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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眼,你会慢慢消失在时光隧道里》

     有多久没有开心地笑过了呢?我在这个秋日的午后,双手捂住心脏问自己。

     来到这里有两个多月了吧?可是还是没有习惯。    

     有很多时候,我总是会以为自己还是在龙眼。可是现实是,那个地方早已经在五月份和我说了再见。我不知道是我把它埋葬了,还是它把我给抛弃在这个炎热的夏天。我只是知道,我们再也不会重逢,就像是两个不认识的路人,你往这边来,我往这边去,在途中相遇了。可是,只是那么一瞬间,我们便又朝着各自的目的地走去。然后,老死不相往来。

     虽然龙眼只是属于虎门的一个小小的村庄,可是我知道,我是再也不会踏上那片土地了。并不是说那里承载着我许多的哀伤,只是,有些地方离开了就不想再去。也并不是说我对那里不思念,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心里是多么地思念那个地方。那些思念在我的心里,开出了妖艳的花朵,就像那时候,我手机里面拍的那些月季一样。      

     其实我一直一直都以为那些花就是玫瑰,而我又是如此地喜欢它们。我记得那时的我看到它们开得娇艳时的喜悦,记得我晚上用手机拍它们时,别人脸上不屑的表情以及嘲笑和语言。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为什么晚上不睡觉,而是跑到外面去拍那些月季。我只是害怕它们在我最不经意的瞬间凋谢,那样的我会手足无措,会显得很狼狈。所以我想尽可能地记录下它们美好的时刻,那是它们存在过的证物。

      我喜欢花,尤其是玫瑰,因为它红得妖艳,红得像血。

      可是当有一天,慕尘在我的空间看到那些“玫瑰”后,他告诉我,其实那些花并不是真正的玫瑰,而是月季,玫瑰与月季花形花色很近,不同点是玫瑰的刺是茎刺,即刺是茎的木质部的一部分,是手取不下来的,而月季是皮刺,刺是与表皮联系的,可以掰下,这也是分辨玫瑰和月季的最主要标准标准。月季常开,玫瑰仅开两三朵。

      我看着电脑屏幕上慕尘发过来的字,一个一个地看过去,心里难过了好一阵子。

      我懊恼自己的无知,错把月季当成玫瑰。      

      可是后来细想。玫瑰也好,月季也罢,又有何关系呢?至少它们都有血一样的颜色。又何况, 正因为有它们的陪伴,在龙眼那些不眠的夜里,我才得以找到寄托,那些孤独的种子才不会发疯似地滋长。

      现在,手机里的照片都不见了,就那样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它们只是在我的记忆里做着垂死挣扎。

      我只要一想到它们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我就会很难过。当难过铺天盖地地袭来的时候,我总是会一个人静静地戴上耳机听朴树的《那些花儿》,他用嘶哑的歌声唱着: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他身旁

              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他们都老了吧?

              他们在哪里呀?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啦......想她

              啦......她还在开吗?

              啦......去呀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龙眼是一个热闹与安静掺半的村子。

      最热闹的要算是两个夜市了。因为属于工业区,每天上下班的高峰期是最热闹的时候。那时候的夜市,到处都挤满了人,空气里也弥漫着各种各样的香味,时也掺杂着一些叫卖声。

      我想念那些和表姐一起的日子。那时候的我们,虽然在公司的食堂里有订餐,可是毕竟是大合伙的,难免会有点味道不好的时候。这时,我们便会不吃饭,而是跑到夜市里去买东西吃。我们的口味都一样,喜欢吃炒河粉,喜欢吃蛋炒饭,喜欢吃千层饼。当然,最喜欢的是红烧茄子了。每次去夜市,如果不是吃其它的东西,那么便会吃饭了,是每次吃饭必定是少不了红烧茄子的。我们就是这样子,对喜欢的东西,不管多久,不管吃多少次,也还是会一直地喜欢。

      比起新夜市,我们还是比较喜欢老夜市的。新夜市是主营吃的,而老夜市是主营服装的。

      不加班的时候,我们就会沿着厂外面的那条街道,从新夜市走到老夜市去。可是我们不买衣服,只是看看而已。我和表姐一样的想法,我们买不起,但是看得起啊。只要一想到我们这个邪恶的念头,我们便会忍不住大笑。我们会从夜市第一家看到最后一家,看到满意的,便会要求试穿。看到不满意的便会说一大堆的毛病,然后我们会在老板娘充满怒意的眼神中大摇大摆地走出店铺。一边走还得一边忍住不笑,只待走到隔壁的店铺里面才会捧腹大笑。然后,那个店铺的老板和顾客都会像看神经病一样地看着我们。可是我们并不在乎,只要开心就好。于是,在每个不加班的晚上,我们乐此不疲地重复着同样的事情。

      但我最喜欢去的地方还是张府祠堂,一个有着古典韵味的地方。第一次去那里,是在我到达那座城市一个礼拜过后。那时候也是夏天,阳光比这个夏天还要刺眼,天气炎热得像是要把所有的事物蒸发掉。堂哥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去那里的,一开始,我犹豫着,我是不喜欢在炎热的天气里出门的。可是堂哥对我说,那里的一切都会让我喜欢上的。我半信半疑地跟着他去了,那时候表姐也在。

      我们三个到达那里的时候,我确实是惊讶的。从外面看,我就深深地被它给迷住了。一直以来,我都是比较喜欢古典的东西,或许在我看来,只有古典的东西才没有被尘世一些肮脏的元素所污染过。现在的社会是我所不想见到的,太多的名利,太多的的勾心斗角,可是却又不得不去面对。我望着张府祠堂,思绪仿佛飘到了几百年前,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好好地了解它,想要亲手抚摸它。

我走进去,看到那一砖一瓦,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喜悦。当我转过头去看堂哥和表姐,我又开始难过了,我没有从他们的眼里看出任何的喜悦。或许是因为来的次数多了,久而久之也会变得没有感觉了吧?就像人与人之间,在一起久了,终究还是会彼此厌倦,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刻骨铭心的感情也会慢慢地消失在记忆里。

     笑笑问过我:是不是总是要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

     我否定了这样的说法。在我看来,珍惜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没有得到与失去之分。

     有些懂得珍惜的人,失去后会珍惜,可是当他们拥有的时候也还是懂得珍惜。如是,岁月静好。

     元月一号那天,自己一个人跑到祠堂玩了一天。坐在石板凳上,双手捧着一本《赖世雄美语》,毫无顾忌地背诵着,惹得在旁观赏的人对我横眉竖眼。只听见坐在不远处的两位老人家在谈论着,我依稀听到“读书努力”这样的字眼。或许他们以为我还是在校生,在节假日的时候仍然不忘努力学习。可是他们不知道,“学校”这两个字离我太遥远,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现在想起,仿佛过了几个世纪那么遥远。

     当背得口干舌躁后,我便拿出自己相素还算可以的手机,对着自己喜欢的景物逐个按下快门键。然后我像个小孩子一样,欣喜地看着被我装进手机的一草一木。

     其实我已经很努力地使自己不再去想那些日子,可似乎总是败给了自己。

     小翼说:我忘记了,又记起了。

     我想说,我也是。

     如果我再勇敢一点,就可以扼杀掉那些思念的种子,又或是像洁白的雪花在刺眼的阳光的照耀下,一点一滴地融化掉。可这个念头只是一种假设。

     阿信撕心裂肺地唱:想假如,是最空虚的痛。

     我懂,我知道小翼也懂。

     时光是一把剪刀,把记忆剪成了碎片。可是当它落满一地的时候,又突然重新粘合,拼成完整的记忆。于是,旧时光、伤痛、绝望在脑海中重演着。

     我一直都和身边的人说,时间会冲淡一切的,仿佛这样自欺欺人地说,便可以真的把记忆洗刷掉。

     这时候,英子总会一针见血地说:素,你总是这样安慰别人,可是你知道的,有时候,时间并不能改变什么。就像你自己,一直以来都这么忧郁。十年了,十年的时间还不够吗?你什么时候能变得快乐点?

     英子是我十岁的时候认识的朋友,到现在一直是我的死党。可她总是会毫无保留地拿真话来刺伤我,也只有她总是提醒我要快乐。

可是她知道的,我的快乐早就死了,死在了十几年前,被我亲手葬掉的。很多时候,我都觉得我的双手沾满鲜血,是一个十足的谋杀犯。我谋杀掉了我如花似玉的快乐。         

     天空渐渐地趋向灰白色,我想起了表姐不在龙眼的日子。那些日子,是我最孤单的时候,每天过着二点一线的生活。上班的时候,从B栋宿舍走到厂D。到了下班,又从厂D返回到B栋宿舍。如此循环往复,终日不知疲倦。在这样的日子里,那些锐利的棱角又慢慢地浮现出来。  有时候,不会去理会外界的人和事物,我只是在属于我自己的白色象牙塔中安静地生活。安静地看着安妮,安静地看着小四,安静地看着时光从我的手掌中溜过去,安静地看着四季变幻无常,安静地看着燕子的到来与离去。这样的我安静得可怕,失去了与人沟通的能力,只懂得用眼神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可是我知道,虽然有人懂我的忧伤,懂我的孤独,但是他们却不懂得如何才能释放我的忧伤与孤独。面对这样的我,他们无能为力。      

     我常在想,如果宿舍后面那一片青草地没有被改建成房子,那该有多好。可是一切还是回到了如果,终究只是如果。  我是喜欢宿舍后面的风景的,草地,花株,池塘,小木屋,柳树,给我了不同的视觉享受。可是后来,被一栋石棉瓦的生产木梳的厂房所取代。修建的那段时间,我经常跑到阳台上看那些花花草草一颗颗地倒下时的样子。我会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在我的眼眶里面打转,我会感觉到有些希望的种子在心里慢慢地死掉,就像那些花花草草一样。  我想挽回它们的生命,我不想让那些仅存的希望就这样死掉,我想阻止他们施工,阻止他们谋杀这些植物的生命。可是我是无能为力的,就像我身边的人面对我的忧伤一样。        

     一个月后,那个草坪彻底变了一番模样,一栋厂房取而代之。为了这件事情,我的难过一直蔓延到现在。虽然离开了也有些日子,可是只要一想起它,我还是会觉得很难过。       瑾轩说,让我们来个十年之约,十年以后,我们全部相聚在一个地方。  可是小翼却说:十年,到时候不知道还在不在。  听到这样的话,我感觉到我的心在大片大片地碎掉。我不知道是为自己难过,还是为小翼难过,我只知道我们都是忧伤的孩子。我也不敢去想,十年之后的龙眼又将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或许会变得更繁华,或许会变得更荒凉,但我知道,无论它变成什么样,都不再与我有关系。    

     阿英姐在国庆前叫我和她一起去小梅沙玩,我知道那里一直有我想看的大海,可是我还是没有去,我只是委婉地拒绝着。我怕看到她以后,会想起很多往事。会想起那些不分昼夜写文字的日子,会想起一个人从街头走到街尾的日子,会想起生病了没人关心的日子,会想起难过的时候一个人躲到白坑水库看天空的日子,会想起背英语背到嘴抽筋的日子。      

     那些都是我回不去的旧时光,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是过去的那个若素了,没有了远大的理想,没有了流浪的念头,没有了只属于一个人的世界。或许现在的我正在向着幸福靠近,可是我的心却在慢慢地衰老,思维慢慢地趋向停滞不前的状态。我开始害怕,害怕这样的生活会把我的棱角全部都磨平了,然后我便会变得面目全非,不再是以前那个倔强,极端的若素。       

     我努力和自己说,要对自己好一点,不能让身边的人再为我伤心难过。  我做到了,我对自己很好,可是对身边的人却一点也不好,总是会惹得他们难过。我知道这样的若素一点也不好,可是他们还是默默地陪在我身边。我该是幸福的,不是吗?  或许相关比较在龙眼的日子,现在的生活要好上很多倍了,可是我还是会不时地想起有关龙眼的一切,毕竟那里有着我三年的记忆。     

     我记得第一次去虎门公园,第一次去白坑水库,第一次去书香世家,第一次去黄河时装城,第一次去k歌。还记得我生日的那天,他们都为我庆生,记得二月份我说要离开的时候,叫他们一起去唱歌  。那天杨羽也去了,我一直以为,他离开鸿磊之后,我们之间便不会再有交集,可是真的是出乎意料吧,竟然还和他喝了两次酒。其实他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我和燕山都这么觉得。  燕山说,我在这里遇到的人当中,只有三个是我最佩服的。一个是你,一个是浪子,还有一个就是杨羽。  我说,我也是差不多的。在我的心中,一直把浪子看杨羽当作哥哥看待的,可是后来的一切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发展得不像样了,一开始不都好好的么?     

     说着说着,我又会很难过,我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开始那么好的朋友,到最后会变成那个样子。  这时,燕山总会对我说,你就不要在那里伤感了,有些事不要想得太多就好。  可是,我能不去想么?在我的心里,他们是那么地重要,可是他们都不能理解的是不是?我天生就是个不太会说话的孩子,说出来的话总是会伤人,虽然我知道有些话并不是出于我的本意,可是也仅仅只有我知道而已。我又是个那么倔强的孩子,决定放在心里的话,是怎么样都不会说出来的,于是友谊就是这样被我扼杀掉的吧。这一切只能怪我自己。     

     在书上看到有一句话,没有人会陪你一辈子,这山高水长的人生路,终究是要自己走下去的。  那么,面对他们的离开,我也该释怀吗?        

     龙眼,很容易让人想到一种叫做“龙眼”的水果。我记得曾经也有人问过我,你生活的那个地方叫龙眼,那里是不是有很多龙眼呢?我笑着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叫做龙眼,我只知道在我们宿舍旁边就有一大片的龙眼树。  这话并不能是假话,那里的确是有一大片的龙眼树。     

     11年,正值采摘龙眼的时候,我和表姐还一起去那里买过龙眼吃,不得不说,那里的龙眼真的很好吃。我和表姐买了很多,我们一起提到白坑水库,两个人把那些龙眼一扫而光,到最后吃得肚子都快撑不下了。那天,我是捂住肚子回到宿舍的,一路上那些人都拿怪异的眼光看着我们。        

      我知道,那些日子再也回不去了。现在表姐已为人母,而我,也不再是过着一个人的生活。我知道,慢慢地,我的朋友都会离我而去。我知道,我将面临的是更孤独的路途,这所谓的“孤独”更侧重于心灵。        

      我不知道我需要多久的时间才能真正把龙眼的那些记忆全部忘记。或许我会像小翼一样,忘记了又记起了。可是我会努力地让自己忘记那些记忆,开心的也好,难过的也好,让它们都慢慢地沉淀下来,慢慢地消散在时光的隧道里。  

                                                                                                                                                                   ------ 若素

                                                                                                                                                               2012年10月4号写于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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