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一些人为了美丽也是想尽各种办法,于是就有人利用爱美人士的心理,打起了“小算盘”。昨天下午,广陵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朱某不知道从哪儿买来走私的假冒美容针剂,在微信朋友圈售卖,结果客人买回后鉴定是假货,客人找朱某协商,却遭到拉黑。那么,朋友圈买到假冒美容针如何维权呢?
现实生活中,许多消费者没有向经营者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的习惯,朋友圈购物时,此现象更为普遍。购物凭证和服务单据,是消费者证明自身与经营者之间存在买卖或服务关系的直接证据,而朋友圈购物是通过微信聊天方式进行商谈,再运用快递物流方式发货,一旦聊天记录被删除,很难找到与经营者之间存在买卖或服务关系的证据,假如对方不予认可,消费者便束手无策。鉴于此,朋友圈购物时,依然应当要求出售商品的经营者提供发票等购货凭证,并妥善保管。
消费者应当尽到谨慎付款的义务。朋友圈购物,双方协商一致后,消费者往往通过微信红包、微信转账的方式进行付款。这种付款方式,并不能明确收款主体,也不能表明付款用途。朋友圈购物付款时,最好要求对方提供银行账户或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以便清晰知悉资金的流向,同时备注资金用途,以加强资金与购物商品之间的关联。付款之后,应当及时将微信聊天记录、付款记录、付款凭证等截图保存。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因此,消费者在收到商品时,应当第一时间观察商品是否存在瑕疵或缺陷,并及时使用,以发现所购商品是否存在假冒伪劣现象,防止因拖延造成“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的丧失。而且在收到货品如果发现有问题,消费者应该及时将产品拍照保留,出现问题,商家不处理的话,消费者除自力救济维权外,还可以将上述证据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维权机构进行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购物维权小知识由本站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最后,小编提醒各位爱美人士,最好不要在网络等非正规渠道购买美容注射剂,网络产品真假难辨,普通消费者很难分辨其真伪优劣。而且网络购买注射剂往往面临维权难的问题,如有问题,无法界定为产品质量问题还是使用方法问题,很难追溯解决。朋友圈中微商盛行,大伙在选购时一定要认清其资质,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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