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国家出台了新的交通法规制约,各地也开始实施处罚措施,但效果甚微,行人闯红灯的现象还是久治不愈。以下对张家界市形成“中国式过马路”尴尬局面的主要原因及治理对策作粗略的探讨。
个人行为习惯的随意性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心许于“人多势众”,这也影响到今天的中国人做事情都比较喜欢“一窝蜂”,看周围的人都这样做,行为上就不自觉地效仿。过马路亦是如此,闯红灯的大多人并非故意要闯,但是如果一群人中正好有一个人带头闯红灯的话,那么绝对会有人跟在后面一起过,这就是典型的从众心理,只要有人带头他们就会将规则秩序、警示标示弃之不顾。这种大环境下的行为习惯促使一些人盲目跟风,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因为没有制度约束,这种行为习惯无关文明与否,一直延续至今,无序行为仍再滋生。
“红灯停、绿灯行”意识观念淡薄
从小我们就知道“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口决,市场调查报告显示,60%的人经常闯红灯、30%的人偶尔闯红灯,仅仅只有10%的人会遵守交通规则,规范自己的行为,综合闯红灯的理由,没有看显示灯过马路这种基本意识的占了大多数。意识即现象存在的理由,在潜意识里面烂透于心的语句,搬上台面如何遵循却被人遗忘在意识之外,无意识下的“中国式过马路”就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个人文化素养的差异
现在很多人把行人闯红灯的主要原因归结到个人素质高低上面,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点毋庸置疑。素质体现文明,好的文化修养能更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在过马路这件“小事”上体现个人素质。在闯红灯的例子上,不乏一些高学历高素质人群,只能说个人素质的完全体现不止是在高端领域,在小事里更能看出一个人真正的学识修养,没有真正的文化素养不可能对生命和安全有高度的认知。
在控制手段上欠科学
交通信号灯的显示时间对行人来说过于短暂,红绿灯给车辆通行时间有两三分钟,但给行人只有二十秒左右,通行区域规划不科学、人车关系处理失衡等现实问题的存在使人们按照红绿灯划定的时间段难以顺利过马路。
“中国式过马路”在全国各地已是普遍现象,张家界也不例外。张家界由于建市较迟,起步较晚,城市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较差,老百姓过马路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意识更差,安全意识整体薄弱。张家界作为新兴的国际旅游城市,交通文明是城市建设的新名片。
一)加大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交警部门应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带头作用,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为基础,广泛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实时报道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数据警示民众。及时开展预警性、先发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求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做细、做活、做实,时刻提醒市民注意出行安全。
1 在宣传形式上,做一些更多地尝试使之多样化。
比如让闯红灯的行人现场充当1到2个小时的“文明交通志愿者”,既对自己有警示作用,也给他人敲了警钟;实行奖惩结合制度,联合媒体一起用暗访的形式在某些路段对过往的市民进行拍摄,对闯红灯的市民予以适度曝光,对能够按照交通法规正确过马路的行人给予奖励等。这样丰富多样地形式不仅增强了公民安全意识,对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2 我国每年超过1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有八成是行人或非机动车违章造成的。
从概率学上讲,当你每次平安闯过红灯的时候,其实意味着你下一次出事故的概率更大。用实例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可以更好地让市民知道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
3 在宣传对象上,深入到各机关、单位、学校、社区、乡村。
对沿线的乡镇、村、学校进行摸底,市直每个单位联系一个村(组),落实建立宣传窗、固定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单的工作要求,使沿线居民和过往群众随时随处都能受到交通安全教育,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二)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根据张家界城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交警部门应合理抽调和增设警力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密度,积极指挥和疏导,在交通拥堵路段、秩序混乱路段和高峰时间点加强执勤力度,在各路口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进行劝导,切实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这一法律精神落到实处,对闯红灯的行人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适时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指出“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危害,劝导市民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养成文明安全过马路的交通意识。
三)实行部门“联动”,推动全社会齐抓共管
交警部门作为维护交通秩序,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主力军,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如果单靠交警部门“一手抓”很难取得成效,这需要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1 教育部门要把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生教学日程中,定期组织学生集体过马路,识别各种交通标示的用途及作用,使其从小就知道闯红灯的危害。
2 交管部门要准确配置道路信号灯的时间,合理、科学的引导交通流。要加强对驾驶人的思想教育,让驾驶人知晓礼让斑马线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的负责。此外还要加大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重点治理城区各种野蛮驾驶行为,形成“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的和谐交通环境。
3 规划部门应及时对城区路网进行合理规划。规划部门要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超前编制城市交通长远规划,包括城市路网布局、停车场建设等,保证城市的道路建设与城市发展的规模相适宜。
4 财政部门对城区交通设备所需经费给予支持。目前张家界市城区所有的交通设施都是2000年左右投入使用的,一些主干道路上的监控、信号灯设施出现故障,有点配置不合理,群众反响大,交警部门苦于经费短缺无能为力。财政部门对城市交通设施的维护、更新应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总结
“中国式过马路”无疑是增加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国民素质是一种相互影响的社会现象,但同时也需要科学的制定现实可行的法规条文来保障各方面的利益。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随着对司机惩罚的增强,而“中国式过马路”最终也会得到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