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动车报废标准
汽车、挂车、无轨电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和运输用拖拉机(包括带挂车的轮式拖拉机)以及轮式专用机械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机动车报废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上海机动车报废标准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拓展:上海车辆报废流程
1、受理审核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身份证明或代码证和IC卡经民警核对确认无误后当场归还):核对机动车所有人证件与行驶证记载是否一致,比对计算机信息、比对盗抢库,符合规定的通知拆车厂拖运车辆。
2、车辆查验和拆解
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是拆车厂完成拖车;二是分别由民警查验员和拆车厂查验员根据《规程》规定,按职责划分分别查验车辆,确认机动车唯一性;三是拆车厂对车辆解体,解体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将车辆五大总成送交破碎企业,并对车顶、车身进行全部或者部分拆解,按规定提供三张照片。
3、注销登记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回收中心收齐包括车辆解体后的照片和包含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部件照片在内的凭证、资料交派驻回收中心办证民警。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派驻回收中心办证民警根据《规程》规定,审核回收中心提供的凭证、资料,符合规定的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