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9岁的英国女孩因将薯条喂给一只鸽子而被议会工作人员以乱抛垃圾为由开了罚单,就连法院也为此寄来了传唤信,女孩不解,我却是心寒―从何时起,法律变得如此“冷冰冰”了?
女孩喂鸽子的举动或许只是一种天真烂漫的体现。规矩是死的,而人是活的。这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不希望建立秩序井然的社会,也没有哪位统治者不希望更好地管理国家,于是出现了法律,但随着生活的发展,法律开始变得“冷冰冰”了,而这样缺失温度的法律对人民可谓有害而无利,不近人情的各种条文就像那可怕的枷锁。法律本身是为人服务的,理应有变通的空间,女孩喂鸽子就算有不妥之处,我们可否给她一个善意的警告?
有人可能会质疑,法律与人性温度的结合是否会使法律失去原有的威慑力,使法治效果下降。在2008年金融危机时,美国一位老妇人因偷窃面包店的面包而被告上法庭,老妇人也如实承认自己
的罪行,但同时她也表示此次偷面包是为了养活三个小孙子。在一片寂静中,法官表示依照法律进行处罚,但他提议在场的人都捐出五美分来帮助。所以我认为这才是法律应有的样子。
我们不应该因为法律而放弃这些合乎情理的举动。古人云:“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我们的所作所为都要因法律的威严而止步。一张罚单,是否就是给予了人们喂鸽子是错误的信号?这样一来岂不是成“法无授权不可为”?那么千千万万的好心人是否还能在危难中为他人作出贡献?因为法律,我们的社会更加有秩序,人人各行其道,但是我们也不能缺失各行其道下的温暖。
法律本是保护罩,但缺失了温度的法律却如带刺的铁笼;法律本是明灯,但缺失了温度的法律却如暴烈的毒阳。我们拒绝冷冰冰的法律,拒绝不近人情的冷酷执法,莫让法律缺失温度,莫让千千万万的公民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