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国家都有一定的制度,对于欧盟这些发达国家来说转基因技术比较先进,那么欧盟转基因标示制度是什么样呢?
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的具体规定如下:
(a)含有一种以上配料的食品:在食品成分表中,必须在相应转基因配料旁的括号里注明“转基因”,或注明“由转基因„„生产”,并要注明该转基因物质的名称(关于食品成分表可参见2000/13/EC法规第6条:一般标识规定)。
(b)按照产品分类名称命名的食品成分(如“植物油”):在食品成分表中必须注明“含有转基因„„(转基因物质名称)”或者“含有由转基因„„(转基因物质名称)生产的„„(配料名称)”字样。(a)和(b)所规定的注释可以在食品成分表的脚注中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注释的文字应与食品成分表的文字大小相同。
(c)没有列出食品成分表的食品:必须在标识上清晰地注明“转基因”或“由转基因„„(转基因物质名称)生产”字样。
(d)对于容器最大表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小包装食品,要将规定的标识内容清晰地在包装材料上标出,标识文字要足够大,以便于阅读。
现在欧盟转基因食品现状不是很好,出现了争议,有很多国家禁止生产转基因食品了。想了解更多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知识请到本站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