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刚凌院长,您好!
首先要说明,这是一封公开信。
这封公开信将通过我的新浪博客“追遠堂”(http://blog.sina.com.cn/xhzyt)和网易博客“追遠堂”(http://xiaohanzyt.blog.163.com/)公之于社会。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目前的高校学术制度,决定了你我之间不存在内部平等交流的机制,不公之于众,无以对付潜规则。再者,此事也不完全是我个人私事,它天然地涉及高校的学术自由、教授自由原则,有资格进入公共议论领域。
要谈的事很简单,就是本学期我在本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被莫名停课。
早在上个学期末本科生、研究生们选课的时候,我就已经发现课表上没有我的课,而本来至少在本科部应该有“宪法学案例”或“行政法案例”以及我要求恢复的“中国宪政史”(这门课上个学期就被剥夺,而且没有任何程序),在研究生院应该有“经典著作导读”。
我从各方打听到的情况是我的课确实已被停掉。管排课的教学科研办也证实这不是排课系统的纰漏。
令我惊讶的是,您没有给我办过任何正式的停课手续:您也没有正式知会我停课的原因、理由、程序,更没有任何书面文件确定这件事情,仿佛停掉一位教师的课是可以不需要任何程序的。
薛刚凌院长,您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停我的课,我没有兴趣了解。在我确知被停课之后,一直耐心等待您找我告知停课的理由和程序,但至今开学已整整三周,您依然没有向我正式解释此事。
我以为这涉及到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就是现代文明世界最基本的学术准则:教授自由的问题。
自2004年1月至今,我到中国政法大学已有整整六年。反省这六年的工作,我自认为与世界通行的教师与学术伦理是基本吻合的。
我所讲授的《中国宪政史》(您知道我曾多次向您提过希望改名为“中国权力史”),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您曾经不解甚至诟病的所谓“讲不出先秦问题”。由于课时有限(36个课时),以及我在课程内容安排上所涉及的通史性专题(例如关于中国历史上罪己诏的通史研究、三次重大制度革命的通史观研究、“封建”概念与中国土地制度、礼治与权力制衡等),而且还由于每学期我都因为思考的进一步加深而增加内容,导致从历史时段上看,常常讲不出先秦。
至于宪法学案例课、行政法案例课,我也都按照自认为合适的方式安排,曾在研究生院开设的“先秦社会理论”(由于行政要求,我不得不将课名改为“先秦公法研究”——这当然是个莫名其妙的课名,但这是无奈之举,不然不让开。)上了一学期以后,我认为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调整,为此暂停。
我所讲授这些课程的效果在历学期的学生评价中,一直高于院平均分(如果我没记错,通常会高于平均分1—4分,院里有案可查),虽然我并不认为学生的评价就是最终标准,我也不敢说自己讲的通通都是真理,但我至少遵循了“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的学术伦理,尽可能将我自己思考的方法和结果示之于学生,并与学生尽可能多地互动式交流讨论。每学期末,对学生们考查时,为了尽可能地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对学生的考核作业,我通常不限制文体,只要求他们写作与本课程有关主题的内容,篇幅不少于3000字。
在这六年中,我发表的论文数量不多,也不认为有多大价值,如果没记错,可能填过一回所谓的学术成果表,其他的我都放弃,不参与考评,为此年终奖金通常只拿个两千元左右的“安慰奖”,当然,这是我心甘情愿的事情。因为对所谓的学术成果我有自己的想法,在我目前的年龄与学养阶段,我不可能也不应该“硕果累累”。假如不幸著作等身,用不着别人鄙视,我自己就先鄙视自己了。我尤其反对仅仅为了职称和奖金、课题而去写那些除了浪费纸张和读者时间、毫无知识增量的所谓论文。每年的学术垃圾早已有目共睹,不需要我再去增加。我曾在某一年的学术成果表里写过:“大学不是养鸡场,不要以为给了饲料就得下蛋,那是鸡的事业,不是学者的事业。”这个想法,我不会改变。
您对我很少参加院里的会议一直十分不满,我理解您的不满,但我坚持不参加,因为这些会议,大量的都只是充斥着官话套话的官僚会议,少量的学术会议中确也偶有闪光的思想,但总体而言,为这些会议花时间至少对我来讲是不值得的,我不能像买彩票一样去开会以增加学术性收益。等到哪天院里的学术活动正常化了,基本去行政化了,而不是您这个处长教授一手遮天了,我可能很愿意参加各类活动,包括会议。
大致回顾这六年来自己的工作,自省从未在学校、院里、课堂、会议上有过任何反人类言行,也从未有过违反学术伦理、教师伦理、滥用学术自由之言行,实在找不出停课的正当理由。那么,薛刚凌院长,您能否拿出正当的合乎学术规范的程序来告知我为什么停我的课?为什么侵犯我上课工作的权利?为什么侵犯部分学生听我的课的权利?
我不揣冒昧地猜想,中国政法大学可能并不需要一位以扼杀学术自由、扼杀教授自由、取缔教授自治为己任的法学院院长。
法学院教师:萧瀚
201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