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空腹全血血糖为3.9~6.1毫摩尔/升(70~110毫克/分升),血浆血糖为3.9~6.9毫摩尔/升(70~125毫克/分升)。
2、空腹全血血糖≥6.7毫摩尔/升(120毫克/分升)、血浆血糖≥7.8毫摩尔/升(140毫克/分升),2次重复测定可诊断为糖尿病。
3、当空腹全血血糖在5.6毫摩尔/升(100毫克/分升)以上,血浆血糖在6.4毫摩尔/升(115毫克/分升)以上,应做糖耐量试验。
4、当空腹全血血糖超过11.1毫摩尔/升(200毫克/分升)时,表示胰岛素分泌极少或缺乏。因此,空腹血糖显著增高时,不必进行其它检查,即可诊断为糖尿病。
1、餐后1小时:血糖6.7-9.4毫摩/升。最多也不超过11.1mmol/L(200mg/dl)。
2、餐后2小时:血糖≤7.8毫摩/升。
3、餐后3小时:第三小时后恢复正常,各次尿糖均为阴性。
1、孕妇空腹不超过5.1mmol/L。
2、孕妇餐后1小时:餐后1小时血糖值一般用于检测孕妇糖尿病检测中,权威数据表明孕妇餐后1小时不得超过10.0mmol/L才是血糖的正常水平。
3、孕妇餐后2小时:餐后正常血糖值一般规定不得超过11.1mmol/L,而孕妇餐后2小时正常血糖值规定不得超过8.5m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