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统计学区分:人的智力等大多呈现常态分配,大多数人接近于平均数,只有很少数人偏于两个极端。近于平均数的为常态,居于两极端者为变态。
2、以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社会标准区分:一个人的行为表现符合社会规范,便认为是常态,否则是变态。
3、以人的心理能否适应环境来区分:一个人的心理能适应环境称为常态,若一个人的心理不能适应环境则称为变态。
4、以人的心理是否符合某种标准区分:国外有的心理学家曾制定十一项标准,符合标准者为常态,不符合标准者为变态。这十一项标准是:
(1)、具有适度的安全感与自尊心,对自我成就具有价值感。
(2)、适当的自我批评,既不夸耀自己,也不苛责自己。
(3)、在日常生活中,具有适度的自发性与感应性,不为环境所奴役。
(4)、与现实环境能保持良好接触,能容忍生活中挫折与打击,无过度幻想。
(5)、适度地接受个人的需要,并具有满足此种需要的能力。
(6)、有自知之明,了解自己行为的动机与目的。
(7)、能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和谐,对自己的工作能够注意。
(8)、有比较切实的生活目的,多从事实际与可能完成的工作。
(9)、具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能适应环境需要而改变自己。
(10)、在团体中能与他人建立和谐关系,重视团体需要,接受团体传统,能控制为团体所不容的个人欲望与动机。
(11)、在不违背团体的原则下,能保持自己的个性,有独立的意见,有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对人不作过分地奉迎,也不过分寻求社会的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