认识性别的存在意义,告诉你男性和女性的界限正在一步步地模糊化,共体化。人的创造力和生存价值不再受性别的局限,而男性、女性正作为一个独立人格的存在创造他(她)所拥有的价值。这就是时代的进步。”[13]

  

  六、男女贞操对等的观念

  

  贞操是随着人类社会私有制和单偶婚制(一夫多妻或一夫一妻)这两种社会形态而形成的惟独针对妇女婚前保持童贞、婚后从一而终的操守,是封建社会维持社会稳定的最重要的伦理内容,是一种与封建社会政治、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性伦理规范。这种观念的形成也囿于当时人类尚未掌握避孕技术的原因。在私有制的经济体制中,男子的财产继承被高度重视,于是认定自己血统子女成为男人头等关注的大事;女子的贞操便成为保证男子自己血统子女的前提。

  女子贞操道德观念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此观念形成之前的父系社会初期或私有制形成早期,对偶婚制的性交习俗尚未尽绝,造成女子婚前多性伴和孕后成婚的现象,为了保证财产被自己的血统后代所继承,社会就流行杀首子(kill first baby)的风俗(当时人类不可能掌握避孕技术),既父亲杀死妻子和妾所生的第一个孩子的风尚。往后,杀首子衍生成弃子的方式。弃子与杀首子都反映了人类婚姻形式向单婚转化过程中伦理观的一种发展,也是强化私有制的一种手段。从社会发展的动态视角考察,尽管女子贞操的道德观念在现今看来是多么的落后和反人性的,但它优于杀首子的风俗则毋庸置疑。这种性伦道德观念在历史上起到过的一定进步作用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够否定的。

  女子贞操在宋代以前只是一种观念形态,自宋开始,朱熹把贞操观念理论化为程朱理学,说什么“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种理学指导下的实践便是封建历史上“贞洁牌坊”、“寡妇断臂”的妇女血泪与狎妓嫖娼和荒淫无度的男人奢华;便是历史上“发明”的“守宫砂”和实行的“验红”闹剧。这种理学的残毒便是新近社会兴起的“处女膜修补术”和时髦的女用 “安全内裤”专利。

  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孙中山、李大钊、鲁迅、李达等为代表的五四新文化革命民主人士倡导的新文化运动,直接对准封建虚伪的伦理道德开战,开辟了中国社会解放妇女、男女平等的性文化新观念。“概括起来,这些新观点主要有:①实行男女平等;②推行一夫一妻制;③婚姻须以情爱为基础;④废除嫖娼卖淫。”[14]20世纪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一大批代表先进阶级与先进生产力的中国共产党人创立了新中国,自此实践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革命思想,荡涤着几千年来的封建意识形态。当今,中国广大妇女的地位普遍提高是一个公认的事实。

  然而,无论是新文化运动的新思想,还是新思想指导下的革命实践,都只是跨出了建立男女平等社会的第一、第二步。真正的男女平等社会还有待于扎根在人们灵魂深处对两性社会性别角色的崭新认识和理性思维之上,是建立在人类意识形态领域进步性观念的革命进程之中,是落实在男女贞操对等观念的普遍实现之时。这是一个更加艰难和更为长远的历程。“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性质、变化与发展,而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要求。性观念从属于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范畴,这种惟独针对女子贞操规范的性观念与现今的经济基础发展水平是格格不入的,它不仅残害着妇女的身心,而且败坏男人的灵魂;它不仅在今天看来多么的不合时宜,而且严重阻碍着社会的发展。因而它是落后的、腐朽的、反动的和反人道的。

  男女贞操对等的观念是唯一的价值标准,是一种新的贞操观,它不是意味着要将男人拉回到封建礼教的藩篱之中,而是意味着男女共同携手拆毁这道藩篱。它意味着在两性交往的各个阶段、无论在婚前还是婚后,都要平等相待、相互尊重、忠于爱情、共守贞洁。它是一套崭新的观念体系。“新的贞操观应该是,在男女平等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在一夫一妻制的基础上,提倡夫妻间的相互忠贞,即夫妇双方共守贞操,洁身自爱。婚前保持童贞,婚后互敬互爱,对家庭子女,双方都负有强烈的责任感,不断巩固深化爱情,使家庭成为永远幸福的乐园,真正实现‘白头偕老’的传统美好的祝愿。”[15]男女对等的贞操观主张以爱情为基础的情侣亲密交往和夫妻甜蜜生活是伦理和法制约束之下无约束的天伦之乐;它同时重申无爱情基础的男女试婚同居与夫妻白头谐老是伦理与道德旗号之下不道德的茫茫苦海。

  

  参考文献:

  [1]刘达临等.中国当代性文化.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125

  [2]薛兆英等.现代性医学.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5.195

  [3]J.莫尼、H.穆萨弗.性学总览.王映桥、郭颐颐等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517~519

  [4]潘绥铭.中国性现状.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5.484~485

  [5]徐天民.进一步探讨当代中国性观念的建设问题.性学,1997(1)∶4

  [6]潘绥铭.中国性现状.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5.497

  [7]李银河.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263

  [8]李银河.性的问题.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10~15

  [9]潘绥铭.中国性现状.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5.487

  [10]马晓年.关于女性性问题的对话.人之初,1999(3):15

  [11]彭福民等.对性器官解剖同源学说的理解与分析.中国性学会.面向21世纪的性与健康.中国人口出版社,1999.304~305

  [12]李银河.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293~294

  [13]梆梆.中性的时尚.人之初,2000(4):75

  [14]《中国性科学百科全书》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科技编辑部.中国性科学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455

  [15] 徐升阳.论贞操观.性学,1998(4):9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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