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悔女

  

  青青的垂柳,黄土坚实的宽阔大堤,走在上面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这是我家乡的一座风景怡人的小水库,再加上一池清清碧水,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优雅的林荫小道了。闲遐之时,我最喜欢的就是在这儿漫步,因为在这儿令我有凡尘顿涤的感觉。

  今天,正值春风荡漾的早晨,我又来到这儿享受脱离凡尘的如仙般的感受。由于这儿远离市井,平素是没有人来打扰这世外的平静的,也不会有人在这儿晨练。但是,我不会介意要走的许多路,因为我不但喜欢它的优雅,而且我更喜爱它的清静,所以即使是清晨我也会不辞远劳的来到这儿享受片刻。这远离尘嚣的大堤,是我洗涤凡尘烦恼的心灵洗涤机。

  但是,这平时有如佛门般清净的地方,今天除我之外居然多了一个不速之客。这是个长发飘逸的女孩,我想,要是个男孩子的话,我以后可能就会多了一个知音也未可知,但既然是个女孩子我自然是不便搭讪的了。我如素常般漫步,不经意间已经来到了这个面湖迎风而立的女孩后面,她正站在一颗大柳树下面湖立在堤边,长发从两颊垂下垂落在两边颈侧,而我正好步到她后面的大堤中间。正在这时,她居然开口叫住了我。这凄凉无力的叫声令我的灵魂都战粟不已,我想不到在这飘然的场境下,竟然还会有这么伤心酸楚的声音。但是这并没有让我闻风而逃,而是令我在愕然间钉住了脚。

  “先生,您好!”她缓缓的转过了身子,这令我更加感到酸楚,这是个消瘦清瞿的苍白面容,神情更有如鬼魂一般,但声音还算平稳,毫无波动有如一潭死水般:“您能留步一下么?”这是个年约二十多,约差点不够三十的小妇人,但是她的已显苍老的面容,明显与她的年龄不符。我的心弦不禁弦动不已,就像这迷人的春风也变成了利刀般的寒风似的,心魂有如坠落在寒冷的冰窖般。一般人或许早已有如脱兔般逃走了,但是我是个不善于拒绝别人的人,心中的酸楚也早已令我迈不开了脚步,所以我只有停了下来。此时,我的喉中已有一股气在堵塞着,也说不出话来,只有静静的听她说。“我是一个刚从外地回来的打工女,但是我已无家可归,现在我只想有一个听我诉说我最后的诉说的人,”她幽幽的自顾说了起来:“我好后悔当初,但是等我知道的时候已经迟了,后悔无药我也是知道的,所以我现在只想借先生的口将我的事传扬给别的人知道,或许能作借鉴!”从她的装扮和脚边的行李袋子,我也是看的出的。“小姐,别的人都怕别人知道自已的不好事,”我不太理解她的意思,只得低着头默默的问道:“为什么小姐要我将自已的事宣扬出去?”“我小时候穷,没好好的读过什么书,”她幽幽的继续说起来:“但我也知道有这么一句话,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我也是个将死之人了,先生能帮我这个忙吗?”我只有默然无言的点了下头。

  “先生,您从我现在的面容,还能猜出我以前的容貌吗?”她突然向我幽幽的发问,我不由一怔,但还是无言的点了下头,因为她的容颜此时虽然无比的憔悴,但是还是可以依稀看到她当年俏秀的影子的。“小姐,你以前一定是个长得不错的姑娘吧!”我不想在这个时候使用不恰当的词,片刻我才谨慎的说道。“不错,我的故事就要从这里说起了,”她用苍白的双手轻捋了一下散落在胸前的长发:“先生,您就慢慢的听我说吧!”

  原来,她是出身在一个小山村的姑娘,少年时就有一股志向,而且是个思想较新的女孩,决心成年后一定要找到一个白马王子,离开农门一起享受都市生活,享受爱情。但是残酷的现实击碎了她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永远不可能出现,像她在《还珠格格》中看到的尔康,她也永远不是小燕子,亦不可能成为她喜爱的爱情小说中的任何女主角。随着高考的失败,贫穷的家里人再也不愿供她复读,而是让她回家务农以供其他的兄弟姐妹读书。心高气傲的她,虽然已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但是却不愿意家里人帮忙找对像,她自持有着傲人的容貌身材,不是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她是决不愿意相从的。在新思想的今天,别的女孩子在读书时就早已有了男朋友,出到社会的女孩子已鲜有没和男孩子拍过拖的女孩子了,但是她不但在读书时没有交过男朋友,就是回家后也没有和过任何男孩子交往过,因为在她身边的男孩子没有一个是在她眼中的,她要等待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出现。她家里人开初对她也并不苛刻,就等着她自已找到如意郎君,但是随着时日的推移,在迁延日久之后她自已也没任何消息之下,家里人便只有悄悄的替她张罗起来。虽然是新思想的今天,但对于农村来说,旧习俗是不可能一扫而光的。在农村,没人愿意家里养着个大姑娘嫁不出去,随着年龄的增长,老父亲也着急了,在努力张罗之下,家里人终于为她找到了认为她还可以算满意的婆家。

  这是个镇里小单位的领导之子,本人是个教书郎,家里不算富实,但毕竟有工作有楼房,又有个头面父亲,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已经是很不错的了。在家里人看来,她应该也会满意的了。但是对于家里人来说的满意,对她来说无异是当头一棒,因这个老实敦厚的小伙子根本就不入她的法眼,跟她心目中尔康式的白马王子来说,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上的。但是这次却轮不到她作主了,因为在贫困的农村,毕竟还是盛行一定的封建习俗的,特别是在婚姻制度上,父母之命还是难以抗拒的。而且,一般人都会认为找到个好的家庭,以后就一定会幸福的,也是为了女儿以后好,所以老父亲也根本不理会她的反对,就强行订下了亲事。一个人的反抗力量毕竟有限,家里人的劝谕,老父亲的强令,再加上封建宗族的压力,即使她再强项也不得不屈从,最后只得被迫含泪上了花车。

  婚后,丈夫虽然对她百般挈爱,但在她眼中的这个平凡的小人物根本就放不到她的心上。为此,她整天就是找丈夫的不是处吵架,虽然丈夫是好性子,处处让着她,但家里也少不了她的吵骂。丈夫的教书工作在她眼中根本就是没出息,要钱没钱要势没势,抱怨被丈夫糟蹋了自已是她的家常便饭。由于两人性格的不同,两人的朋友圈子自然也不同,她看不起自已的丈夫也看不起丈夫的朋友,她的朋友自然也跟着看不起。一些别有居心的人也趁机跟着挑唆,不到半年,她便把丈夫当作无人的一般了。在朋友们的撺掇下,她已下定决要离开这个家离开这个不中用的丈夫了,但由于一时找不到去处,也找不到离婚的借口,才勉强的维持着。但是,无意间却让她逮到了一个机会,一个在外面打工的朋友回来,并且告诉她,可以带她到深圳特区打工。于是,她决然而然的与丈夫分道扬镖了,并且为自已能下定这样的决心而感到自喜,当时真有一种“冲破牢笼,鸟上青霄”的轻松感。在离婚后,她便和朋友一起踏上了深圳特区的打工之路。

  说到这,她不禁停了下来,长叹了一声。“为什么?这不是好好的吗?”我大惑不解,缘聚则聚缘散则散,何况她根本就不喜欢他,不喜欢一个人就不必要一定要和他在一起,为什么要后悔呢,我不由的乘机问道:“你并不喜欢他,在外打工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要后悔呢?”她又是一声长叹:“说真的,我现在才发觉,只有他是对我真的好,现在我真的想再见一见他,想知道他在做什么,但是现在一切都太迟了,我已经没有回头的路了。”“没回头的路?”我还是不解,只得问道:“虽然你这样子回去,他不一定还会接受你,但你还是可以回去看他一下的呀,家,没有了,也可以重建呀,你还年轻呀!”“没有用了,一切都太晚了,”她瘦削的身躯即使在微微的春风中,也是隐隐不禁,她轻摇着苍白的头胪道:“我没有脸再见到他了,家,我也不能再重建的了。”“来生吧!来生我一定会好好的活下去的,现在我的生命都快终结了,还能谈什么呢?”她好似已经不胜了,只得扶着大柳树轻轻的靠住,才站稳了继续说道:“先生,您真是好人,您就听我继续的说下去吧。”

  在她踏上深圳特区这块打工者的热土时,才发现在这块打工者的天堂,其实也并不是遍地是黄金,要想得到应有的报酬,也必须付出辛勤的代价的。但是她并不怕辛苦,只要生活过的充实就觉得快乐了,而且她觉得凭自已的姿容应该不用辛苦太久的,只要找到了白马王子,以后的生活就幸福了!果然,上天终于垂怜了。就在她打了半年多的工后,她的白马王子终于出现了,这个男人可以说是完全合乎她的标准的,而且两人都是一见钟情。这个男人不但英俊潇洒,而且风流倜傥,更因为是富商之子金多银足势力高,对女人又温柔体贴。在她的眼中,不但是自已心目中最佳的白马王子,更是终生的寄托。两人在相识相恋不到两个月之间,就闪电结婚了。但是,这个白马王子在婚前婚后,却判然两人,不到一个月便热情全无,将她视若无人,不是常常不在家就是在家也对她不闻不问。开始的时候,她以为是自已做错了什么,或者他在外面工作太累了,还可忍受。但是,时间一长了,她也受不了了,而且他还公然把女孩子带回家来玩,更加令她受不了。但她想不到这只是个开始,到了后来,他干脆就带回女孩子在自家的床上搞,见了她就直接当面把她赶出去,让她让出床来。

  她终于愤怒了,直接就指问这个负心郎。但是这个男人立即就把一把钞票摔到她脸上,对她怒吼:“你他妈的,你个婊子,你当初找上老子不就是为了这个吗?拿了快给老子滚出去,别打扰老子办事的兴趣。”她当然不干,当场就要撕打起来,这位老兄这次骂的更撤底:“你个婊子,你是处女给老子的呀?你以前不也是跟别的男人干过吗?还装什么清纯处女?自家都跟别的男人搞过,还敢来管老子和别的女人搞?”骂完还不解气,还直点着她的鼻头告诉她:“你以为你是老子第一个老婆呀?老子告诉你个婊子,老子都不知赶走过多少老婆的了,凡是给老子碍手碍脚的都给我滚!老子原以为你是个土包子地方来的,不敢碍老子办事,老子才要了你的!你要是不愿意就拿上地上的钱给老子滚!别再碍老子办事的了!”终于,这位恶汉把她扫地出门了。

  说到这,我也不由的暗暗太息,在她说到如此嫁入豪门时,我就也暗暗猜到了她太约的结局了,由于我见的太多了吧,对这些花花公子我也是太了解的了。但当她告诉我,这个男人句句不脱婊子时,还是令我差点落下了泪,因为这是我没想到的。这样的羞辱,可以说不是人可以承受的了,我在这听着犹如亲闻其吼,何况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娇弱女流?她的以后会难以想像的悲惨的,但是我并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听她说下去。

  果然,上天不再垂怜她,她在身心俱碎之时,以疲惫之躯再也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了。这时候她想到了原来的家,但是这时候,要强的她虽然深深的思念起了原来的前夫,但此时怎么还有脸回到他身边?此时,每当思念起前夫无言的挈爱与热恳时,她都会泪流满面。最终,天使走了,撒旦来了。就她在进退无地时,一个别有居心的坏朋友将她推入了火坑,最终让她做上了三陪小姐。但是,魔鬼是不会对一个可怜的人手下留情的,它要的是将你的灵魂完全吞食。在饱受凌辱之后,不到半年,也就是现在的一个多月前时,在做例行的身体检查时,撒旦给了她沉重的最后一击,她被宣告染上了性病。事情传出之后,她连三陪也做不了了,只能等着客死异乡。说到这,她又沉默了,我好像想说什么,可是想不到也说不出。

  “我不想死在外面,就算死,我也要死在自已的家乡,”她还是平静的幽幽的说着话,一直没有激动过,就好像是在述说别人的故事一样,缓缓的继续说道:“看不到自已的家乡就死了,我死不瞑目!”“可是......小姐,”我迟疑着说道:“现在的医学这么先进了,有什么病不能治呢,为什么要轻言放弃生命?你可以想办法去治疗的呀,你现在回家去,我想在情在理你的亲人都不会放弃你的!”“所以,我就回来了,”她不理我的话,自顾自的继续说道:“我要死在我的家乡!”“先生,我说完了,您记住了吗?”她仍不理会我的问话,却问我道。“记住了!”我点了下头。

  “那好,永别了,先生,我的故乡,我的病是爱滋!”这是她最后的一句话。说完,她的身体连同她的行李一起,像一页轻叶般飘零坠落在碧波中,然后慢慢的消失。刹那之间,一切便消逝无痕,就像堤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一个人似的。我就静静的站在那儿,没有任何动作,我既没有阻拦她的离去,也没有想到去救她,更没有呼救。

  或许,这样让她痛快的离去,反而可以让她的灵魂得到解脱,所以我就让她这样安静的离去了。我无法知道她的故事,是对还是错,但是我希望别的人能从中得到答案,或者启示,所以我就把它化成了文字。

  这是我第一次见死不救,也是第一次见死,但我希望这是我的第一次见死不救,也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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