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应该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禁止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禁止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禁止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禁止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
乘车人交通安全须知
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必须在停靠站或者指定地点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禁止在机动车道上等候、拦乘机动车。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
禁止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禁止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禁止机动车行驶中,干扰驾驶及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禁止跳车。
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