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险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生育险的报销标准是什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生育险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bai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拓展内容:
一、报销条件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二、报销材料
1、职工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原件复印件;
3、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医院公章);
4、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仅限有分娩行为的需提供);
5、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证明是深圳市内开具的只需提供复印件);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失业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
3、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