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是一本由[德]费迪南‧冯‧席拉赫著作,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15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尊严》精选点评:
●思想比知识重要,这本书里真的见证了思想的魅力!好的书就是交换一种新的思想!关于尊严,在这个时代算的上是一种稀缺品,所以更显珍贵,作者身为一名大律师,从法律思维上阐释了尊严的意义。
●其中一篇文章名字“你就是你”让人印象深刻。作为纳粹的后代,作者无法改变自己的身份,但是他坚持自己应该有的立场。那么在现代社会,我们如何才能不迷失,坚持自我。
●想要的正义是否符合法的程序?结果是正义的,路就可以随意选择吗?我们往往忽略掉的常识。
●作者1964年生人 徳基本法第一条人之尊严不可侵犯 没有人比另一个人更有价值 不能舍弃基本原则即使有时候达不到这样的标准 最可怕可恨的人也不应该被侵犯 律师就是要维护辩护人权益 刑讯是无用的发明 对人格障碍犯人的保安式监禁就是无期徒刑 祖父是纳粹帝国青年团首领下令迁走维也纳犹太人被判20年晚年独居 家族成员都显赫出书 德国对美国法庭那样的公开程度也是敬谢不敏的 法庭就是剧场 德国妇女平权有问题 忘了开锁听众未能进场必须都重判检察官对媒体一说等于定性不妥 纳粹反吸烟提倡做干净的德国人现在以健康为名诉诸法律 出门旅行会带很多书……作者好译笔佳,所选专栏文章从2010年2月8日至2013年9月16日,多发表在《明镜周刊》,内容比较散,注释放在当页会更好。
●纳粹分子后人
●迷弟(★ ω ★)
●对西方自由主义民主有了更深的一些理解。
●近几天都忙得手和鼠标键盘不可离分,碎片时间看一篇,比去露台上走走还能让我透口气。如果思维的饱和是抑郁的温床,那么席拉赫就是援救我的手,他的一句一章都在我的颅内掀起风浪,动摇又重新建造我的世界之观。
●内容深刻但读着舒服,可见作者的水平。
●席拉赫之前出版的小说《谁无罪》《罪责》都看过,文字非常的细腻。大律师就是不一样,小说、散文、辩护词都通吃。这国内引进的第一本散文还是投射了作为大律师的很多思辨。
《尊严》读后感(一):提问比答案重要
#人本身就是尊严——康徳#
是否应该把“敌人刑法”和“公民刑法”加以区分,以剥夺攻击国家及宪法本身的恐怖分子的人权?是否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以得到信息解救被害者?是否可以对屡次犯䅁的“特别危险”的罪犯施以“保安式监禁”以防止其再次犯罪……
费迪南再次提出这些问题,并给出他的答案:“在一个自由社会里永远不会有绝对的保护,自由意味着我们必须活在许多风险之中。”尊严并非来自授予,也不能被收回,人皆如此,底线一旦被逾越,本杰明·富兰克林的预言或将成真:为了得到安全而放弃自由的人最终两者都会失去。
这是最终的结论吗?不,结论和问题一样都应引发更多思考,并将之付诸生活。
作者费迪南·冯·希拉赫是德国顶级刑辩律师,其袓父乃纳粹帝国青年团领袖巴尔度尔·冯·席拉赫。这样的出身,总让我觉得他对人权的思考应该有一些不同的角度。
《尊严》读后感(二):尊严
本书是费迪南·冯·席拉赫的短文集。作为顶级刑事辩护律师、畅销小说家、纳粹战犯之后,席拉赫在20多年的刑辩执业生涯中,经手了700余个案件,加上家族经历,促使他不断思考人类的尊严与权利的问题。本书作为报刊文章的集结,行文生动流畅,每每从一些人们习以为常的点滴小事入手,探讨现代人的人权观念。作者在许多篇文章中揭示出,尽管纸上的权利看起来很完美,但在具体语境中却往往让当事人陷入两难的境地,因此人们不得不三思而后动,戴着枷锁前行。
尊严 费迪南·冯·席拉赫/姬健梅/2018-1/32.00元/浙江人民出版社
子扉我 2018年春 季风异次元空间二世
原载季风书园微信2018年4月5日
《尊严》读后感(三):评
最后一篇一个梨子的案件让人印象深刻。
一桩由于讽刺漫画而起的著名刑事审判于一八三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在巴黎进行。被告是查尔斯·菲利彭(Charles Philipon),当时三十一岁,是好几份嘲讽刊物的发行人。在他发行的一份报纸上刊登了国王的一幅讽刺画像,上面画着国王用油漆把革命的理想一一涂掉。菲利彭由于侮辱君主而被控告,在法庭上,菲利彭首先陈述理由,说他抨击的并非国王个人,而是“绝对的政治权力”,并且说他有权这么做。菲利彭向法官说明,如果硬要在一幅图画里认出国王,就能在每一幅图画里都认出国王。因此,凡是画画的人都得受到侮辱君主的指控,不管他画的是什么。
法官看着这个被告,不懂他在说什么。而菲利彭接下来所做的事可谓一绝。他拿了一张纸,画出了国王路易菲利普的脸——一个面部线条松垮、长着双下巴的肥胖男子。接着他在另外三张草图上把这张脸逐渐改造,从图中拿掉愈来愈多的东西,到最后其实就只剩下国王脑袋的形状,而那是个梨的轮廓。也就是说,菲利彭画的是个梨,而非国王。
《尊严》读后感(四):从人和人的价值出发
作者席拉赫是刑辩律师,作为刑辩律师,他注定逃不过关注关于罪与罚的问题,以及隐藏在这背后的价值选择难题。他写海难吃人案,写查理周刊恐怖袭击案,写杀童犯葛夫根控告德国政府违反人权案。每个人案子都有自身的案情,但席拉赫的立足点永远都是实在的人。不管杀一个人是救了三条命还是三百条命,杀了人就是杀了人,就该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最终危及我们价值观的只能是我们自己,要以我们的包容、自由、人性和法治来对抗偏激分子;通过刑讯来达到目的不管怎样都是不可取的,如果国家不能追究刑讯者的责任,那么到了最后,法院、行政机关都是有责任的。他最核心的观点就是不能把人当成是达成目的的手段,不管这个目的是拯救他人还是反恐。
他将这种观点回溯到康德,并严正批评雅科布斯对“敌人刑法”和“公民刑法”的区分。他承认遇到挑战,但认为人权在黑暗的日子里更要经得起考验,否则就毫无用处,他坚信开明的民主制度只能用法治手段来对付任何人。在关注目的的同时关注手段,这是席拉赫所拥护的那种民主制度的生命力所在,也是这种制度的天真之处。想到《时间管理局》第三季的第五集。阿梅利亚叔叔参加的“帕提亚之子”试图通过激进的刺杀国王的方式推动西班牙的改革和现代化。他们当然也可算是理想主义者,但阿梅利亚的那句“杀死一个人就是杀死一个人,而不是维护一种理念”直接让叔叔后悔教侄女读书。这种制度的虚弱之处在于它试图以“善”对待每一个人,不管他是否值得被这样对待。在面对专制的强硬、凶悍和暴力的时候,它依然试图保持温文尔雅的一面,有时不免让人觉得书生意气。但是,若它也使用了它所反对的方式,那和它要抗拒的对手又有什么区别呢?
席拉赫坚信制度和理念的价值,但对于现实又始终保持警惕和反思。他说,我们自认为很安全,但事情正好相反:我们可能会再度失去自由,从而失去一切。他写这些话的背景是联邦德国的法律未能在战后很好地惩罚纳粹凶手。在他看来,这样的纵容可能会导致历史重蹈覆辙。以前看历史书的时候会觉得,那些时代的悲剧、人生的蹉跎都属于过去。晚年梁漱溟所问“这个世界会好吗”,答案是不言自明的。什么造成生离死别的战争,摧残人性的专制统治和思想上的不宽容都是过去的事。尽管在读某些人物的故事时会有代入感,也会用“感同身受”这个词,但现在想来,这些仅仅限于“我以为我理解了”。“98一代”诗人马查多写道:Ni el pasado ha muerto, Ni está el mañana ni el ayer escrito.过去并未终结,未来也尚未写成。没有对过去错误的反思与追究,没有对现实权威、权力的警醒,没有制度上的制约和平衡,那所谓的盛世,又能如谁所愿。这个世界会好吗?答案好像让人越来越不敢想。但好在依然有清醒的人在,但愿我们都等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