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女工享有劳动权利,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可是一般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分娩补助跟生育保险有冲突吗?不妨跟随本站小编来一起探讨下相关的特殊职工安全小知识吧,小编来和大家一起看看我国对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措施。
其实,以小编的经验来看,只要缴纳了生育保险就可以领取分娩补助的,所以说这两者是有冲突的,不能同时领取,具体相关内容如下:
缴纳了生育保险的是可以办理生育补助的。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1.医疗费用申报单;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3.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4.本人的病历本;
5.生产收费原件;
6.费用明细单;
7.出院小结。
本站提醒大家: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果是由他人代领,请务必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好了,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内容就到这里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