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zsy2975丨作者:Robert Firestone
我将“父母的爱”定义为具有养育性,并能够促进孩子独特性格形成的爱。把那些危害孩子心理成长的行为称作“爱”,是非常扭曲的。
根据我的观察,很多父母会告诉自己,我是爱孩子的,而且尽最大努力为他着想。但更多时候,他们无法将孩子视作独立的个人,不管本意多么好,很多人并没有准备好抚养孩子。
家长的自我形象消极。如果不能爱自己,就无法向孩子传递爱。总的来说,不能真正喜欢自己的人,不可能真心的爱他人,尤其是他们的孩子。事实上,他们更有可能将自己消极的情绪,投射到孩子身上。
不够成熟的父母将孩子视作负担。他们觉得婴儿和孩童所需要的责任和照料难以承受,甚至会因此而厌恶他们。
接受孩子简单直接的爱很困难。如果父母曾在成长中被伤害过,他们会难以接受来自孩子的爱和亲密,会不自觉地疏离子女。尤其是当孩子快要到达他们曾受创伤的那个年纪,他们会疏远或过分弥补孩子,这两种反应都是不合适的。
孩子的存在时刻提醒父母,时间在流逝,有可能会提高他们对死亡的焦虑。这会引发父母的紧张感甚至是怨恨,使其产生自我保护和防御性的撤退。
父母倾向于将孩子视作繁衍的工具,这对后代来说却是具有毁灭性的。为了满足这个目的,孩子必须复制父母的态度和选择,独立的行动会被视作反叛或者挑衅。父母尝试使孩子变得像他们一样,如果不同,他们就没办法通过孩子继续活下去。
父母将孩童时期未满足的需求,转移到孩子身上。孩子会感到不被重视,不被理解或者不安全,因为不成熟的爱占有欲强,会导致孩子在亲密关系中,有被束缚或者窒息的感觉。
几乎所有的父母都觉得自己爱自孩子,但好意并不代表爱,而爱只能由心理健康和独立的成年人提供。“父母尤其是母亲天生就有爱孩子的能力”,这是我们的信念,很多情况下,这个说法也有负面的效应,阻碍家庭生活中消极行为的改变,也会增加父母的内疚感。因此,给自己更多机会,对过去产生更多的热情,理解自己的局限。
重新获得对自己的感情,是享受与孩子亲密互动关系的关键因素。
本文来自:Psychology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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