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能报多少钱
上海市生育保险可为参保女职工报销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看护假津贴、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补贴等,具体报销金额要根据职工的实际生育情况而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生育保险能报多少钱,希望大家喜欢!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为30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为5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为300元。
而生育险中的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报销金额要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至于男职工的看护假津贴报销金额,则是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上海市生育保险中的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孕妇是否从业划分为两个发放标准。其中,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社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
上海市生育保险报销失效性是指生产后2个月内必须报销,不报就逾期作废了。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
(一)报销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二)报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4、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三)受理机构
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