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法制较强的国家,对于转基因食品方面也有相关的法律,那么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法律有哪些?
美国的转基因食品主要由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 ,美国农业部(USDA)和美国环保局(EPA)负责检测、评价和监督。其中, FDA的食物安全与应用营养中心是管理绝大多数食物的法定权力机构,美国农业部的食品安全和检测部门则负责肉、禽和蛋类产品对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影响的管理, EPA则负责管理食品作物杀虫剂的使用和安全。各部门的管理范围由转基因产品的最终用途而定。
部门农业部,他们管理范围是植物有害生物、植物、牲畜,颁发的法律是《法规指南》《联邦植物有害生物法7 CFR 340》《GMO 及其产品的申请内容与过程的简化》《GMO 及其产品: 受控生物体的报告程序及解除控制的申请》。
环保局,他们管理范围是微生物、植物农药, 农药的新用途, 新微生物,颁发的法律是
《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动物药物法》《毒物控制法》。
食品与药品管理局,他们管理范围是食品、饲料、食品添加剂、兽药、医药及医疗设备,颁发的法律是《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
美国对生物安全和转基因食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很健全,而且各部门相对独立,分工明确,权责明晰,相互协调统一,且运作效率高。由于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采取相对宽松的政策,美国的转基因作物和转基因食品发展非常快,在世界上处于垄断地位。但在转基因食品管理、法律方面仍存在严重的不足,即对转基因食品不进行标识。这不仅违背了美国广大人民的意愿,是不尊重消费者知情选择权的一种表现,而且同WHO/ FAO要求对转基因食品实行标识制度的规定相背离。
美国转基因的技术发展的迅速,美国转基因食品现状非常好,转基因食物标志化看来已成趋势,难以阻挡。更多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知识尽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