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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必须 All In,谁说的?

科比说,你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吗?

创业者说,我见过凌晨4点的北京。

社交网络,媒体报道中,一直营造着创业者这样的场景:

一旦创业,或者进入创业公司,就是忙疯了,加班,深夜里只有自己孤零零走在路上的情景,没有时间娱乐,没有假期,只有All in和清心寡欲……

在忙疯了的创业热潮中,青山资本一向倡导“理性思考,精要创业”,最近,同样一位互联网开发老兵,现在沪江网负责研发和架构管理工作的余晟,尝试“直接给关于创业的最热门的说法浇点凉水。”

三伏天,正好,我们一起清凉一下心头:

创业公司必须乱? 

首先要浇的是“创业公司必须乱”,换种振振有辞的方式喊出来,就是“如果你喜欢秩序嫌弃混乱,你就不要来创业公司”。混乱,在某些创业公司成了优越感的来源。 在初创阶段,公司的生存是最重要的,这个阶段目的很明确,所以确实没有那么多的资源和精力来把过程搞得井井有条,不管你怎么想、都必须接受这个现实,这都是没有错的。但这也只是某个阶段的客观现实而已,它绝对不是贯穿公司发展所有阶段的必要条件,更不应该是始终坚持的价值观。

随着业务增长、人员增多、组织变复杂,过程的重要性就必然增加,公司就必然需要流程和规范的约束,从概率上、过程上保证最终出现想要的结果。 我见过的合格的创业者绝对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坚守“乱是创业公司的天性”,横眉冷对各种关于“乱”的建议。

当你看到他们容忍某个方面“乱”的时候,他其实是在更重要更迫切的方面整治“乱”的情况,因为他们会持续思考“什么阶段必须容忍哪些方面的乱,必须整治哪些方面的乱”。

永远思考用相当有限的资源和精力去解决最要紧的事情,适时把“重要但不紧急”的事情变成“重要但紧急”的事情,推到公司的时间窗口里,这是创业者的必备素质;永远自欺欺人地对各种混乱视而不见,用“创业公司就是乱”来自我安慰,讥笑和拒斥各种规范化的建议,这是不合格创业者的特征。

这个道理其实不难理解,无数研究企业的书籍都在告诉我们:成功的企业之所以成功,大都是因为它们在合适的阶段采取了合适的策略。

放眼现实,我们很少看到哪家公司一直秉承着“目标优先,流程稀乱”就可以持续成功的。不过,也确实有很多要做摩登原始人的“创业者”,无论企业现状如何,他们永远停留在“七八个人,五六条枪”的阶段,永远怀念那种“沟通基本靠吼”的协作方式,永远怀念那种没有规范源代码管理、没有持续集成、随时可以在线调试的工作环境。

我亲眼见过一位电商行业的创业者去拜会投资人。这位创业者笃信“创业靠苦干”,因为“之前xx公司上市了都没有仓储管理系统,都是靠纸质记录的”。

投资人一再强调企业到了这个规模必须有成熟高效的仓储管理系统,并做了详细解释:在这个时代,仓储管得好的公司,100家里面可能有20家能做成;仓储管得糟的公司,200家里面可能才有一家能幸存。在这个解释面前,创业者确实无言以对。

创业就必须all in? 

其次,要浇的说法是“创业就必须all in”。all in这个说法来自赌场,意思是“把筹码都押上”。你当然可以说这是“全身心投入”,虽然它原本有个更贴切的是“孤注一掷”。按照鼓吹all in人士的说法,不能all in,就不配来创业公司。all in,隐隐也是优越感的来源。 all in有什么具体表现呢?

通常来说就是凝神思考、朝思暮想、殚精竭虑,以及,与其它一切不相关的事项绝缘。据说,这时候你不再会“盘算下班后去哪听音乐会”,也不会“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因为“时间都归自己安排,自己对自己负责,生活才真正有意义”。秉承这种观点的创业者通常眼里也特别“容不下沙子”,见不得员工思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做工作无关的安排。 

但是,工作之外“盘算听听音乐会”这本来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正常现象,它有什么错呢?退回去看看更伟大的“创业者”:战争时期前线烽火连天,延安的窑洞里交谊舞会不是照样要开吗?爱因斯坦在参加曼哈顿工程造原子弹的时候,不是也要拉拉小提琴吗?今天的“创业者”们到底面临了怎样的压力,期待怎样的回报,对他们要求超越革命者和科学家的投入才是合理的? 

创业确实需要参与者更专注、更投入、舍弃更多,但这更多是相比普通人而言,并不能要求人人都达到极致的专注和投入?但是在部分创业者的眼里,世界仿佛只有两种状态,一种是孤注一掷的投入,一种就是磨洋工虚度人生,完全不存在中间状态。

业余安排听听音乐会、看看电影,怎么会变成“时间不归自己安排”,怎么就成了“生活没有意义”了呢?

最近我看完了《硅谷钢铁侠》和《DOOM启示录》,我也没有看到被众多人奉为偶像的马斯克和约翰(无论是哪个约翰)放弃了一切业余爱好,“不疯魔不成活”地投入创业。我不认为创业只有一种“合格状态”,那就是放弃一切调剂消遣,时刻处于如临大敌、如履薄冰,不敢有任何松懈——还记得《北京乐与路》中老乡抱怨摇滚乐队排练弄得鸡都不下蛋的场景吗?

退一步说,鼓吹all in的人,往往不会告诉你all in的风险。即便你在创业公司的all in,很可能导致得不偿失,落得相当悲惨的下场。“创业者”们自己也承认,创业公司就是乱,就是缺规范,所以脑海里总抹不掉“恣意妄为”的念头。 这种“乱”不光体现在业务上,也体现在公司机制、报酬安排上。在创业公司,一开始情投意合如胶似漆,最后才发现当初很多承诺是画饼充饥,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这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

我已经见过无数的创业公司,无论创始人有多么辉煌的背景,有多么良好的形象,有多么美妙的承诺,也无论最后创业有没有成功,获得了多大的成功,团队最后撕破脸皮,落得怒目相向、水火难容的结果。

试想,如果你加入了这样的公司,你all in了,你全情投入,一心为公司做贡献,最终却没有得到应得的报酬,你会是什么感觉?当然,鼓吹all in的人通常会说“心若在,梦就在,大不了从头再来”,绝不思考员工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生病了怎么办,家庭遇到意外怎么办。

我认为,在一个社会保障不健全的环境下,只鼓吹创业却不提风险,高喊all in却不承担责任,不考虑他人后顾之忧的创业者,是极不称职的。

以上给“创业”浇了不少凉水,但我并不希望把“创业”的火给浇灭。我亲眼见过,也深深佩服很多创业者,他们勇于坚持自己的选择,最终走出了一条其他人不敢选择甚至不敢想的道路。

但是,我反对创业者们(或者更准确点说,“创业爱好者”们)自我陶醉于“创业”,结果滋生出莫名其妙优越感,并大肆鼓吹的做法——当然这种优越感并不限于上面说的两点。

前段有篇文章记述了滴滴打车历史上为争抢市场份额而采取的各种非常规手段,比如给司机发虚假订单营造客户多的假象、乱发骚扰信息降低获客成本等等,并对此赞誉有加。除了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之外,我实在作者有什么依据能对抗社会公认的伦理道德。

在我看来,创业也好,不创业也好,都是人生的选择,并不存在绝对的优劣。文明发展的一个表现就是给予个体更多的选择,而放弃绝对的“高下”。如果既呆过大公司,又呆过创业,这种经历当然是宝贵的财富。它应当帮助我们更深刻地认识这个世界,更平和地对待各种选择,更真诚地尊重他人,而不是用来发酵优越感。在绝对正确的“创业观”之上,不存在绝对正确的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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