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的始祖是我国公元前五百多年的独轮车。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黄履庄曾发明过自行车。《清朝野史大观》卷十一载:“黄履庄所制双轮小车一辆,长三尺余,可坐一人,不需推挽,能自行。行时,以手挽轴旁曲拐,则复行如初,随住随挽日足行八十里。”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自行车。
公元1790年,法国人西夫拉克研制成木制自行车,无车把、脚蹬、链条。车的外形像一匹木马的脚下钉着两个车轮,两个轮子固定在一条线上。
1817年,德国的冯·德莱斯男爵发明了一种能自由活动的车把,使他的自行车转向比较方便。1818年,德莱斯在英国申请了专利。
1861年的一天,巴黎的马车和婴儿车制造商米肖父子修理德莱斯式自行车,修好后在坡道上试车时,感到这种车放脚很困难,于是对它进行了改进,在车的前轮上安上脚蹬曲轴,从而发明了米肖型自行车,不久这种自行车便开始大量生产。
大概在1870年前后,法国的马执又制造了一种前面驱动轮大,后面从动轮小的自行车,这种车的运行效果较好。1890年后,英国的亨伯公司生产出一种用链条传动的、车为菱形的自行车,这种形式的自行车一直沿用至今。
充气轮胎出现在1887年,英国贝尔法斯特一所学校举行自行车比赛,邓洛普想实心轮胎颠簸的厉害,他在花园找到一根浇花的胶皮管子,把两头扎紧绑在儿子的车轮上,比赛时他儿子遥遥领先。由于这个创举,邓洛普专门从事制造充气轮胎工作了。从此,自行车迅速成为人们喜爱的交通工具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