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解除人们往往蔽塞于偏见的问题
--对《解蔽》篇的短评与提示
《解蔽篇》是一篇批判形而上学思想的精彩的唯物主义的哲学论文,它一开头就指出人们认识和思想方法上的通病就是“蔽于一曲(个别和偏面)而暗于大理(不明白全局、整体等大的方面的道理)”,并用很多生动的例子和比喻来批判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等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错误,说理很是透彻。荀况的认识论很符合辩证法。
事物之间往往都是有联系的,事物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人的认识又往往容易受到种种限制,因此,割断事物之间的联系看问题,持之一端而不顾其余以致陷入盲目和成见,几乎什么问题都会使人的思想遭受蒙蔽的,故荀况说“欲为蔽,恶为蔽,始为蔽,终为蔽,远为蔽,近为蔽,……”。这是因为“万物异则莫不相为蔽”。所以荀况认为要想正确地、全面地认识事物,必须在诸事物间进行衡量比较,做到“兼陈万物而中县(悬)衡焉”,才能使“众异不得相蔽以乱其伦也”。但获得真理的首要办法,还是躬身实践,“体行道者也”。特别可贵的是,荀况认为人可以认识周围事物,而周围事物的各种规律也可以被人认识(“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但又告诫人们不要企图无所不知,因为宇宙无限大,事物无限多,企图无所不知那是“没世穷年不能徧(遍)”的。所以,荀况主张学习要从实用出发,要确定一个相对的界限,要服务于当代的政治,不然,“博闻强志(见闻广博,记忆力强),不合王制,君子贱之”。
八 论正确对待名与实的关系问题
--对《正名》篇的短评与提示
在先秦诸子中关于名实关系的争论中能够站在唯物主义立场上深刻而周密地构成长篇专论的,能够从根本上颠覆“名不正则言不顺”这一名先实后的唯心主义说教的,当首推荀况的《正名篇》。
关于事物之名的由来,荀况认为,一是历史的沿袭,二是人们在生活中的约定俗成。而从历史上沿袭下来的名,最初仍然是先实后名而约定俗成的。荀况认为,袭用旧名也好,制定新名也好,最根本的要求是“名定而实辩”,“制名而指实”,是用来“缘以同异”的,是用来达到使人“名闻而实喻”这一目的的。那么,根据什么来确定事物之间的同异呢?是根据实践,根据人们各种自然器官的感觉,即“缘天官”,“然后,随而命之”各种名。这样得来的名是否就绝对妥当了呢?不会的。“名无固宜”,“名无固实”,所谓“(适)宜”,所谓反映了事物的实质,是相对的,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他主张随着时代的发展、事物的变化要制定新名,原则是“有循于旧,有作于新”。但不能因此而随意玩弄名词概念以致造成社会应用上的混乱。故荀况反对那种“用名以乱名”、“用实以乱名”和“用名以乱实”等三种错误做法。
荀况主张对名实关系这类哲学、社会科学问题进行积极的讨论,认为这是政治上的大事,同现实有极大的关系,是“用之大文也,而王业之始也”。于是,荀况搬出了他的法治思想由以产生的最核心的理论观点,即人的欲望问题进行了辩论(《性恶篇》则是这一问题的专论)。这再次证明了,荀况不是为研究理论而研究理论,而是针对着社会现实而发的,是为宣传自已的法治主张、直接为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服务的。在这些议论中,荀况批判了“小家珍说”的儒家、还有道家反对谈利、谈欲、谈物质追求的说教,反复地辩证地讲了人的欲望和社会政治的关系,认为抓住这一问题就是抓住了治理社会的根本问题,处理好了,就会收到“以一易两”的效果。这些议论和《性恶篇》互为补充,是研究荀况性恶论思想不应忽视的重要文字。
九 梆鼓说唱词
--对《成相》篇的短评与提示
《成相篇》是荀况晚年用通俗的民间文艺形式写成的一篇很有分量的作品,一向被人们所重视。它以“法后王”的思想为指导,以“治之经,礼与刑”为纲,主要宣扬了礼法兼治、“明德慎罚”、“贵贱有等”、“尚贤使能”、“务本节用”等法治主张,反复强调警惕“谗人”结党营私的危险性。他认为,在用人问题上做到“外不避仇,内不阿亲”,坚持重用有法治思想的“贤人”,是达到“天下为一海内宾”这一政治境界的重要保证;反对“亲亲”、“世卿世禄”的用人路线。
《成相篇》是荀况法治思想的概括和总结,可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1-13节,概述祸殃之源是君主不用贤。
第二部分,14-22节,提出“法后王”的政治主张。
第三部分,23-33节,总结用贤的历史经验。
第四部分,34-44节,总结不用贤的历史教训。
第五部分,45-56节,归纳治国方略。
“成相”除了是一种演唱形式外,这两个字还有“治理好国家”的意思,荀况用它作篇名语带双关,是希望他的思想有助于统治者把国家治理好。本书编译者用它作终结篇,也有希望今人借鉴一下荀况思想,努力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科学、民主和法治国家的意思,而不是倒回到集权专制的封建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