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恢复指南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具有北京户口,就算是北京市市民。接下来小编整理了北京户口恢复指南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办理条件
1、本市学生到外省市院校上学后退学的;
2、回国人员出国后注销户口的;
3、台胞回内地在北京市区、县定居的;
4、失踪后注销户口又寻回的;
5、刑满释放的;
6、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
7、监外罪犯户口恢复的。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立即办理
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办事地点:
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派出所的户籍窗口及分县局户政大厅
北京市公安局派出所户籍窗口及分县局户政大厅
咨询电话:
010—87680101
办理时间: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户口被注销了怎么恢复
一、人口信息系统中曾登记过户口信息,因各种原因被派出所注销户口的。
由社区民警凭当事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网上注销轨迹信息、派出所写出注销户口情况说明(因派出所工作原因被错误注销户口的),及相关证明(件),填报《注销户口人员恢复户口审批表》,整理成卷宗,派出所分管领导签字,报分(县、市)局审批。同时通过派出所户籍室内勤业务权限中审批业务模块的“注销户口人员恢复”由派出所网上申报,分(县、市)局审批。
二、无户籍人员申报户口。
1、因迁出、注销人员恢复户口,网上无注销轨迹,但能查询到相关原始依据的;由社区民警凭当事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迁移证原件、迁移证存根,及相关证明(件),社区民警调查报告,填报《恢复户口申报审批表》整理卷宗,派出所申报、分(县、市)局审核,市公安局批准。同时通过派出所户籍室内勤业务权限中审批业务模块的`“无户籍人员申报”中“恢复户口”模块由派出所网上申报,分(县、市)局审核,市公安局批准。
2、漏登、漏录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无户口,网上查询无注销轨迹信息的人员,又无法提供原始户籍登记资料的;对这类情况,公安都是十分慎重的,需要详细调查核实,严格把关。必须凭本人申请详细说明生活工作轨迹,居(村)委会证明、单位证明、生活工作地证明、以及其他所需证明(件),社区民警对当事人做询问笔录,对其活动轨迹进行详细调查,走访亲属、知情人作询问笔录,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报告,网上进行查询比对,填报《无户口人员申报户口审批表》整理卷宗,派出所申报、分(县、市)局审核,市公安局批准。同时通过派出所户籍室内勤业务权限中审批业务模块“无户籍人员申报”“漏登人员”业务模块由派出所网上申报、分(县、市)局审核,市公安局批准。
扩展资料:
1、户口办理流程新生婴儿落户必须提供:
⑵出生医生证明。
⑶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⑷结婚证明。
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2、未成年人落户必须提供:
⑴出生医学证明。
⑵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⑶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⑷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必须提供:
⑴本人的户籍证明。
⑵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
⑶父母亲的结婚证。
4、夫妻投靠必须提供:
⑴结婚证。
⑵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⑶投靠人的户籍证明。
⑷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注:结婚满5周年,有固定住处达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