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如何辨别虚构标价欺诈?这是人们一直在探寻的问题,为了帮大家早日找到答案,本站的小编做了一些相关的调查,现总结如下,希望大家能从中有所收获。
辨别虚构标价欺诈十大注意事项:
1、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2、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3、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购买。
4、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5、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6、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7、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8、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9、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10、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
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则个别消费者不得以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这种损害并不意味着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应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纠纷,节约维权时间和成本。协商解决消费纠纷时,消费者要敢于和经营者据理力争,提出合理赔偿要求。在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再采取其他维权方式。
以上内容有本站提供,那我们到底怎样防范价格欺诈呢?答案将在下期的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的讲座为大家揭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