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我想你,已经到泛滥的极限
即使在你身边,我依然想着你
搁浅的鲸豚想游回大海,我想你
那么亲爱的你
你想什么?
这是第三根菸上的字。
我卡在这里不上不下的,似乎也是另一种型式的搁浅。
还得在这辆火车上好几个钟头,该想些东西来打发时间。
我该想些什么?
跳车后应以多快速度奔跑的这类无聊事情,我可不想再多想。
那么核四该不该兴建的问题呢?
这种伟大的政治问题,就像是森林里的大黑熊,
如果不小心碰到时,就好的办法就是装死。
装死其实很好用,例如2000年总统大选时,别人问我投票给谁,
我就会死给他看。
从第一根菸开始,我总是专注地阅读上面的文字,然后失神。
荃曾经告诉我,当我沈思时,有时看起来很忧郁。
“可不可以多想点快乐的事情呢?”荃的语气有些不舍。
‘我不知道什么样的事情想起来会比较快乐。’
“那么……”荃低下头轻声说:“想我时会快乐吗?”
‘嗯。’我笑了笑:‘可是你现在就在我身边,我不用想你啊。’
荃也笑了。眼睛闪啊闪的,好像星星。
还是想点别的吧。荃是多么地希望我快乐。
可是在这列拥挤的火车上,我实在很难想些快乐的事。
自从来台北工作后,脑袋里想的都是工作上会碰到的工程问题,很烦。
每天接触一大堆方程式和数字,我又开始怀念中国字了。
当初正是因为怀念中国字,所以误打误撞地写了几篇三流的爱情小说。
掐指一算,已经快一年没写东西了。
倒不如以火车为背景,再来构思一个故事吧。
故事中的男女主角要命运似地在火车上初次邂逅,然后相爱,是爱到
死去活来那种。可是后来发现彼此竟然是同父异母失散多年的兄妹,
痛苦之余决定再同坐一次火车,并在火车上放置定时炸弹,打算轰轰
烈烈地殉情。炸弹引爆前十秒,火车在平交道撞上一辆黑色宾士轿车
,车内坐的是某位大官(可选择当时民意调查满意度最低的官员)。
谁知道他们坐在第一节车厢,当火车和轿车相撞的瞬间,他们被弹出
火车外,在空中三滚翻后掉入附近的溪流,于是没死。那位大官比较
倒楣,先被撞死,再被炸死。本来应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但由于
那位大官和总统对于核四兴建的问题常常吵架,于是总统特赦他们。
男主角的八字较差,掉入溪流时撞到头部导致失去记忆,女主角天天
到医院照顾他,结果爱上了医院的男医师。男主角恢复记忆后,感慨
人世间的无常,于是开始写小说,最后成了畅销作家。
真是完美的故事啊,我在心里赞叹着。
这部小说应该可以打破爱情小说中死亡人数的最高纪录。
也许这部小说会成为畅销小说,然后我就变成名利双收的畅销作家。
那我就不必每天在电脑前演算台北发生一百年频率洪水时,
堤防、抽水站和排水系统的设计标准。
也不必在台风天里留意基隆河的警戒水位,或在翡翠水库紧急待命。
搞不好还可以在电视上主持节目,教导观众什么是恋爱什么是智慧。
或是谈论一些婚外情、同性恋、未婚生子、不伦之恋的劲爆话题。
然后会有人找我拍广告,“我就是用这种洗发精洗头,愈洗愈有灵感。”
想到这里,我咧开嘴角,吃吃地笑了起来。
“妈…那个人到底在干什么?”
抓住妈妈衣角的小男孩,终于忍不住仰起头轻声地问他妈妈。
我转过头,看见小男孩的右手正指着我。我对着他笑一笑。
“叔叔在想事情。这样问是很没礼貌的哦。”
小男孩的妈妈带着歉意的微笑,朝我点点头。
是个年轻的妈妈,看起来年纪和我差不多,所以被叫叔叔我也只好认了。
我打量着他,是个容易让人想疼爱的小男孩,而且我很羡慕他的好奇心。
从小我就不是个好奇宝宝,所以不会问老师或父母:
“饭明明是白色的,为什么大便会是黄色的?”之类的问题。
我总觉得所有问题的答案,就像伸手跟父母要钱买糖果会挨巴掌;
而要钱买书或原子笔他们就会爽快地答应还会问你够不够那样地单纯。
单纯到不允许你产生怀疑。
这也许是因为小学时看到同学问老师:“太阳为什么会从东边出来?”,
结果被老师骂说:“太阳当然从东边出来,难道从你屁股出来?”
从此之后,我便把“太阳从东边出来”当做是不容挑战的真理。
长大后回想,猜测应该是老师那天心情不好的缘故。
至于老师为什么会心情不好,由于他是男老师,
我也不能牵拖是生理期的关系。
可能是因为他心情郁闷吧,因为我的家乡是在台湾西部的滨海小乡村。
大城市里来的人,比较不能适应这里近似放逐的生活。
虽然人家都说住在海边可使一个人心胸开阔,但是日本是岛国啊,
日本人多是住在海边,咱们中国人会相信日本人心胸开阔吗?
所以当我说我住在海边时,并没有暗示我心胸开阔的意思。
我只是陈述一个“太阳从东边出来”的事实。
我算是个害羞的孩子,个性较为软弱。
每次老师上完课后都会问:“有没有问题?”
我总会低头看着课本,回避老师的目光,像做错事的小孩。
海边小孩喜欢钓鱼,可是我不忍心把鱼钩从鱼嘴里拿出,所以我不钓鱼。
海边小孩擅长游泳,可是我有次在海边玩水时差点灭顶,所以我不游泳。
海边小孩皮肤很黑,可是我无论怎么晒太阳都无法晒黑,所以我皮肤白。
总之,我是个不像海边小孩的海边小孩。
我在海边经历了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的求学阶段,心胸一直不曾开阔过。
倒是脏话学了不少。
“干,好久不见了,你死到哪?”这是老朋友之间的问候。
“你娘咧,送我这么好的东西,干。”这是答谢朋友的馈赠。
不管放在句首或句尾,通常都会加个“干”字。
交情愈好,干的愈多。
我没有屈原那种举世皆浊我独清的修养,所以带了一身脏字到城市求学。
直到遇见明菁,我才渐渐地改掉说脏话的习惯。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还是会说脏话,比如说踏到狗屎、收到成绩单,
或是在电视上看到官员说:“我辞职下台又不能解决问题。”
明菁一直温柔而耐心地纠正我的谈吐,偶尔施加一点暴力。
如果没有明菁的话,这篇小说将到处充满着脏字。
也是因为明菁,让我不必害怕跟别人不同。
其实我也没有太与众不同,起码唸初二之前,我觉得大家都一样。
直到有一天国文老师把我叫到跟前,告诉我:
“蔡同学,请你解释一下这段话的意思。”
那是我写的一篇作文,里头有一段:
“我跟朋友约好坐八点的火车去看电影,可是时间快到了,他还没来。
我像是正要拉肚子的人徘徊在厕所内有某个人的厕所外面般地焦急。”
我跟老师解释说,我很焦急,就像拉肚子想上厕所,但厕所内有人。
“你会不会觉得用这些字形容“焦急”,太长了些?”老师微笑地说。
我低头想了一下,改成:
“我像是正要拉肚子的人徘徊于有人的厕所外面般地焦急。”
老师好像呼出一口气,试着让自己心情平静。然后再问:
“你会不会觉得用另一种方式形容“焦急”,会比较好?”
我想想也对。突然想起老师曾教过诗经上的句子: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于是我又改成:“我拉肚子,想上厕所;厕所有人,于是焦急。”
“啪”的一声,老师拍了桌子,提高音量问:
“你还是不知道哪里出错了吗?”
‘是……是不是忘了押韵呢?’我小心翼翼地回答。
老师倏地站起身,大声责骂:
“笨蛋!形容焦急该用“热锅上的蚂蚁”啊!我没教过吗?”
‘热锅上的蚂蚁只是焦急而已……’我因为害怕,不禁小声地说:
‘可是…可是我这样的形容还有心情很干的意思。’
“竟然还讲脏话!去跟国语推行员交五块钱罚款!”
老师将被他弄歪的桌子扶正,手指外面:
“然后到走廊去罚站!”
从那天开始,国文老师总会特别留意我的作文。
所以我的作文簿上,一直都有密密麻麻的红色毛笔字。
有时红色的字在作文簿上晕开,一滩一滩的,很像吐血。
“光阴像肉包子打狗似地有去无回。”
“外表美丽而内心丑陋的人,仍然是丑陋的。就像即使在厕所外面
插满芳香花朵,厕所还是臭的。”
“慈乌有反哺之恩,羔羊有跪乳之义,动物尚且如此,何况是人。
所以我们要记得孝顺父母,就像上厕所要记得带卫生纸。”
像这些句子,都被改掉。
有次老师甚至气得将作文簿直接从讲台上甩到我面前。
我永远记得作文簿在空中飞行的弧度,像一架正在失速坠落的飞机。
作文簿掉落在地面时,摊开的纸上面有着鲜红字迹:
“蔡同学,如果你再故意写跟别人不一样的句子,你一定会完蛋。”
这些鲜红的字,像诅咒一般,封印住我的心灵。
从那时开始,我心灵的某部分,像冬眠一样地沈睡着。
我不知道是哪部分,我只知道那部分应该和别人不同。
我真的不明白,“肉包子打狗”叫有去无回,光阴也是啊,
为什么这样形容不行?
而形容每个人出生的样子叫“呱呱坠地”,可是我们是人又不是鸭子,
怎么会“呱呱”呢?
但是我不敢问,只好说服自己这些东西是“太阳从东边出来”的真理。
久而久之,我开始害怕自己跟别人不同的思考模式。
只可惜这些事在老师圈子里传开,于是很多老师上课时都会特别关照我。
常常有事没事便在课堂上叫我站起来回答一些阿里不达的问题。
我好像是一只动物园里的六脚猴子,总是吸引游客们的好奇眼光。
我只好开始学会沈默地傻笑,或是搔搔头表示无辜。
甚至连体育老师也会说:
“来,蔡同学。帮我们示范一下什么叫空中挺腰然后拉竿上篮。”
你娘咧,我又不是乔丹,挺个屁腰,拉个鸟竿!
对不起,明菁。我又讲脏话了,我是俗辣,下次不会再犯了。
因为被莫名其妙地当作怪异的人,所以我也是无可奈何地生活着。
即使想尽办法让自己跟别人一样,大家还是觉得我很奇怪。
我只希望安静地在课堂上听讲,老师们的捉弄却一直没停止。
这种情况可以算是“生欲静而师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吗?
如果我又把这种形容写在作文簿上,恐怕还会再看一次飞机坠落。
幸好我高中唸的是所谓的明星高中,老师们关心的只是升学率的高低。
我的成绩始终保持在中上,不算好也不算坏,因此不会被特别注意。
其实如果这时候被特别注意的话,好像也不是坏事。
记得联考前夕,班上一位很有希望考上台大医科的同学患了重感冒,
于是忍不住在课堂上咳嗽出声。
老师马上离开讲桌,轻抚着那位同学的背,悲伤的眼里满是哀凄。
还说出你就像是我的孩子,你感冒比我自己感冒还令我痛苦之类的话。
我敢打赌,如果咳嗽的是我,一定会以妨碍上课安宁为由,
被赶到走廊去罚站。
高中的课业又多又重,我无暇去关心总统是谁市长是谁之类的问题。
反正高中生又没投票权,选举时也不会有人拿钱来孝敬我。
连那时流行的日本偶像明星中森明菜和松田圣子,我都会搞混。
偶尔会关心中华队在国际比赛的成绩,输了的话当然会难过,
但这种难过跟考试考不好的难过相比,算是小巫见大巫。
感谢老天,我终于会跟大家一样用“小巫见大巫”这类普通的形容词。
而不是再用“小鸟见老鹰”、“烂鸟比鸡腿”之类的白烂词。
高三时,班上的导师在放学前夕,都会握紧拳头激动地问我们:
“告诉我,你们生存的目的是什么?”
“联考!”全体同学齐声大喊。
“告诉我,你们奋斗的目标是什么?”
“联考!”全体同学口径一致。
虽然多年后社会上才教导我生存的目的是赚钱,奋斗的目标是女人。
但那时我和所有人的心跳频率相同,总是让我觉得放心与安全。
我像是冬眠的熊,而考上大学就像是春天,唤醒了我。
【四】
不论我在哪里
都只离你一个转身的距离
我一直都在
在你身前
在你影里
在楼台上,静静等你
一个转身的距离?
惊觉似地转过身,只见到两个穿迷彩装的阿兵哥在谈笑着。
带着小男孩的年轻妈妈和站在禁菸标志下方的妇人都已不见。
大概是火车过了桃园,下车的旅客多些,于是她们都进去车厢内。
我吹了一阵冷风,双手和脸颊早已冰冻,我也决定躲进车厢。
最后一节车厢后面,还有一些空间,堆着几个纸箱子。
有两个人坐在箱子上,还有一个空位,我便坐了上去。
箱子很厚实,里面应该装满了东西,只是不知道装什么。
我右手边是个穿老鼠色外套的中年男子,头发微秃,靠着车身打盹。
那大概是20年后我的样子。
左手边是个大学生模样的男孩,戴着黑框眼镜,看起来呆呆的。
很像10年前刚上大学的我。
又看了一遍第四根菸上的字,当我读到“在楼台上,静静等你”时,
我终于忍不住,开心地笑了起来。
因为我想到大一在话剧社扮演罗密欧时的荒唐。
真是一段可爱的青春岁月,那是证明我曾经存活过的最好证据。
无论已经离得多远,无论我将来会变得多么市侩庸俗,
那段日子永远像钻石一样闪亮着。
我很羡慕地又看了那位年轻的大学生一眼,他正用心地在看一本小说。
年轻的大学生啊,要把握大学生活喔,那将会是你一生中最珍贵的回忆。
你会碰到各种形式的人,无论你喜不喜欢,他们都会影响你。
我曾经也像你这般年轻呢。
那时刚从成功岭下来,顶着平头,在宿舍的十楼找空房间。
我来得早,大部分的房间都没被人订走。
我是13号生日,所以我选了1013室。
房间两个上下铺,可以住四个人。
书桌成一直线地贴在墙上,还有四个小衣柜。
我挑了靠窗的上铺,床位号码是3号。然后开始清扫房间。
整理完毕后,把衣服收进衣柜,在3号书桌上放了书包和盥洗用具。
擦了擦汗,准备离去时,在房门口几乎与一个人相撞。
“对不起。”
对方笑着道歉,声音宏亮。
“哇,这房间好干净喔,就是这间了。”
他走进1013室,将绿色旅行袋放在4号床位,那是我的下铺。
“你好,”他伸出右手,露出微笑:
“我叫李柏森。木子李,松柏的柏,森林的森。请指教。”
‘我叫蔡崇仁,你好。’
我们握了一下手,他的手掌温暖丰厚,握手的力道十足。
“你睡3号吗?”柏森抬头看了一下我的床位。
‘嗯。我喜欢睡上铺。’
“我也是。不过小时候太皮,从上铺摔下来。以后就不敢睡上铺了。”
柏森打开绿色旅行袋,哼着歌,把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摆好。
他比我高一些,壮一点,皮肤黝黑,没戴眼镜。
同样理平头,我看起来呆呆的,他看起来却有股精悍之气。
“好了。”柏森拍拍手掌,呼出一口气,脱掉绿色运动外套:
“隔壁栋宿舍的地下室好像有餐厅,我们一起吃饭吧。”
‘好啊。’
我们坐电梯下楼,才五点左右,可以容纳约两百人的自助餐厅没什么人。
负责盛饭菜的都是中年妇女,倒是结帐的是个年轻女孩。
柏森选好位置,放下餐盒,端了两碗汤,一碗给我。然后说:
“嘿,你会不会觉得那个结帐的女孩像“小叮当”里的技安?”
我望着她,胖胖的女孩,脸蛋确实很像“小叮当”里欺负大雄的技安。
我不禁笑了出来。
“以后我们就叫她技安妹吧。”
柏森像恶作剧的孩子般地笑着。
这是我跟柏森的第一次碰面。
即使经过这么多年,我仍然可以清楚地听到他那时的笑声。
很少听到这么干净的笑声,宏亮却不刺耳,像秋天下午三点的阳光。
他说他八字中五行缺木,不容易稳重,所以父亲将他取名为柏森。
“真是难为了我老爸,”柏森笑着说:“可是好像没什么用。”
‘我爸比较轻松。“崇”是按照族谱排行,所以他只给我一个“仁”。’
“如果你只叫蔡崇就好了,这样就是一只菜虫。”柏森又开始大笑:
“菜虫吃菜菜下死,杀手杀人被人杀。这可是很有名的布袋戏戏词喔。”
从此,菜虫便是我的绰号。
柏森是我上大学后所交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最好的朋友。
我相信,我也期望他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朋友。
我心灵的某部分经过好几年的冬眠,醒来后渴望着食物,
而柏森是第一个提供养分的人。
于是我像在沙漠行走一个月的旅人,突然碰到绿洲。
我大口大口地喝着水。
1013室后来又住进了一个同学,他叫叶子尧,睡2号床位。
当过兵,重考两次,整整大我和柏森五岁,我们都叫他子尧兄。
大部分的时间里,班上同学很少碰到他,他总是有一堆外务。
由于我和柏森与他同寝室,因此起码每晚会见到他一次。
不过如果他忙的时候,我们也会连续好几天没看到他。
只有床上凌乱的书本证明他回来过。
子尧兄总是背着一个过时的背包,颜色像是被一大群野牛践踏后的草地。
背包里因为装太多东西,所以总是鼓鼓的,像吹牛皮的青蛙。
背包的拉链可能是因为坏了,或是根本拉不上,
所以总有几本书会不安分地探出头来。
子尧兄除了对上课和社团不感兴趣外,对很多东西都热衷地过头。
这可以从他床上和书桌上堆得满满的书籍中察觉。
书籍种类包括电脑、命相、易经、中医、宗教、财务管理、生物等等。
后来书太多了,我们便把1号书桌、床铺和衣柜也让他摆书。
子尧兄算是个奇怪的人,有时讲话的逻辑很特殊。
当然我是没有立场说别人奇怪,因为我也曾被视为奇怪的人。
不过如果我可以算是奇怪的人,那被奇怪的我说成是奇怪的人的子尧兄,
一定更奇怪。
记得我有次看到他床上摆了本《宗教与人生》,我随手拿起来翻阅。
正好子尧兄回来,他问道:
“咦?菜虫,你对宗教也有兴趣?”
‘没有啊。只是好奇翻翻看而已。’
“好奇心是很重要的……”
子尧兄从口袋里拿出两个奇形怪状的石头,放入书桌的抽屉,接着说:
“很多杀人命案的尸体,都是因为路人的好奇心,才被发现的。”
‘这跟宗教有关吗?’
“嗯。表示你与佛有缘。床上这么多书,你只挑中这一本,善哉善哉。”
‘子尧兄,你在说什么?’
“痴儿啊痴儿,让我来告诉你吧。”
“宗教到了最高境界,其实是殊途同归。所以佛家讲:色即是空,空即
是色;对照于基督教,就是耶稣即犹大,犹大乃耶稣。神魔本一体,
善恶在一念,为神为魔,行善行恶,仅一线之隔。阿弥陀佛……当然
我们也可以说哈利路亚。阿弥陀佛和哈利路亚都是四个字,这就叫做
殊途同归。”
我瞠目结舌,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则在床上拿了几本书,硬塞进去背包,然后又出门了。
我在1013室度过了大一和大二,与柏森及子尧兄。
由于子尧兄常常神龙见首不见尾,所以大部分的活动都只有我和柏森。
无论是上课、吃饭、撞球、舞会、露营、练橄榄球、土风舞比赛,
我和柏森都在一起。
如果我睡觉的习惯差一点,会从上铺跌下来的话,那我们也会睡在一起。
不过舞会结束或是与女孩子联谊完后,就只有他有续摊。
然后我会先回宿舍等他回报战况。
柏森很受女孩子欢迎,这应该归功于他的自信与健谈。
我常看到他跟女孩子说话,女孩们专注的神情,闪烁发亮的眼睛,
好像在恭听皇上的圣谕。
偶尔柏森还会说:“平身吧,宝贝。”
不过只要我一加入,她们就宣布退朝了。
柏森参加了三个社团,辩论社、话剧社和土风舞社。
我对社团活动没什么兴趣,不过柏森死拉活拉,硬是把我也拉进去。
我们会参加土风舞社,可以算是一种机缘。
在成大,学长都会带领着新生参加两项重要的比赛:土风舞和橄榄球。
每星期一、三、五的清晨五点,学长会把我们挖起床练橄榄球。
练土风舞的时间则为晚上十点,在宿舍顶楼,星期二和星期四。
先说橄榄球吧。
练橄榄球很累,常常得从宿舍十楼跑到一楼,再由一楼跑到十楼。
跑完后,双腿就会不由自主地摆荡,像风中的杨柳。
记得第一次在成功操场练球时,是秋末的清晨,颇有寒意。
一大早被挖起床的我们,牙齿的撞击声好像交响乐。
一个体型非常壮硕的大三学长,双手插腰,大声地说:
“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将成为追逐不规则跳动的勇士。弧形的橄榄球
跟人生一样,很难掌握方向。所以要好好练球。”
话是很有道理,不过结论下得有点奇怪。
练习一阵子后,学长开始安排我们的位置。
“李柏森!你是No.8,是球场上的领导人物。所以要好好练球。”
柏森不愧是柏森,被挑选为8号球员,比赛的灵魂人物。
“蔡崇仁!你个子算小,反应很快。每次休息上厕所时,你都是第一个
跑掉,最后一个跑回来。你当传锋,位置是9号。所以要好好练球。”
我终于知道,“所以要好好练球”是这位学长的口头禅。
位置选定后,练球的次数和时间都增加,直到比赛为止。
依照传统,输的队伍全体球员要跳成功湖。
那是成大校园内的小湖泊,淹不死人。
成功湖常有人跳,失恋的,打赌输的,欠钱没还被逮到的,都会去跳。
至于水深多深?我并不知道,因为我们拿到新生杯冠军。
冠亚军之役,柏森达阵了两次,是赢球的关键。
“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拿到冠军,今晚学长请吃饭。记得今天球场上
的艰苦,他日人生遇到挫折时,就会轻松面对。所以要好好练球。”
柏森的情绪一直很亢奋,从吃饭,到回宿舍洗澡,再到睡觉前。
熄灯睡觉后,柏森悄悄地爬到上铺,摇醒我:
“喂……菜虫,你会不会觉得我是那种天生的英雄人物?”
我揉揉眼睛,戴上眼镜:
‘这种深奥的问题,应该去问子尧兄啊。’
“我问了。他说英雄是被时势创造出来的,不是由老天诞生出来的。”
‘子尧兄说得没错啊。如果没有我近乎完美的传球,你哪能达阵?’
“可是……”
柏森欲言又止,轻轻叹了一口气。再默默爬下上铺。
‘柏森…’
我约莫过了十分钟,在黑暗中开了口。
“嗯。”柏森模糊地应了一声。
‘你今天好棒。你是不是英雄我不知道,但你以后绝对是一号人物。’
“菜虫。”柏森呼出一口长长的气,高兴地说:“谢谢你。”
‘睡吧。明晚还得练土风舞,快比赛了。’
土风舞比赛前三天,我们每晚都在宿舍顶楼练舞到凌晨12点半。
也是很累。跟练橄榄球的累不一样,这种累还有很大的心理因素。
要记得舞序,舞姿要正确,要听音乐节拍,上台记得露齿微笑……
露齿微笑对我而言最难,感觉很像在卖笑。
教舞的也是大三的学长,每次都说我的嘴巴硬的跟乌龟壳似的。
不过柏森做得很确实,很自然。
练舞结束后,我和柏森还会待在顶楼,爬到宿舍最高的水塔旁。
坐下来聊聊天,谈谈心事。
有时天气晴朗,可以看到一些星星,我们就会躺下来。
我们一共要跳两支舞,匈牙利的击鞋舞,和亚述帝国的“些抗尼”。
击鞋舞算是比较阳刚的舞蹈,必须一直摩擦鞋底,拍打鞋身。
我的皮鞋就是这样阵亡的。
至于那个什么“些抗尼”的,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只因为音乐的歌声中,会不断出现“些抗尼”的音,所以就这么叫了。
些抗尼的舞姿简单,麻烦的是,服装仪容。
学长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本书,上面有刊登关于亚述文明的壁画。
壁画中的人物蓄着满脸的卷胡子,身上缠着一块布,当作衣服。
比赛当天,学长要我们用黑色的纸,想办法弄成卷胡子形状,黏在脸上。
先跳完击鞋舞后,有一小时的空档,全体集合在厕所。
“亚述是大约在西元前七世纪西亚的古老帝国,由于我们学校有历史系,
不能让人家取笑我们工学院的学生粗鄙无文。所以……”
学长拿出十几条米白色的麻布,接着说:
“来,亲爱的学弟。大家把衣服脱光,只剩内裤。然后把这条布缠上。”
我们都愣住了。
“还发什么呆?动作快。这里有钉书机,钉一钉麻布就不会掉了。”
“学长,你怎么还有心情开玩笑?”柏森开口问道。
“这是命令。唸书不忘救国,跳舞不忘历史。学长的心情是严肃的。”
我们只好开始宽衣解带。
我瞥了柏森一眼,笑了出来。因为他今天穿红色内裤。
上台后,随着跳舞时身体的振动,柏森身上的布,慢慢松动,然后下滑。
我们是手牵着手跳舞,所以柏森根本没有多余的手去调整那块下滑的布。
我跟在柏森后面,看着他身上的布,离地30公分…20公分…10公分…
接触地面,然后我踩上去。柏森往前走,麻布却在我脚下。
嗯…柏森背部的肌肉线条很性感。这是我当时心中的第一个念头。
“轰”的一声,全场爆笑。我也第一次非常自然地露齿微笑。
有个坐在第一排的女评审,双手遮着脸,但仍从指缝间偷看。
谢完幕,灯光一暗,柏森马上捡起麻布,冲到厕所。
结果揭晓,我们拿了第二名。
“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拿到亚军,今晚学长请吃饭。记得今天舞台上
的笑声,以后穿内裤时,就会选择朴素。李柏森同学,你的身材非常
迷人,土风舞社的学姐们赞不绝口。她们强烈地推荐你进土风舞社,
而且免缴社费。”
柏森一直红着脸,从吃饭,到回宿舍洗澡,再到睡觉前。
熄灯睡觉后,我探头往下铺,告诉柏森:
‘喂……柏森,这次你不用再问了。我觉得你绝对是天生的英雄人物。
而且是悲剧英雄。’
“菜虫,别闹了。”
‘对不起。我说错了,应该是喜剧英雄。你看今天大家笑得多开心啊。’
“菜虫!纳命来!”
柏森准备爬上我的床铺时,突然想到什么似地,笑了起来。
然后我们就这样边笑边聊,过了几个钟头后,才模模糊糊地睡去。
柏森说如果我也进土风舞社,我就不必因为踩掉他的布而去跳成功湖。
我衡量利弊得失,就决定跟进。
在土风舞社的期间有点无聊,每次要跳双人舞时,我都邀不到舞伴。
这要怪我的脸皮太嫩还有邀舞的动作太差。
学长们邀舞的动作洒脱得很,右手平伸,挺胸缩小腹面带微笑。
往身体左侧下方画一个完美的弧度时,直身行礼,膝盖不弯曲。
可是我邀舞时,脸部肌肉会因紧张而扭曲,然后既弯腰又驼背。
画弧度时手掌到胸口就自动停止,手心竟然还朝上,像极了乞丐在讨钱。
而柏森总能轻松邀到舞伴,经过我面前时,还会对我比个“V”手势。
这让我心里很干(明菁还没出现,所以不能苛责我讲脏话)。
我只跳过一次双人舞。
那是因为柏森跟学姐们反应,说我老是邀不到舞伴,请她们想办法。
有个日行一善的学姐就带了一位女孩,走到我身旁。
我只稍微打量一眼,这时圆圈内的学长便高喊:
“男生在内圈,女生在外圈。男生请将右手放在舞伴的腰部。”
我不好意思再看她,右手伸出45度,放着。
“同学。这是,肩膀。不是,腰部。”
她的声音简洁有力。
我疑惑地往右看,原来她比一般女孩矮小一些。
所以原本我的右手该轻搂着她腰部,变成很奇怪地放在她肩膀上。
我说声抱歉,有点尴尬。幸好学长已开始教舞。
学长教完舞姿和舞序后,音乐响起,是华尔滋旋律。
有几个动作,是要让舞伴转啊转的,我总是让她多转半圈,甚至一圈。
“同学。我是,女孩。不是,陀螺。知道,了吗?”
在舞停后,她有些不满地说。
‘同学。实在,抱歉。不是,故意。原谅,我吧。’
我真是尴尬到无尽头。
于是我再也不敢跳双人舞,连邀舞都省了。
柏森告诉我,那个女孩是中文系的,跟我们一样是大一新生。
我心里就想,她用字这么简洁有力,写极短篇小说一定很棒。
几个月后,她得了成大凤凰树文学奖,短篇小说第一名。
篇名就叫做“像陀螺般旋转的女孩”。
后来社里的学长要求跳舞时,要穿西装裤和皮鞋,我就有藉口不去了。
过没多久,柏森也说他不想去了。
凭良心说,参加土风舞社是很好玩的,只要不必常邀舞的话。
话剧社也不错,我后来不去的原因,是因为被赶出来。
那是在社团迎新时所发生的事。
为了欢迎新进社员,社上决定在学生活动中心举办一个小型公演,
但没有人想当罗密欧,一个也没,而且态度坚决。
我想那应该是社长的问题。
话剧社长是个大三的学姐,每当我看到她时,就会想要丢颗橘子给她。
因为在我的家乡,每逢建醮或大拜拜时,常会宰杀又大又肥的猪公,
然后在猪嘴巴中塞一颗橘子,放在供桌上祭拜神明。
所以我都偷偷叫她橘子学姐。
橘子学姐一看没人要当罗密欧,就说那么抽签吧。
所有新进男社员马上跪下来高喊:社长饶命。
于是她突发奇想,叫我们在纸上写下最令人脸红的事,写的好免交社费。
我写的是:“在女朋友家上完大号后,才发现她们家的抽水马桶坏了。”
最后决定由我演罗密欧,因为投票结果我写的事最令人脸红。
我知道这是我的错,无奈这是我悲哀的反射习惯。
柏森是第二名,他写的是:
“去超市买保险套,结帐时店员大喊:“店长!Durex牌保险套现在
还有特价吗?”。”
为了公演不致闹笑话,那时一星期要彩排三次。
排罗密欧与茱丽叶在花园夜会时,我得忍受橘子学姐歇斯底里地狂喊:
“喔!罗密欧!抛弃你的姓氏吧!玫瑰花即使换了一个名字,还是一样
芬芳啊!我愿把自己完全奉献给你,补偿那根本不属于你的名字。”
“喔!罗密欧!围墙这么高,你怎么来到这里?如果我的家人看见你在
这里,一定不会放过你。”
“喔!罗密欧!我好像淘气的女孩,虽然让心爱的鸟儿暂时离开手掌,
却又立刻将牠拉回来。这样我怕你会死在我自私的爱里。天就要亮了
,你还是赶快走吧!”
令人悲愤的是,我还得跟在橘子学姐后面,唸出下面这些对白:
‘你只要叫我“爱”,我就有新名字。我永远不必再叫罗密欧。’
‘我藉着爱神的翅膀飞越围墙,围墙再高也无法把我的爱情拦阻在外。
只要你用温柔的眼神看我,任何锐利的刀剑也无法伤害我的身体。’
‘但愿我就是你的鸟儿。如果我能够死在你的爱里,那真是比天还大的
幸福。以我的灵魂起誓,亲爱的茱丽叶,我的爱情永远忠实坚贞。’
橘子学姐的叫声总是非常凄厉,很像欧洲中古时代女巫被烧死前的哀嚎。
我曾经拜讬她,可不可以在唸台词时,稍微…嗯…稍微正常一点。
“喔!罗密欧学弟啊!我饰演的是伟大的莎士比亚的伟大的戏剧作品中
的伟大的女主角茱丽叶啊!她唯一的爱来自于她家族唯一的仇恨啊!
这是不应该相识相逢而相恋的爱啊!她的内心是非常痛苦而挣扎啊!
所以讲话时自然会比较大声和激动啊!你明不明白啊!”
我当然不明白。
我只知道我晚上作恶梦时,都会听到有人在鬼叫:“喔!罗密欧!”
每次彩排完回到宿舍,我都像是刚跟武林八大高手比拼内力后的疲惫。
洗个澡,躺在床上休息。柏森就会突然拿起衣架:
“罗密欧!你这个坏蛋。你已经冒犯了我,赶快拔出你的剑吧!”
我立刻从床上起身,跳下床铺,抽出衣架,大声说:
‘提伯特!我要为我的好友马库修报仇,你准备下地狱去吧!’
“罗密欧!你这只该死的畜生!我的剑就要穿透你的胸膛了!”
‘提伯特!你只是臭水沟里的老鼠,让我来结束你卑贱的生命吧!’
然后我们就会把衣架当剑,决斗起来,直到柏森被我刺死为止。
有时子尧兄也在,他就会将视线暂时离开书本,微笑地看着我们。
后来子尧兄背包的书,就多了《西洋戏剧史通论》和《莎士比亚全集》。
罗密欧刺死提伯特后被判放逐,如果不离开就会被处死。
临走时的夜晚,他还不忘利用绳梯爬上茱丽叶楼台上的窗口。
我就只有这点跟罗密欧比较像。
感谢老天,我不用跟橘子学姐演出这一幕。
只要用昏暗的灯光跟煽情的旁白,带过即可。
但是我还是得再忍受茱丽叶的哀嚎。
“喔!罗密欧!你现在就要走了吗?我的丈夫,我的心肝,我的爱人。
令人诅咒的大地啊!为什么这么快就射出晨曦的曙光呢?”
橘子学姐滚倒在地上,紧紧抓住我右边的牛仔裤管。
“喔!罗密欧!别离去啊!你怎能狠心留我一个人孤单地在这楼台上?
为何你英俊的脸庞变得如此苍白,是悲伤吸干了你的血液吗?”
连左边的裤管也被抓住了。
“喔!罗密欧!我的挚爱。请用你温热的嘴唇狂野地给我最后一吻吧!
让我尽情地吸吮你的气息,你的芳香!”
竟然还开始用力拉扯……
‘去死吧!茱丽叶。’
我终于忍受不住。
结果,我被赶出话剧社。罪名是:“侮辱莎士比亚”。
在话剧社,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欺师灭祖。
那晚,我一言不发地坐在床上,拿万金油擦拭被橘子学姐捏成瘀青的腿。
柏森爬上我的床铺,看看我的腿,拍拍我肩膀:
“我也退出话剧社了。我可不想扮演死在别的罗密欧剑下的提伯特。”
‘那太可惜了。你真的很适合扮演被杀死的角色。’
“嘿嘿……菜虫。你那句“去死吧!茱丽叶”,真的好酷。”
他说完后,夸张地笑着,很像脸部肌肉抽筋。
我突然也觉得很好笑,于是跟着笑了起来。
“来吧!双脚瘀青的罗密欧!你这个侮辱莎士比亚的恶贼!”
柏森迅速地从上铺跳下,拿出衣架。
‘混蛋提伯特!你这只九条命的怪猫,让我再杀死你一次吧!’
我腿很痛,无法用跳的,只好狼狈地爬下床铺,拿出衣架。
衣架上面还挂着一件内裤,子尧兄的。
所有的不愉快,都在最后一次杀死提伯特后烟消云散。
辩论社是柏森最投入的社团,但却是我最不感兴趣的社团。
每次到社团参加活动,总觉得像在上课。
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分举证律,这四大基本逻辑还不算难懂。
只是柏森每次从辩论社回来后,总喜欢跟我练习辩论。
“猪,吃很多;你也吃很多…”柏森指着我:“所以你是猪。”
‘乱讲。演绎法不是这样的。’
“嘿嘿……我当然知道这样讲似是而非,但你千万别小看这个东西喔。
如果将来要从政,就得先学会这种逻辑语言。”
柏森又嘿了两声,站起身,手里拿枝笔当麦克风:
“不珍惜后代子孙生活环境的人(猪),会赞成盖核电厂(吃很多);”
“国民党(你)也赞成盖核电厂(吃很多),”
“所以国民党(你)是不珍惜后代子孙生活环境的自私政党(猪),
是历史的罪人!选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要用选票加以唾弃!”
柏森望着我,笑嘻嘻说:
“菜虫,这样够酷吧?如果政治立场不一样,再把关键字改一改就行。”
‘太扯了吧。’
“怎么会扯呢?台湾的立法院每天都充斥着这种语言啊。”
说的也是。不过我只是单纯的小老百姓,不敢妄谈政治。
有次辩论社举办红白对抗赛,将新进社员分成两组,进行辩论。
记得那次的辩论题目好像叫做“谈恋爱会不会使一个人丧失理性”。
柏森和我,还有一个机械系的大一男生,代表反方。
正方也是三个人,两男一女。
那个女孩子长得很可爱,还绑了两条长长的辫子。
正方的观点一直锁定在谈恋爱的人总会做出很多不理性的行为。
以学生而言,即使隔天要期末考,晚上还是会跟女孩子看电影。
或是半夜在女孩楼下弹吉他大唱情歌,不怕被愤怒的邻居围殴。
为了爱情茶不思饭不想睡不着的人,更是所在多有。
而许多疯狂行为的产生,通常也是因为追求爱情。
更有甚者,为了爱情而想不开自杀,或是杀害情敌与爱人,也时有所闻。
“例如著名的爱德华八世,放弃王位而成为温莎公爵,只为了和心爱的
辛普森夫人厮守终生。辛普森夫人是个离过两次婚的妇人,温莎公爵
竟然为她失去王位并被流放,我们能说温莎公爵没有失去理性吗?”
那个绑着辫子的女孩,左手抓着辫子,右手指着我,大声地说。
我在答辩时,首先定义理性应是思考的“过程”,而非“结果”。
所以不能因为经过思考的结果和一般人不一样,就否定他没经过思考。
举例来说,如果在白色与黑色之间,大家都选白色,却有一个人选黑色。
并不能因此判定那个人没有理性,只不过在一般人眼里他是不正常而已。
正不正常只是多与少的区别,没有对与错,更与理不理性无关。
就像爱因斯坦智商比正常人高很多,表示他不正常,但能说他不理性吗?
‘英国的温莎公爵不爱江山爱美人,这是因为对他而言美人比较重要。
即使一般人都觉得江山比较重要,那也只是价值观上的差异。不应该
因为这种不同的价值观,就认定温莎公爵因为爱情而失去理性。’
我没绑辫子,又不甘示弱,左手随便抓着一撮头发,右手也指着她。
柏森站起身准备结辩时,右手还在桌子下方对我比个“V”手势。
“对方辩友举出许多因为“爱情”而杀人或自杀的极端结果做例子,
来证明“谈恋爱”是不理性的……”
柏森的语调很激昂。这语调我很熟悉,好像是……?
“我方想反驳的是,即使有许多人为了“金钱”而杀人或自杀,
就能证明“赚钱”是不理性的吗?”
柏森把语气再加强一些,我终于知道了,那是在话剧社时唸对白的方式。
“所以我方认为,“谈恋爱并不会使一个人丧失理性”。谢谢!”
柏森下台时,答礼的姿势是土风舞社的邀舞动作。
结果揭晓,我们代表的反方获胜,柏森还获得该场比赛的最佳辩士。
学长说我表现得也不错,只是抓头发的样子,看起来实在很像猴子。
“可惜这是辩论比赛,不是马戏团表演。”学长拍拍我肩膀,遗憾地说。
当天晚上,依照惯例,柏森还是在熄灯睡觉后爬到上铺问我,
他是不是天生的英雄人物。
从此,柏森就一直是辩论社社员,到大四为止。
我陪柏森到大二后,就不去辩论社了。
因为我辩论时,偶尔会冒出你娘的圈圈叉叉,
或是他妈的鸟儿飞之类的脏话。
学长说我很孝顺,都不会提到我妈。
孝子是不应该因为说脏话而被对方辩友砍死的。
多年后,我和柏森在网路上看到一篇网路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作者痞子蔡是我们成大的学长。
据说痞子蔡好像也在辩论社待过,但是逻辑并没有学好。
因此才会出现: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
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
这种错误的逻辑。
“错在哪里呢?一时之间还看不太出来。”
柏森看着那段文字,陷入沈思。
‘如果我是你爸爸,’我手指着柏森:‘你会变得聪明一点。’
‘我是你爸爸吗?不是。’
我嘿嘿两声,然后大笑说:
‘所以你仍然笨得跟猪一样。’
总之,大一和大二的时光,对我和柏森而言,是非常快乐的。
正因为快乐,所以时光走得特别匆忙。
大二下学期,柏森还被选为班代,我被选为副班代。
那学期我们相当活跃,办了几场舞会,还有撞球比赛和歌唱比赛。
舞会时,我们有开舞特权,可以先挑选可爱的女孩子跳舞,不必跟人抢。
撞球比赛我和柏森搭档,撞遍班上无敌手,拿到冠军。
歌唱比赛子尧兄竟然也参加,他唱的是曹雪芹的“红豆词”。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
子尧兄左手抱着一本《红楼梦》上台,声音浑厚低沈,全班震惊。
“咽不下玉粒金波噎满喉,瞧不尽镜里花容瘦……”
他的右手先轻掐着脖子,再摸摸脸颊,身段很像歌仔戏里的花旦。
“展不开眉头,捱不明更漏……”
子尧兄深锁双眉,眼睛微闭,右手按着额头,非常投入。
“恰似遮不住的青山隐隐,流不断的绿水悠悠………”
“悠”字尾音拉长十几秒,绵延不绝,全班鼓掌叫好。
毫无异议,子尧兄是班上歌唱比赛的冠军。
系上的课业,我和柏森也都能轻松过关。
子尧兄一直被流体力学所困扰,考试前我和柏森总会恶补他一番。
要升大三的那个暑假,1013室的三个人,决定要搬出宿舍。
因为每个人的东西变多了,特别是书。
所以我们在外面找了间公寓,是楼中楼格局,有四个房间。
还剩一间,我们把它分租出去。
最后租给一个大我们一届的中文系学姐,杨秀枝。
我们都叫她秀枝学姐。
秀枝学姐的出现,除了让我知道东方女孩也有傲视西方的胸围外,
最重要的是,她让我认识了明菁。
因为明菁,我才知道,我是一株檞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