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政府对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的工资生活待遇问题,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和办法,那么退伍军人待岗工资有多少呢?下面就一起随本站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据小编了解,接收单位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安排上岗的,应当从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直至上岗为止。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
同时,退役士兵享受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待遇。军龄10年以上的,接收的企业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接收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另外,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缴纳。
最后还明确提出,各市对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所需资金,要逐人建立台账、逐县(市、区)汇总后上报省有关部门,省财政厅对财政困难县要区分情况,按比例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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