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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洪龙:大学生离公民有多远?

  

  近日,广州地区基层人大代表选举正式结束。在广州的此次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有许多的亮点,多个独立参选人如同星火一般,点燃了沉寂中的人大代表选举。

  除了独立参选人之外,大学校园内的投票选举也引发了关注。其一,在番禺区小谷围四选区,即广州大学城中大、广大选区,因为没有候选人得票超过一半,不得不在第二天进行另行选举。

  其二,番禺区小谷围六选区,即华师、广药选区的选举结果中,TVB热剧《潜行狙击》主角梁笑棠得了26票,票数排名第四,演员谢天华票数第九。

  其三,广州地区有多名大学生作为独立参选人参加人大代表选举,他们的精神、他们的行动得到广泛的关注和赞誉。

  这三起事件使得众多的人开启了诸多的猜想:为什么在大学的选区会出现候选人得票不超过一半,必须另行选举的情况,这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上少有的事件,这是否说明对于不认识的候选人,学生更加敢于坚决地投反对票?为什么学生会选TVB的演员,“恶搞”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为哪般,又说明了什么?学生参选人大代表能否说明大学生有更强的公民意识?

  从校园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学生选民的表现是否能够说明大学生比起普通的选区的选民,更有反抗意识、民主意识、公民意识?是否能够说明大学生更接近公民

  为了回答以上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公民的概念,在中国何谓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1982年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除了国籍的要求之外,不再有其他的资格限制,公民之间在身份上、法律上是平等的。

  这也意味着拥有中国的公民身份,便在法律上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而公民权利又包括法律权利、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等(有多种公民权利的分类方式)。

  但是,光有法律上的规定还不够,得到落实的权利才是真正地公民权利。为此,捍卫公民权利的公民行动便尤为重要。

  因此,谈公民的问题至少有三个层次,公民态度层面、公民能力层面、公民行动层面,分别代表观念层面的公民意识:知不知道、态度如何,能力层面的知识和技能:有没有能力、行不行;行动层面的政治参与、社会参与:参不参与、做不做。

  如果从这三个层面来看现在中国的大学生的“公民状况”或许可以将大学生公民之间的关系看得更加清楚,而不至于将大学生公民之间的关系直接划等号或划叉。或认为大学生的离公民很近,已然是公民;或者是认为大学生公民还有十万八千里,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为了更好地论述中国大陆大学生的“公民”状况,笔者将再举一个大学校园中公民实践的例子——“XX大学擅自从学生银行卡扣水电费事件”,以期能够通过个案的观察大学生的“公民状况”。

  2011年6月,XX大学物业在没有通知学生的情况下,私自从学生的银行卡中扣取收电费,许多宿舍被多扣正常费用的几倍,甚至有许多学生在之前已缴纳水电费的情况下也被重复扣除水电费。

  此次事件在发生当天,便在校园里引发了轩然大波。学生在BBS、微博、QQ、人人网等网络平台上有众多的讨论,欣起了一波波“怒潮”。诸多学生痛斥学校在不告知学生的情况下,私自扣费,肆意侵犯学生的财产权,知情权。如果不是现在有网银,有部分学生注意到了银行卡扣费的情况,学校物业私自扣费就有可能不被人发现,这是巨大的财产安全隐患,激起了众多学生的愤怒。

  为此,有学生对学校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强烈要求学校领导出来澄清,并为乱扣水电费的事情向学生道歉!第二,对于被多扣水电费的学生,学校不仅要退回多扣款项,还要予以赔偿!第三,重新签订协议,学校日后要从银行卡扣钱必须经过学生本人签名!第四,加强学生对学校行政系统的监督,打击行政人员的官僚习气!”

  学生的愤怒,也引起了学校的关注。之后,学校要求物业公司将每个宿舍的水电费明细公布到各宿舍楼下,同时物业公司在各个宿舍楼下张贴出相关的通知和解决办法,提出了退费方案——要求学生自己去物业管理中心去进一步查证核对,然后在实行退费。

  与此同时,XX大学的总务处处长也两度微博道歉“我郑重地向同学们说声‘Sorry’!”,“我乐意向所有因为收费问题而感到不便和不快的同学说声‘Sorry’!”他自己也声称,Sorry实际上差不多相当于英语中的“最高级”了,希望学生们能够理解。

  尽管学校的总务处处长作出了道歉,物业公司也作出了道歉并提出了退费的方案,但是从具体的方案中,难掩学校和物业公司“大条”的相貌。如果多扣费,要学生自己去物业登记、反映,经过审核之后再退费,而且之后也不告知你到底审核有没有通过,退费有没有成功。

  “明明是学校自己犯错,结果还要学生自己去处理,学生不去物业登记,就不退了吗?如果学生没有网银,不知道有没有扣错,不去物业登记或忘去登记是否意味着不用退费,不管了吗?”显然,学校和物业公司的行动依然让很多学生不满意。

  有意思的是,在事发当天有3个学生到南方都市报的报料平台报料了此事,后来一个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去采访该校总务处处长,结果记者和总务处处长之间产生言语冲突,双方各执一词,双方冲突的原因至今不明,使得学生通过媒体报料吸引关注的愿望无果而终。

  媒体采访原本是学校披露信息,回应学生的诉求,处理好此次事件的一个公开、透明、重获信任的好机会,但是学校并没有抓住这个机会,反而将媒体的采访引向总务处处长与媒体记者之间的冲突上。

  而此次事件最终也逐步消解、沉寂,一件“丑闻”硬生生地被按倒在地,学生所提出的很多要求并没有得到实现,学生的权利并没有得到捍卫,学校只是将自身的错误归咎于系统问题、工作失误,从来没有在侵犯学生私人财产权上,向学生道歉。而其中损失最大的莫过于是学生,不仅侵犯了学生的权益,还浪费了学生的一番热情,浇灭了学生良好的公民意识的焰火,让学生公民行动付之东流。

  此次事件正是网络时代,学生维权的一个良好的案例,部分说明在中国大陆的大学生的“公民状况”。学生有较强的公民意识,对公民的权利本身有一定的认识,知道一些相关的权利,知道一些涉及公民权利的法律条款;学生拥有较强的公民能力,拥有多种信息发布、信息沟通和互动的手段、渠道,拥有较为丰富的知识和较强的能力,对涉及自身权益的问题能够运用相关知识去理清问题;学生也有一定的公民行动,在发生事关自身或者他者的权益问题的时候,敢于发表对问题的看法,一些学生还会积极的与权力本身互动、对话,寻求问题的解决,权利的实现。

  但尽管大陆大学生的“公民状况”有其积极、发展的一面,但是,大陆大学生的“公民状况”并不乐观。大学生公民意识并不太强烈,和普通公众一样,大学生并没有形成天生的公民权利的意识,常常把公民权利问题当做利益问题,规则问题,而不是普遍性的公民权利问题。学生对于公民权利的热度和关切度并不强,对公民权利的认知也有限;学生的公共意识也不强烈,在学生群体中“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依旧盛行,并没有太多的学生真正地关心公共性的问题。这点上与前段时间香港大学学生捍卫校园言论自由的浩大行动形成鲜明对比,在大陆,要求学生去捍卫权利本身,可能会成为一个笑话。

  恰恰相反,现在的大多数学生就“沉浸”于就业、升学、买房、结婚、养老等压力之中,现实社会的巨大压力使得多数学生选择沉默、务实的生存方式,实用主义和犬儒的心态盛行,使得学生的公共意识不强,公民的行动极弱,在遇到重大的涉及公民权利问题之时,常常停留在网上发帖、走马观花的层面,或者是直接视而不见,更不用说采取公民行动来捍卫公民的普遍权利,甚至在遇到深涉自身的权益问题之时,都常常选择避而远之冷处理的方式。反正影响到自己利益可能并不大,如果要付诸于公民行动,则风险极大。就如大学生参选人大代表一事,尽管有个别学生参选,但是总体来说,校园的选举活动非常之冷清,多数学生也是对候选人一窍不通,只是拿着选票走过场。即使是学生提出“选个学生代表代表学生”的口号,也没有得到学生的多少关注,校园中的政治冷漠同样无处不在,尽管有偶尔的“恶搞”、投反对票等“冷应对”方式,但终究不是正面地去捍卫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因此,从目前大陆大学生的“公民状况”来看,大陆的大学生有较强的公民意识,有较强的公民能力、但公民行动较弱。从这公民的这三个层面来看,大陆大学生似乎离真正地“公民”还有很远的距离。

  而这种状况的后果便是:即使是受过高等教育,有较强的知识和能力,有一定公民意识的大学生,在面对关切自己的切身利益的,涉及对公民权利的肆意侵犯的时候,都显得无能为力,最终常常只能空悲叹,继续埋头于自身的“事业”中去。

  而这结果也许就会让那些对大学生的“公民状况”有所期待的人失望,就像有些观点认为现在大学生是堕落的、垮掉的一代,白白接受高等教育,却不能承担起公民的责任。

  但实际上公民公民社会的问题不仅仅是现在大学生的问题。公民的载体仍然是社会,当社会缺乏培养公民的土壤之时,身在校园的大学生同样不可能成为真正地公民。校园和社会是对接的,公民公民的权利是普遍化的,而不是部分群体独有的。就像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大学生独立参选人与普通的独立参选人遭遇同样的命运显示的那样,社会本身的政治、法律状况并不会单独为大学生开道,大学生维权同样要面对强大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体制。

  况且大学生经过校园的学习之后,大多数都将汇入社会之中,社会才是公民真正的培育场。社区、地方的自治,公民的组织和联合,才是培育公民的最佳方式。

  所以,大学生公民遥远并不可怕,关键是大学生在走出校园之后,能否将校园所学习的知识、所培养的能力、所形成的公民意识,运用到未来的生活中去,真正地成为现实社会中公民的个体,成为公民社会的组成部分。

  只有普通公众都成为真正的公民,人人都有普遍的公民意识,人人都有强大的公民能力,人人都能参与公民行动,从小事做起,关心普遍公民权利的实现,捍卫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每个公民的权利,真正的公民国家的才能形成。公民的个体所组成的强大的公民社会才能真正地形成与国家对抗的力量。

  而对于国家来说,一个强大的社会尤为重要,只有有强大的公民公民组成的社会才能给国家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一个鼓励平和、理性的公民精神和行动的国家才可能实现真正的安定团结。

  因此,强大的国家理应为公民公民社会松绑、让路、开道,着力培育公民,推动公民社会的成长。而拥有较强公民意识和公民能力的大学生有能力成为中国公民社会的先导者,成为中国公民社会的第一批力量,而大学生自身也需要作出更大的努力,事实上现实总也有维护权利、捍卫权利的空间,学生有能力,也应该做得更多。

  所以,为什么不让大学生发挥自身的优势,让最有活力、最有朝气、最有创新能力的力量得到发挥,成为国家建设、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呢?为什么不让大学生成为真正的公民呢?

  或许现在还有很多的力量在阻止中国公众成为真正地公民。尽管今天的大学生公民有点远,但未来呢?或许我们很快会看到中国的转向,转型中国必须向公民中国转向。如果说这是一种潮流,浩浩荡荡,谁又能阻挡得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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