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来穗公租房就业登记证明办理指南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广州来穗公租房就业登记证明办理指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广州来穗公租房就业登记证明办理指南
1、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录入个人账号、密码进入就业登记申报页面;
2、点击【劳动就业】—【就业登记历史记录】;
3、点击【打印当前就业登记信息】或【打印全部就业登记信息】;
4、查看个人就业登记新,点击【打印】;
5、等待盖章申请通过即可进行打印。
本市户籍申请公租房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