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乐趣有很多:走跳棋、弹钢琴、踢足球、玩游戏……依我看来,读书的乐趣最大。为什么呢?
读书,是在做一件有品位的事。因为只有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知识和无穷的乐趣。我喜欢读书,读到那些有趣有用的部分,这就是书的魅力。我有一次,准确来说,是半天,我都泡在了书店,泡得入了迷。结果,由于我没有养成放书的好习惯,等回家时,一旁的书已有我四分之一的身长了。
那天,我写好了作业,央求老妈带我去看书。老妈同意后,我便怀着激动的心情,泡在了书店里。
我一进去,书架上那些琳琅满目的书就像磁石一般吸引着我,使我久久不能挪步。我挑了一本《荒野求生》,然后躺在椅子上看。我
看得津津有味,以至于我认为自己在野外冒险呢!书中人物的悲欢离合使我牵肠挂肚;当看到他们脱险时,我禁不住喜悦、开心;如果他们碰上了难题,我会暗自着急。就这样,一本书就读完了。此刻,我就去挑另一件本。我如果看到恐怖的部分,晚上就会做梦。
当我的耳畔响起老妈的声音时,我就意识到自己该回家了。我合上书,把书放回了原处。此刻,我就会感到心里很沉。“不会是你们在作怪吧!”我暗自想着。一看外面,大地一片金黄,5点了……
书是精神食粮,可以哺育我们的灵魂,只有书,才能使我们进步。读书的乐趣,就是能取得更多的知识呀!我认为,我应该要多读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