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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作家读后感100字

  《鬼作家》是一本由[美] 菲利普·罗斯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227图书,本书定价:45,页数:2019-1-3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鬼作家》精选点评:

  ●菲利普·罗斯1。看完第一个反应竟然是买了八本完全不亏,行距就不吐槽了,罗斯本身肯定是值得读的。写同一题材,语言、组织、延展都吊打毛姆,还有骨子里的诚实和俏皮。结尾稍微唐突了些,不然可以给五星。

  ●叙事好迷人,没有赘字跟废话,轻描淡写又意味深长,慢慢把读者带进节奏里去。《鬼作家》奇妙在虚构与现实间没有分隔,以假乱真的脉络里,掺进可触可感的细节,让人有将信将疑感,仿佛在做清醒梦。 历史像巨石压住灵魂,也像污水浸过身躯,无人能置身事外。即使祖克曼——在美国长大的年轻人,也不能摆脱历史的淤青与污垢去自由表达。他和艾米一样将洛诺夫视为精神父亲。艾米(自称安妮·弗兰克)对洛诺夫的倾诉,有强烈震撼力:“不论他们怎么想安慰我,我将永远是这个给剥了一半皮的人……我将永远憎恨他们。”这是假话(她是在扮演),但也是真话(对日复一日承受虚伪同情与肤浅误解,或无法前进或内心变质的犹太人而言)。 故事里几位作家都在文学与生活间挣扎,试图填满那巨大的“无”——每个人都在失败,不管表面上有多成功;每个人都是鬼作家。

  ●作家笔下的作家,亦或者知识分子形象,在罗斯之前,给我印象最深的那个人叫做索尔·贝娄。我不知道这是否跟他们犹太人的身份与历史相关,他们这样敢于,擅于剖析自己的民族,自己的精神,自己的欲望。

  ●便于符号解读的精致短篇集

  ●当初并没有成功的打算,“死”了之后作品却具备了深远的意义,拥有了使人猛然的力量。如果公众知道《xx》是一个活着的作家写的作品,它将永远不会拥有现在的能量,为此,她只能是个“鬼作家”。

  ●他不会忘记他在第一次读到那个人笔下失意的,隐藏的灵魂的时候,那些遥远的血缘联系唤起的本家意志。

  ●董乐山是名译者,但这满篇语病和打断的语句节奏,毁原著。我感觉上海译文该更新译本了。小说本身令人惊喜,菲利普罗斯在这么短的篇幅内极大扩容了一次拜访,将犹太民族的遭遇与自我认知,以及文学创作的评价尺度进行了深邃的探讨。关于昆德拉和菲利普罗斯的关联,还在了解中。

  ●每一章节的标题很“准确” 整篇看完犹如看完三集英式短剧 罗斯的书真适合影视化 标准叙事的元素都具备

  ●总觉得罗斯把自己作为犹太人和作家的关系阐释在这本书里。对安妮内心独白的片段有所触动。

  ●#38 14 这书设计太烂了。上译一如既往的追求经济利益中,这本书显得尤其吃相难看,设计毫无特色+诡异的间距,让我在翻了几页之后想弃掉。 内容嘛,pr很显然是有一个十九世纪的灵魂,所著文字有一种浓浓的法国咖啡馆或者英式下午茶味,横向比较稍逊毛姆一筹,前面很像一个平庸的法国或者英国故事,后边有一段很像《房思琪》,整体来看,加上我是董先生吹的缘故,给7.5比较合适。

  《鬼作家》读后感(一):谁是鬼作家

  很短的小说,但内容紧凑。小篇幅中有巨大的潜在能量。

  文中主要有三位作家:内森、洛诺夫和艾米(安妮)。三位其实都是鬼作家。

  首先内森是一名在成名边缘试探的新秀作家,他对于自己作品的态度看似坚定,但实则暧昧。文中二章详细的描写了他发表文章的阻碍,这也导致他与自身父亲之间的决裂。文中也提到他儿时是于贫民窟长大,并且父母一直在以他为傲,他在发文章之前也会先发给父母一份,这就表示他对家庭的依赖性,出现这种家中完全阻碍的事情,他虽然一直在置之不理,或者坚定立场,但文章却迟迟未发。反而来洛诺夫寻求肯定。甚至想借助艾米的身份去获得父亲的认可。不如说他是想找到父亲的,或者说试着在找到父亲的认可。

  洛诺夫在文中以一位父亲的形象出现,艾米会叫他爹爹,内森也想让他成为他精神上的领袖。尽管他享誉文坛,但却腐朽,木讷。生活对于他来说只有一尘不变和写作。尽管他也会暴露出对现今无聊生活的不满足,也会偶尔说起自己的人幻想。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真正成为作家。其余的时刻,他都不能被称为真正的作家。他在坚硬的椅子上用便捷式打字机打字的时候,他在换了肥皂之后不停嗅味道的时候,他在害怕妻子离开而不敢追逐自己的时候,但太像一个人类的影子,而不是一名享誉文坛的大家了。

  最后最明显的鬼作家还是艾米。个人更希望她就是真正的安妮。但不管真假,安妮,作为作家一定是死去了的。拥有安妮身份的艾米人物形象会更加立体。

  《鬼作家》读后感(二):关于《鬼作家》的几点思考

  第一本罗斯。不长,却读好几个小时,觉得不容易读。排版的行间距过大,看着难受。另外,书中有两处错误,一是易卜生没有获诺贝尔文学奖,二是,有一段的开头,"但"字印刷成了"徂"。

  文中三个人主要人物:我,洛诺夫,艾米

  首先,前二者是犹太人,而艾米被我虚构为"安妮"(安妮日记作者,犹太人)——这部分可能关于身份,种族,犹太人,算是故事前提。

  然后,前二者,小说家——"我的寻爹之旅",探讨如何艺术以及艺术家声名之累。第四章指出洛诺夫的艺术宗教是"不要生活",而这又是夫妻矛盾的根源,而我也因一篇小说与父亲闹僵,这算提出在艺术与家庭,与社会公众之间如何抉择的难题?而事实上,作品也对此作出回应,第二章称我实际的父亲"内森·代达罗斯"(代达罗斯与伊卡洛斯,神话意象)第三章虚构安妮放弃父亲,而最终在第四章写到"为了他的孩子的艺术而必须放弃的那个慈爱的父亲不是她的;他是我的。"

  此外,最后一章点明第三章之虚构——现实与虚构。然而,我们可以发现,二三章存在并列关系,这表明虚构是现实的延伸或现实的反应。二三章指向的问题是我写的小说"家庭关系"所引起的家庭关系不和。我虚构出艾米(安妮·弗兰克)的经历,起移情作用:为什么我在"家庭关系"中写了个犹太混蛋以及犹太人争财产的家庭纷争,父亲和律师夫妇就认为我在写犹太人的丑陋面?为什么艾米作为《安妮日记》的作者,作为集中营中的幸存者,就要受到世人的怜悯和另眼相待?当作家写一个人,他是在写所有相类的"人",还是只是一个国家的,一个种族(排犹问题)的人呢?而当耶稣基督受难,他是洗刷先祖亚当的罪过,还是犹太人或只是"人"的罪过?这些偏见困扰着"我",也困扰着"安妮",我们同样有家不可归而又需要精神上的父亲,因而她需要找到她的"皮姆"(这是我为艾米和洛诺夫的不伦恋情虚构的理由),一如我需要找到我精神上的"爸爸"。而这由我虚构出的安妮的经历,其实反应了我自己的困境。《堂吉诃德》中毫无关联的故事套故事写法,到罗斯这里,已变得具有极强关联性,第三章,实为机巧之作。

  这本书虽薄,却对读者不那么友好。其中很多内容都存在相关性,恰似一张网,"中有千千结"。我不能确定自己读通了几分,不作多想也罢

  《鬼作家》读后感(三):幽灵民族的幽灵作家

  这本书的排版非常差劲,并且必须重译,但我不想在此对出版的过失展开批判,评分及以下内容仅与作品相关。

  尽管本作只有八万多字,但文本内容极为丰富。多点叙事在倒叙与插叙中频繁切换,时刻对主叙述(即祖克曼拜访洛诺夫)进行补充,如插花(或万花筒)般将环环相扣的多重主题处理为和谐的复调。本作被分为四章,四个章节的篇幅越来越短,形成倒金字塔形的结构,而文本也像结构所呈现的那样:逐步收束,渐进高潮,最终爆发。

  本作中的绝大多数人物都是犹太人,这是主题展开的前提。但罗斯的视野并不局限于犹太人的复杂性与苦难史,而是以犹太民族为样本,探讨人类各族群与整体共同面对的人性问题。

  故事起源于寻父主题:文学青年祖克曼想要在文坛为自己寻找一个精神上的父亲。这种需求在最初(尤其是三年前)仅仅发端于对身份认同的渴望。祖克曼梦想扬名立万,他急需跳板,垂涎文坛(特别是犹太裔)大腕的认同和栽培。祖克曼的第一个目标是阿勃拉伐纳尔。在发觉阿勃拉伐纳尔对他没有兴趣后,祖克曼转而跪拜洛诺夫。这种崇拜不完全是功利性的。比起发迹,祖克曼更需要信心。说到底,祖克曼算不上势利与盲从,否则,他不会忠心追随已被学界主流抛弃的洛诺夫

  在拜访洛诺夫前夕,祖克曼的寻父情结又多了一条动机:祖克曼以家族纠纷为素材创作的短篇小说遭到族人的一致抗议。祖克曼被勒令道歉并改过,以忏悔其用文字污蔑犹太民族的投敌行为。祖克曼的文学良心不肯让步,他与父亲及父辈的决裂无可挽回。

  孤立无援的祖克曼需要道德认同,需要一位犹太裔文学大师告诉他没有做错。洛诺夫满足了他,尽管是以一种间接而曲折的方式。

  洛诺夫与阿勃拉伐纳尔是人类应对荣华富贵的副作用的两种典型。

  洛诺夫是防御者,是塞林格式的隐士。他拒绝奖金和荣誉,像《英雄广场》中的教授一样,把别人对他的崇拜当做疾病,避之唯恐不及。洛诺夫没有心力应对这世上令人作呕的一切,于是他选择躲避。但他毕竟是凡人,也常被欲望困扰,渴望在妙龄女郎陪伴下旅居佛罗伦萨,憧憬过多数人的生活,以便用现实投喂他的幻想。可他骨子里的悲观与怀疑主义阻止他做出改变(宅居山林数十年,却用便携式打字机)。他坚信任何利益的获得,都将以人性的堕落为代价,尤其身为名人。他想要艾米的肉体,却又不愿完成交易,因为那将很有可能彻底改变他的生活方式。洛诺夫就是他笔下人物的原型:厌倦一成不变,渴望冒险,又担心失去来之不易的庇护所与唯一熟悉的生活方式,幻想在犹豫中被理性、责任与自尊这三巨头粉碎,最终毫无行动。

  阿勃拉伐纳尔是征服者。他笔下的人物全是强者、巨头与权力意志的化身。为了应付这个张牙舞爪的世界,他必须比他的人物更强大。阿勃拉伐纳尔是大情人,是君王,他以娱乐巨星般旺盛的精力,迫使世界在他面前屈服。但本质上,他也是个隐士。他以进为退,用自己伟岸的形象建造了一座凡人难以进入的堡垒。他摆好姿态,便把话语权交给大众;他欲言又止,用变化制造神秘。他频繁地抛头露面,却把自己的世界关闭90%。他与洛诺夫的唯一区别在于:洛诺夫让妻子崩溃,而他让自己崩溃。也许他们都不幸福。

  祖克曼在行为方式上偏向阿勃拉伐纳尔,但在精神追求上又赞赏洛诺夫。他既渴望名利双收,又渴望洛诺夫那“把句子颠过来倒过去,终日读书、写作、看雪”的生活。光荣与虚荣不可兼得,祖克曼未来的生活注定痛苦。他还不明白:他的文学偶像没有选择,都只能当沮丧的逃避者,而非光鲜的追寻者。成功的逃脱亦是失败。文学就是通过创造进行逃避的苦役。有些书只写给有文化的人类,但它所挑战的却是全人类的丑恶与痛苦。用文学反抗永远始于迫不得已。

  祖克曼把洛诺夫奉为伟大的逃脱者,但他又很好奇:洛诺夫毕生都在逃离犹太族群,却又为何只书写犹太人的故事?洛诺夫没有回答。他无需回答。作为第三代犹太移民,祖克曼的民族情结非常寡淡。但如此薄弱的民族认同感,却被洛诺夫的小说突然唤醒,炽烈汹涌。讽刺的是,未成名前,洛诺夫的作品同样是被族人唾弃鄙夷的异端。

  祖克曼已经领悟现实与虚构的边界、经历与幻想的关系。他明白自己与父辈的决裂不可避免。尽管如此,这种遗弃与攻击仍将是令人难以忍受的绝望。

  在本作中,罗斯既批评了异教徒对犹太民族的偏见,亦控诉了诸多荒谬的犹太民族心理。罗斯并非浅薄地指责针对犹太人的歧视与屠戮,而是从反面论述:特殊化的爱心虚伪无用,只会对受虐者造成二次伤害。罗斯借用安妮的故事指出:犹太人不仅渴望恢复做犹太人的权利,更渴望恢复做人的权利;种族灭绝不仅是犹太人的悲剧,更是全人类的悲剧。如果人类只困惑于为何犹太民族会遭此不幸,而不猛醒其遭遇并非个案,那么历史将会很快重演。其他民族对于犹太人同情,大多源自目睹“他人的痛苦”的看客心理,而非感受“自我的痛苦”时所体味的肝肠寸断。泛滥的爱心与纳粹的屠刀无异,都是制造对立,把犹太人在特殊化的歧途上越推越远。

  可悲的是,大多数犹太人也自愿强化民族特殊,主动制造极端“玻璃心”的病态民族自尊。犹太族群对祖克曼的道德绑架荒谬且危险,与某国粉红的丑恶嘴脸一样,都是荼毒本民族的纳粹。道貌岸然的背后,却是犹太人跪拜权力意志和年轻犹太女性扎堆整鼻的变态现象。祖克曼对母亲说:“羞辱了你的,是你自己。”祖克曼与安妮都因他们未曾犯下的罪行而遭受审判。犹太民族只是罗斯探讨人性扭曲与人类聚合的案列。

  第三章是本作最精彩的部分。同样寻父的艾米不惜完全抹除自己的过去,疯癫地扮演安妮·弗兰克:一个年届三十,却假装痴傻,投怀送抱的洛丽塔。高涨的恋父情结使艾米欲火焚身,她给自己安排了一个兼具伟大逃亡经历与高超写作能力的角色。依据她的理解,这是最能讨得洛诺夫欢心的形象,因为它神似他笔下的故事。祖克曼幻想迎娶艾米,用她虚假的身份反击父辈;或者打击她,使她主动退出争夺父亲的比拼。可他的离间计对艾米无效:她的角色扮演热情只对洛诺夫生效。

  比这个故事本身更神奇的是罗斯处理它的手法。第三章中描写的一切,大部分应该都是祖克曼脑补的结果。可是保守分析,祖克曼那时所掌握的信息量太少,不足以支撑他在非常短暂的时间内编制出一场如此复杂的梦幻剧。并且事实与他的幻想巧合过多,比如艾米的年龄,比如艾米在听闻祖克曼暗示她是安妮后的奇怪反应。也许祖克曼并未完整记录艾米与洛诺夫的纠缠;也许他的构思得到了房间中某些书面材料的补充;也许他的想象力的确惊人地强大···罗斯刻意不对这个故事的诞生详细注解,刻意模糊现实与虚构的边界,尽管有些做作,但仍属巧妙地借此隐喻了系列的核心主题:现实与虚构的关系。

  至此终于点题。“鬼作家”(幽灵作家)是艾米为自己虚构的身份。当然,如果延伸主题,那么自我放逐的洛诺夫、大隐于市的阿勃拉伐纳尔以及被祖先阴魂困扰的祖克曼都是“鬼作家”——在仅有一次的形塑艺术世界的机会中,他们同世界对抗,与自我搏斗,他们甘愿坠入艺术的疯狂,却仍被怀疑折磨。“年轻时的自我怀疑,根本不能跟年老时的自我怀疑相比。”(《时间的噪音》)“失意是唯一的生活。”——他们与作品的关系将永远模糊。

  艾米之于洛诺夫,正如休之于邓康白——他们赋予作品如梦似幻的伟大新意义,却无法帮助作者释放自我,步入通往第二段生命的路途。

  艾米剧本中最精彩的诡计是:为了使安妮的形象永远如圣徒般光辉,艾米必须隐姓埋名,保持名义上的死亡状态。她时刻背负一具尸体,使洛诺夫无法轻易将她遗弃。

  但这段畸恋最荒诞的一面不是洛诺夫的胆怯或艾米的妄想,而是霍普(Hope)主动退出竞争却求之不得。霍普在第四章中的爆发将作为艺术家的洛诺夫揭露无遗。洛诺夫稳定的隐居生活与创作环境,完全建立在霍普牺牲的幸福之上。洛诺夫拒绝陪妻子消遣,拒绝社交与旅行,拒绝肌肤之亲,最终拒绝和她交流。霍普沦为他卑贱的奴隶,三十五年的婚姻生活如同服刑。如果说作品是洛诺夫的逃亡之地,那么霍普则是从一个监牢逃到了另一个更难忍受的监牢,并且永远无法逃离。名为Hope,却充满绝望。

  洛诺夫早已不爱霍普,却不敢冒险遗弃她。一方面,霍普以新英格兰名门闺秀的身份嫁给隐居山林的犹太人,已经使洛诺夫背负了舆论压力,倘若抛弃她,洛诺夫将被迫被拽回过去。更重要的是,洛诺夫没有把握找到一个比霍普更出色的牺牲品。果然,霍普的哀诉不仅没能推艾米主动上位,反而吓得她仓皇逃跑。无论多么爱洛诺夫,艾米都不想按他的方式生活——“这像嫁给了托尔斯泰”,洛诺夫如此轻描淡写地总结了霍普被毁的一生。道德在隐居的木屋中徒有其表,作为丈夫的洛诺夫比偷听者祖克曼更“无耻”。

  因此,洛诺夫毫不在意祖克曼对他隐私有意无意的触碰,并催促他立刻将这段见闻记录成“狂热的笔记”。洛诺夫熟悉像祖克曼这样优秀的作家所具有的双重面孔:既是彬彬有礼的交谈者,亦是冷酷无情的记录者。他无法压制祖克曼的本性(或职业病)。何况,他已经丧失了做父亲的权威与另一种生活的可能。他的人生只能在祖克曼的虚构中获得延续,于是他顺水推舟,主动成为素材。着手预言父辈的命运——洛诺夫的接见是祖克曼作为作家的成人礼。

  伊卡洛斯离开代达罗斯,逐日飞行。

  《鬼作家》读后感(四):民族记忆和艺术真实

  此次书评的某些观点很不客观,这和本人的阅读习惯有一定的关系,希望读者酌情分析。写出这些观点既是内里结构的需要,也是对菲利普.罗斯的尊敬。 我很不喜欢中国近代的乡土文学。虽然它不仅是主流而且有中国批评界基本认同的艺术价值,但其中扑面而来的过于笨拙而在我看来不雅观的语言和描写以及如出一辙的叙述方式都令我很不适应。《白鹿原》、《废都》之外,大多数作品的写作模式也基本相同(或许《白鹿原》也要算在内),其基本目的也大多是记录时代与塑造人物这种19世纪巴尔扎克式的、资本主义写作最见长的创作目的。我得到的是一段并不比历史书更有效的史料——虽然这可能也和新历史主义在中国的流行有关,但这种新历史主义的个人性在中国并不很强,《红高粱家族》可能算是很普通的一例——以及一些塑造的也没有那么成功的形象。而这种“乡土”性质的蔓延已经能够产生写作套路:《平凡的世界》、《大江大河》、《人世间》(其中第三本书我并没有看过)。读者只要去查它的内容简介就可以发现其相通性。但令我最为厌弃的是,这些文学作品无一例外地背负过于沉重的历史传统同时向往更加美好的现代生活,但却并不实际反思他们身上背负的家乡究竟是什么,其意义何在。换句话说,作者的写作有很强的介入文学特色,有明确的表达需要,只能反映而非提出问题,且不谈论“结构”“叙事”之流,其内容本身就太过千篇一律,可能并没有那么符合风云变幻的20世纪。简而言之,我觉得这些文学停在了城乡结合部,既不是真的田园交响曲,也没有走入迷离幻象的都市生活。 而菲利普.罗斯恐怕是一位久负盛名的美国乡土文学作家。它的乡土是他的民族记忆:犹太民族。以《外国文学》中所述,“他的祖克曼系列通过对犹太知识分子的生活境遇描写讨论个体与社会、写作与生活的关系,以及作家身份、文学真实性的问题。”而《鬼作家》作为其第一部,应当是比较明显的讨论了犹太民族和犹太作家们的矛盾统一关系以及作家究竟为什么写作的命题。这部作品有85000字,却描述了四个章节:1、我被(作家虚构的)犹太著名作家“洛诺夫”邀请去他家畅聊。基本叙述时间是在邀约当晚,叙述内容是一场家庭纷争(事关洛诺夫的妻子,她受不了他的生活)和洛诺夫的文学成就——作家通过间接引述洛诺夫的作品以及对本不存在的这些作品进行评价的方式来展现其地位(这和莱姆的《完美的真空》有一定的相似性)——以及另一位犹太(作家虚构的)作家阿勃拉伐纳尔和我相遇的经历。这段描写中洛诺夫被描述的高大、禁欲而富有威严。没有多少生活,几乎全部投身在“颠倒句子”的文学中。而阿勃拉伐纳尔则呆板而不欲交谈。除了这两个part,还有我祖克曼的一些个人感情经历:我是一个性欲旺盛,经常把来访的女人“摁倒在地板”的男人。而且也背叛了自己的女友。以当代社会形势来看,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渣男。这个男人在进入洛诺夫家之后不久遇见了贝莱特小姐,这个角色立马就迷住了他,他马上就想要娶她为妻,但也就是想想罢了。洛诺夫说了她和他之间形同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关系,并警告我不要“春心浮动”。2、叙述我的早期写作经历,以及他的一部作品《高等教育》的主要内容——他的家族因为钱财问题而大打出手,充满冲突的故事——及其产生的各种风波。最终他因此和他的父亲产生隔阂。在回忆同时,我用洛诺夫的书桌打字,也在书桌上翻亨利.詹姆斯的《中年》,并对其剧情做了小段叙述:某作家邓康白在临死前才发现自己的天才是在自己已经无力形成风格时才开始的。因此他需要再次获得第二次生命。在病中他遇到了自己的狂热粉丝医生。但他已经没有能力再次“复活”,只能照自己的激情写作,最终死亡。此时,我听到楼上贝莱特和洛诺夫的对话,发现贝莱特喜欢洛诺夫,也希望成为她的妻子。只是最后洛诺夫并没有和她发生什么。3、贝莱特原来是安妮.弗兰克,“犹太二战伤痕文学”伟大作品《安妮日记》的作者(或许也只是她一厢情愿),她反思自己和那些“犹太人”的关系,并最终抛下在荷兰的一切投奔了“父亲”洛诺夫。4、第二天清晨,二人准备离开。;洛诺夫妻子霍普终于忍不住了,选择和贝莱特摊牌,但她并没有说出口,于是离开,其妻子也离开。故事在洛诺夫追向她的妻子中结束。而我在这段时光中基本是个旁观者。 从叙事技巧上来看。这个故事充斥着插叙还有文本插入。而且虚构文学文本这个手法用的也还算可以。只不过,对洛诺夫的描写总让我想起“臭名昭著”的保罗.奥斯特及其《幻影书》,两者对“精神偶像”的叙事有很多相近之处,而且在叙述中极尽溢美之词来夸赞他们的偶像,并且塑造他们想要的“偶像风格和形象”。只是菲利普.罗斯的此作对偶像的明显刻板描写有其特殊意义,而《幻影书》在我看来只是对叙事技巧的一次无聊把玩而已。但还是得说,罗斯的概括则因为过于精炼而无法产生形象——这可能是罗斯能力的原因。因为他概括的男性都不比较不显眼,而女性则活灵活现。而且罗斯的叙事也显得杂乱,大量的“——”使得正常叙事的内容被打断,显得不太连贯,前后太容易让人遗忘。尤以阿勃拉伐纳尔的部分和安妮.弗兰克的部分为甚,因为忽然出现的议论以及过于顺滑的插叙而难以使人关注最基础的内容。这种叙事本身的意义我也并不知悉。只有关于“我的《高等教育》”的插叙用的恰如其分,很能营造出一种历史的穿梭感以及犹太社区就在身边的感觉。 从语言来说,怎么说呢,我觉得叙述时的语言过于平淡,而议论时又有点过了。全作的比喻很有趣,也有很多俏皮话,很美国的那种笑话,或许并不太犹太,谁知道呢。因为文化差异,我也不太好评价。 人物塑造除了“我”都显得单向而平面。所有人物,包括“父亲”洛诺夫、另一位“不愿意当父亲的父亲”阿勃拉伐纳尔和“女儿”贝莱特,都是一看见底,几乎没有情绪变化。故事的发展也因此完全可以猜到,必然会导向那个经典小说悲剧。 而且,故事的第三章贝莱特的故事写得真的很一般。内部结构混乱无论,在那么大的一章只提供了过少的信息,和前两章形成过于鲜明的对比。而且这段的出现也没有逻辑。究竟是谁告诉了第一人称叙事作品中的“我”这个故事的?似乎只有洛诺夫。但他也没有谈,谈了也应该不会如此详细而富有情感。所以这一段基本上可以说是凭空出现的,要不然就是我祖克曼想象的。然而这些在文中都没有线索,只是我的臆想。而且用《安妮日记》来塑造新人物这样的手法我也不喜欢。既然前面的作品都是虚构的,为啥这时候忽然来一个真实故事呢?我在刚开始读的时候还没意识到这是一部真实著作,而且前面的叙事中也没出现“炫学”,很平易近人,似乎在招呼平民的前来。然后读到这里,没有读过《安妮日记》的人怎么办呢?他们会完全把握不住情感,也不无法感受贝莱特对自己过去的放手是多么重大的决定。不得不说,既然罗斯的叙事技巧如此卓越,何不在正常叙事的过程中解释一下,或者直接在插叙里把故事讲了,而要分那么一大块给这样一部各个部分写的都有点少的书籍呢? 批评了这么多,这样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似乎千疮百孔,但我想很多“不甚完美”的部分都可以为他的神奇内涵相符合。即作家的写作时到底该考虑什么。罗斯背负着他的犹太传统,而且并不想要丢弃。他在文中不厌其烦地列举着犹太作家:从卡夫卡到洛诺夫。出现的所有角色都是犹太人,而且也都展示了犹太作家以及犹太民族的典型特征——这在本民族中通常被称作刻板印象。正如莫言的文学被很多人所说是为了讨好西方而描写西方喜欢的中国,这是对真实中国的蒙蔽,使得中国现实不得被世界所知。罗斯在这部作品中就是在问怎么处理这个问题。他写了一部全是犹太人,且犹太人带着典型犹太人特色的作品。但同时,《安妮日记》的成功似乎也并非因为描写了犹太人的苦难而成功,而是因为描写了“不那么犹太人的犹太人”的苦难而受到全世界关注。这隐喻着只有抛弃掉自己背负的历史,才能获得普世的目光。但是若不是这些犹太传统,作家将丢失写作材料,难以展现一种真实的痛苦。洛诺夫的成功也是因为他的犹太性质。这就构成了矛盾:究竟应该怎么对待自己的种族记忆,对待自己的“乡土”。中国的大部分作家就此接下,并且顺势描写。我想,这是缺乏反思的。而“没有经过反思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那些历史究竟意义何在,它和我们这些个体有哪些关系。单从这层意义上,我或许还比较喜欢《额尔古纳河右岸》,虽然他们对自己的传统无比自信,但作者层面上还是通过悲剧提出了质疑。而《鬼作家》则提供了更多实例:作品第二章叙述了他描写自己家族的作品《高等教育》及之后的风波。他的父亲告诉他,或许这部作品有很强的文学性,但他只会加深人们对犹太人的刻板印象。之后大法官给他写的信更加凝练的展示了作者本人的疑惑,且让我中国化一下(原文截图): 1.如果你生活在四十年代的日据时期(或者三年经济困难),你会写这样一篇小说? 2.你认为芥川龙之介笔下的中国人对中国人地位下降没有起作用吗? 3.你热爱中华民族吗?如是,为何如何?如否,你凭什么资格为全国性刊物写中华民族的生活? 4.你能说你的小说中的角色可以作为当代典型中国人社会的各种各样人物的公平的代表吗? 5.在一篇以中国人社会为背景的小说中,有什么理由非要描写一个已婚的中国男子与一个未婚的白人之间的肌肤之亲?为什么在一篇以中国人社会为背景的小说中必须有(a)贫穷、乱伦; (b)一家人之间为金钱而争斗不休; (c)一般的不正常的人类行为? 6.你根据什么审美标准认为廉价比高贵实在,卑鄙比高尚真实? 7.你的性格中有什么成分使你把生活中这么多的丑恶东西与中国人联系起来? 8. 你能否解释为什么在你的小说中虽有智者(也可以是其他位高权重者)的出场,却无处能找到那些历史上的伟人感动过他们观众的伟大辩才? 9.除了你的经济增益以外,你认为在一家全国性刊物上发表这篇小说对(a)你的家庭:,(b)你的家族,(c)中国人的福利有什么好处? 10.你能否诚实地说,在你的短篇小说中不会有使中国威胁论者感到痛快的东西? 作者原作中最段话为法官所写,或许也有其隐喻吧。总之,这些问题除了初出茅庐的理想主义作家,大多都有所忧心。当今中国对有国际名声的大作家的谩骂也无出其右。可以说,这是本作的议题核心。只是,洛诺夫没有办法、贝莱特没有办法、霍普也没有给大家希望。他们只是在逃离中加固,在加固中逃离,最终,正如洛诺夫所说“颠倒文字”而已。如果在升华一下,这就是文学作品的文学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矛盾。我想余华的《兄弟》、《在细雨中呼喊》,苏童的《妻妾成群》、《黄雀记》,甚至《平凡的世界》,以及大名鼎鼎的《废都》,都有这种矛盾存在。完成了自己的艺术价值,却使得同胞蒙受他们视角下的冤屈。罗斯在这部作品中没有答案,祖克曼在这个作品里依然很理想主义,依然“物化女性”,把她们“按倒在地板上”,依然对他父亲吼叫,说如果改变构思,这部作品就不是自己的了。然而我想,经过这一晚,他也一定会重新反思。他也确实反思了。他想要给父亲写信,但他写不出来。他不知道答案。这种冲突在贝莱特的第三章有一个更抒情的体现。她到底如何处理她的惨痛记忆,她也没有答案,但她选择了离开,来到美国,投奔他的“父亲”,纵然这个“父亲”也很犹太,纵然这个父亲也没有办法。所以,在更高的架构上,罗斯依然写出了一部很多偏见的经典悲剧小说,因为这是他的作品,他依然选择了艺术,虽然他看着洛诺夫的逃离也不那么确定了。这个作品中的每个作家都在虚幻中前行,如鬼影一般,也不为当时的世人所接受——直到变成刻板的人,直到变成民族性的一部分。此之为《鬼作家。》 这时候就要说说亨利.詹姆斯先生。我一直久闻大名,却一本书都没有读过。在学长的口中,在别的伟大作家的口中,得知他的现代,得知他的伟大,得知他在某个领域的“父亲”地位。在罗斯的这本书中,他也用自己的“自传体小说”《中年》给出了可能的答案:“第二次机会——这是幻觉。 只有一次机会,从来没有两次。我们在黑暗中工作——我们能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们有什么就给什么。我们的怀疑是我们的激情,我们的激情是我们的任务, 其余就是艺术的疯狂。”还能怎么样呢,我们只能架着浮舟,带着自己的自行荡漾在汹涌的海面上,其他的——都是艺术的疯狂。 说点题外话。虽然我并没有不喜欢罗斯的这篇小说,但他对自己“乡土”的介绍着实有些太少了,既然要批判,先得有介绍吧。这或许和他编排的不合理有关,也和他知识分子的身份有关——他怕是觉得每个人都已经知道了犹太人的历史。而且,在我看来,更伟大的作家更应该是个“国际主义”作家,正如亨利.詹姆斯之名,背负太多,又怎么往前呢?文学既不是历史学也不是社会学,它的自我生发应该在更高的地位。因而,相比洛诺夫,我更喜欢卡夫卡这位同是犹太人但并不重要的伟大作家。我也希望中国能早日离开巴尔扎克式的资本主义式的写作方式,出现真正有引领风向的大作者——纵然这可能很难,但每个作家不都只有一次机会吗?我想,那个法官的问题也可以反过来问:你是否只是为了你的文学和艺术而写作,而非讨好你的亲族,顺应你的生活,获得你的地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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