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新知识分子》是一本由[美] 安·兰德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0.00元,页数:26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致新知识分子》精选点评:
●行动和思想 总是要协调好,否则就会出现某一方的被动,安 典型的个人利己主义者,这是资本主的原则,在为资本主义的行动辩护的同时,狠狠的批判了知识分子的渎职,并为做好这个思想的协调
●理性精神
●充满激情的狡辩。
●形而上学:客观现实。认识论:理性。伦理学:私利。政治:资本主义。形而上不赞同,认识论倚赖科学理性,伦理道德和政治就是我的心声。难怪一直倾心英美,而非法俄。
●初读很唬人,细想很弱智。关于金钱和价值的论点存在很多漏洞:1.不是所有的好东西都能被标价,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把好东西拿出来交易标价。例如美貌,才华。2. 赚钱是个自己和自己交换过程。拿你的时间,精力,心情,机会成本去换取金钱。有些人不是不能,而是不想牺牲人生更宝贵的东西来换取多余的金钱。3. 如果一项工作能吸引人的唯一手段就是报酬,那么最好不要做。
●安 兰德 致新知识分子
●新智力群体的纲领性文本,解读美国精英阶层思想的钥匙
●看似理性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观念,细究起来却有不少失去理性且些许绝对化的内容。独特是好的,理解也是好的,但挑战偏激刻薄则是危险的。不过无论怎么说,这边立场还是在一起的。此书可以给某些荒唐美国梦的人读,也可以给被填鸭荼毒的年轻人读。就这样——不推荐也不不推荐。
●不喜欢归不喜欢,了解还是必要的
●intellectual 干嘛要翻译成知识分子嘛!我想看原版~~~
《致新知识分子》读后感(一):一曲生而为人的颂歌
本书通篇洋溢着对生命和人的价值的肯定,呼吁读者不要为任何人而活,也不要要求任何人为自己而活,每个人生而为人就已经有了绝对的价值和无限的才能,应该为自己感到自豪并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没有任何理由要求一个人为他人牺牲自己的利益和快乐,人只能是目的而非手段。当一个人把他人当作是手段时,他/她也就失去了通向幸福的可能。
作者对暴君和巫师的联盟的描述则让我联想到了传统中国外儒内法然后法道互补的政治传统,正是在上者指鹿为马、在下者难得糊涂。这种联盟在人类历史中无处不在,其目的就是要毁灭人类的幸福和创造力,并异化每一个人。是拼命去做暴君、巫师,追求神秘、恐怖和对他人的控制,还是成为人类价值的发挥者和财富的创造者,读者们应该心中有数。
《致新知识分子》读后感(二):一些金句
113
诅咒金钱的人是以不名誉的方式得到它的;尊重金钱的人是靠自己的本事挣来的。
122
如果我被要求只为了社会的利益服务,甚至为此而违背自己的利益——我将拒绝,我将把它当作最可鄙的罪恶严词拒绝,我将不惜耗尽最后一丝力气跟它奋战到底,我将不惜为此与全人类为敌······如果现在我的同胞们——他们将自己称为公众——认为他们的福祉需要牺牲品,那我的回答将是:去***公共福祉吧,我耻于与你们为伍!
127
只要跟我说一个人的性兴趣的指向,我就能告诉你他整个的人生哲学。指给我看看跟他同床共枕的女人什么样,我就能告诉你他对自己如何评价。无论他被教导,腐蚀得多么认同无私的美德,性仍是所有活动中最具自私性的——你能想象完全出于无私的仁慈干这事吗?
158
你不必一定活下去。这是你的基本选择权;但如果你选择了要活,你就必须像人一样活——凭借你头脑的工作和判断去活。
187
为什么创造出一种价值并保有它是不道德的,而把它拱手相让就是道德的?
230
你们将这些一笔抹杀,然后躲到你们“信仰”的伪善中,为的是遮掩这些掠夺者实际上操控着你们的事实,这是由你们的道德准则决定的——这些掠夺者是你们半是服从半是逃避的道德的最后和始终如一的实践者——他们是以唯一可能的方式实践这一道德的:将这个世界变成一个牺牲的熔炉——而你们的道德又禁止你们反对他们······为了把他们彻底打倒,你们必须否决你们的道德。
241
财产权的根源是因果律。
254
我发誓——凭我的生命以及我对它的热爱——我将永远不会为了另一个人而活,也永远不会要求另一个人为了我的缘故而活。
《致新知识分子》读后感(三):裹挟
她是圣彼得堡的女儿,这个城市给予她的不仅仅是优雅,甚至十月革命党人妻子们的血型,这是她的胎记;她是美利坚帝国的一个专栏作家,却以她的哲学思想成了美国商界的思想领袖,是她培养了格林斯潘们。她是安•兰德。
“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们既不是被动的、崇拜死亡的神秘主义者,也不是毫无头脑、一心攫取权力的掠夺者;作为一个政治群体,他们是一种史无前例的现象:他们既是思想者又是勇于行动者。他们已经摒弃了灵魂---肉体的二分法,以及这种二分法的两个必然结果:心灵的无能和对这个世界的诅咒;他们已经摒弃了受苦就是人类形而上的命运的教务,他们公开宣布人有权追求灵魂和肉体的快乐,人注定要在这个世界上建设适应人生存的环境,就靠他们独立无援的智知的力量。
一个建立在人的意识的理性层次之上并只受其控制的社会,一个由理性哲学占据统治地位的社会,是没有地方容纳恐怖和罪恶的统治的。理性要求自由、自信、自尊。理性要求以个人的思想为指导去思考和行动的权利------依据本人的独立叛断去生活的权利。没有政治自由就没有智知自由;没有经济自由就没有政治自由;自由的思想和自由的市场是必然的结果。”
摘录自兰德的《致新知识分子》。这可能是美国《独立宣言》后,对美国资本主义的又一个激情宣言。她远比哈耶克和坎布南有思想的深度和感染力,因为她是站在很高的层面来俯视资本主义,不难理解,她成为了格林斯潘那一代美国知识分子的“教母”。
其实在《致新知识分子》中,安•兰德关于阿提拉主义的哲学历史分析,由此引人理性主义信念的逻辑设计是很是智慧和智趣的。对强权、暴力、肌肉的崇拜,巫师的感觉主义构成了原始政治的结构与要素。
安•兰德在中国还有一个译名:爱因•兰德。她出奇的不仅仅是她的思想,她的私生活也很精彩。前几年在《读书》上看过介绍,她可以召集另外三个人来讨论她的身体分配:她的丈夫、她的情人、她情人的妻子。最后达成协议:两天属于情人,五天属于丈夫。因为这三个人都是她的崇拜者,从精神到身体。而她的情人是比她小20多岁她的学生,情人的妻子也是她的学生。他们四个人经常一起谈哲学和感情世界。这种关系就像波伏瓦的两性和多性关系。杜拉斯也有这样的两性和多性生活。
思想膘悍的女人,具有裹挟的霸权与能力,身体的欲望也不例外。
《致新知识分子》读后感(四):我的宣言——致敬安·兰德
利己涉及道德问题吗?
你为自己而活还是为他人而活?
安·兰德认为,利己主义根本无涉道德评价。人关心自己的利益,这是由道德生存的本质决定的;人应该、也必须为自己而活着,既不能为他人而牺牲自己,也不能为自己而牺牲他人。自己的生命就是自己的价值标准!
听起来有些(也许是非常)疯狂?不妨在网上搜一下安·兰德,除了哲学家、美国精神奠基人、客观主义哲学创立人等这些标签外,或许还会找到像“疯子”这样的评价。如果说是她是一个“疯子”,那么她一定是一个伟大的“疯子”!她挣脱了人类套在自己身上的几乎所有枷锁,发出了人类最深层、最原始的呐喊!当务之急,不是我们要老老实实地遵循这个世界现行的价值体系,而是要重估一切价值!
人是社会性动物吗?或许是吧,但“社会的人”是一种生存方式,一种实现自身及其福利的手段,而绝不能说一个活着的人就是为了成为一个“社会的人”。“每一个活着的人自身就是目的,而不是实现他人目的或福利的手段”。此外,人为什么要加入社会呢?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但若这一决定的后果是个体失去了自己原有的权利呢?我活在社会中、活在集体中,然而我不是“我们”中的小分子,我只能作为“我”而存在!
那如果“他人”是多数人呢?少数服从多数!这就是我们的价值标准?!这个问题本身就预定了答案:对谁有价值?多数人。谁来确定多数人?多数人……也许有人会反驳:这是符合正义的。但正义“否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是正当的,不承认多数人享受的较大利益能绰绰有余地补偿强加给少数人的牺牲”(罗尔斯语)。尽管“多数决”的决策方式是人类经过实践的结果,至今仍是“理所当然”的选择,但这并不等于说这一行为和结果就是正义的。你遵守规矩,不等于你可以置身事外,免除责任。尤其要注意不要把“多数决”演变为多数对少数赤裸裸的暴力。所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多数决”的利弊或如何完善它,而在于,我们要时刻铭记:我的意志是自由、独立的;我的价值判断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我,有权利“抗拒奴役世界的统治,抗拒对奴役世界的驯服融合”(洛克语)。
又或者“他人”处于紧急情况之下呢?这里的“他人”,特指陌生人。因为自己所爱之人和朋友与自己的幸福休戚相关,而客观主义伦理学认为人的最高道德目标就是获得幸福,这属于“私”的范畴,而非“牺牲”。而对于陌生人,救助也仅限于紧急情况,并且紧急情况也不能延伸到所有人类的痛苦和不幸,后者不是我的首要任务。尽管我的最高道德目标是获得自己的幸福,但这并不意味我对其他所有人漠不关心,认为他们的生命毫无价值,而是说,“我的生活服从于我的福利”。至于其他,只是例外和出于慷慨之心,而无关道德或责任。
也许你反对我的重估,我誓死捍卫你反对的权利,但你不能、也不应保持沉默。沉默了,你将不再是你!沉默了,你的灵魂将不再光明!沉默了,心脏停止了,脑电波静默了……
现在,我将像安·兰德笔下的约翰·高尔特一样,面向全世界宣告:
我应当是我!
我可以是我!
我就是我!
《致新知识分子》读后感(五):我的宣言——致敬安•兰徳
#说明:本文曾于2016.04.26发于本人另一已注销帐号
利己涉及道德问题吗?
你为自己而活还是为他人而活?
安·兰德认为,利己主义根本无涉道德评价。人关心自己的利益,这是由道德生存的本质决定的;人应该、也必须为自己而活着,既不能为他人而牺牲自己,也不能为自己而牺牲他人。自己的生命就是自己的价值标准!
听起来有些(也许是非常)疯狂?不妨在网上搜一下安·兰德,除了哲学家、美国精神奠基人、客观主义哲学创立人等这些标签外,或许还会找到像“疯子”这样的评价。如果说是她是一个“疯子”,那么她一定是一个伟大的“疯子”!她挣脱了人类套在自己身上的几乎所有枷锁,发出了人类最深层、最原始的呐喊!当务之急,不是我们要老老实实地遵循这个世界现行的价值体系,而是要重估一切价值!
人是社会性动物吗?或许是吧,但“社会的人”是一种生存方式,一种实现自身及其福利的手段,而绝不能说一个活着的人就是为了成为一个“社会的人”。“每一个活着的人自身就是目的,而不是实现他人目的或福利的手段”。此外,人为什么要加入社会呢?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但若这一决定的后果是个体失去了自己原有的权利呢?我活在社会中、活在集体中,然而我不是“我们”中的小分子,我只能作为“我”而存在!
那如果“他人”是多数人呢?少数服从多数!这就是我们的价值标准?!这个问题本身就预定了答案:对谁有价值?多数人。谁来确定多数人?多数人……也许有人会反驳:这是符合正义的。但正义“否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是正当的,不承认多数人享受的较大利益能绰绰有余地补偿强加给少数人的牺牲”(罗尔斯语)。尽管“多数决”的决策方式是人类经过实践的结果,至今仍是“理所当然”的选择,但这并不等于说这一行为和结果就是正义的。你遵守规矩,不等于你可以置身事外,免除责任。尤其要注意不要把“多数决”演变为多数对少数赤裸裸的暴力。所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多数决”的利弊或如何完善它,而在于,我们要时刻铭记:我的意志是自由、独立的;我的价值判断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我,有权利“抗拒奴役世界的统治,抗拒对奴役世界的驯服融合”(洛克语)。
又或者“他人”处于紧急情况之下呢?这里的“他人”,特指陌生人。因为自己所爱之人和朋友与自己的幸福休戚相关,而客观主义伦理学认为人的最高道德目标就是获得幸福,这属于“私”的范畴,而非“牺牲”。而对于陌生人,救助也仅限于紧急情况,并且紧急情况也不能延伸到所有人类的痛苦和不幸,后者不是我的首要任务。尽管我的最高道德目标是获得自己的幸福,但这并不意味我对其他所有人漠不关心,认为他们的生命毫无价值,而是说,“我的生活服从于我的福利”。至于其他,只是例外和出于慷慨之心,而无关道德或责任。
也许你反对我的重估,我誓死捍卫你反对的权利,但你不能、也不应保持沉默。沉默了,你将不再是你!沉默了,你的灵魂将不再光明!沉默了,心脏停止了,脑电波静默了……
现在,我将像安·兰德笔下的约翰·高尔特一样,面向全世界宣告:
我应当是我!
我可以是我!
我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