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为客户提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等服务的全国性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于2007年1月15日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总部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2号。2014年10月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澳大利亚安保人寿有限公司,现公司注册资本已增至34亿元。
公司简介
公司成立以来,充分履行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的职责,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原则,凭借机构、人员、销售网络以及品牌价值优势,发挥专业特长,整合企业年金服务资源,努力为企业提供标准化和个性化的全方位高品质服务,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截至2014年底,公司管理资产规模折算达到2337.2亿元,居行业第一,其中:公司受托管理资产规模1319.82亿元,位列全行业第一;账户管理规模131.82万户,位列保险业第一;投资管理规模885.56亿元,位列全行业第二。公司积极发展团体和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满足客户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公司秉承“基金规模领先、专业水平一流、公司治理完善、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品质优良、经济效益显著”的发展目标,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品牌卓著、值得信赖”的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成为国内养老金管理市场的第一品牌,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公司概况
法定名称: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缩写: 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拾伍亿元整
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2号
成立时间: 2007年01月15日
经营范围: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区域: 全国
法定代表人: 刘家德
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 95519
发展优势
雄厚的股东实力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已经连续12年入选《财富》“全球企业500强”,2014年位居第98位,首次跨入前100强,居国内保险公司第一;连续8年入选世界品牌500强,位列第233位,品牌价值达到1745.36亿元,居保险行业第一。1983年开始为企业团体和个人提供补充养老保险服务,拥有超过30年的养老金管理经验。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分别在纽约、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的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中国最广泛的分销网络。2014年实现保费收入3312亿元(公告数据,未经审计),市场份额持续领先。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我国首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2014年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超过2.1万亿元,是国内管理资产规模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澳大利亚安保人寿有限公司是安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养老金管理业务和个人保险业务,从事养老金管理业务的历史超过65年,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澳元(约合5400亿人民币),在澳大利亚的养老金和个人保险市场拥有超过20%的市场份额,行业排名第一。在养老金管理的许多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先进经验,是澳大利亚养老保障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澳洲乃至全球的养老金管理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借助中国人寿卓著的品牌实力和强大的资源优势,利用安保人寿的先进技术、管理模式、市场运作经验和战略资源,公司一定会稳步向“全球最大的养老金管理机构”迈进。
完善的公司治理公司
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专业的管理团队
公司总部设有15个部门。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占员工总数的64%,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占员工总数的9%,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公司在全国设立了35家省级分支机构。可以为客户提供及时快捷的养老金管理与咨询服务。
先进的管理系统
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服务理念,借鉴国际先进的业务处理模式,汲取社会保障和金融领域业务管理精华,吸收中国人寿在寿险、养老保险和投资管理领域长期积累的应用系统建设经验,建成了覆盖企业年金和养老保障等业务领域的一体化养老金及投资服务平台。该系统功能齐全、扩展性强、适应性好、安全稳定,具备操作方便快捷、管理科学严谨、风险控制出色等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柜面、传真、短信、邮件、95519呼叫中心、网上服务等多渠道、个性化服务,可以确保企业年金计划持久、安全、高效运作。 公司凝练养老金管理经验和精算技术,自主研发国内首个专业养老金精算咨询系统(PACS),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实现了面向用户的规范化、智能化、可定制、全天候在线交互式养老金管理服务。公司牵头制定的首个企业年金国家标准《企业年金数据交换规范》,已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受托管理等12个应用系统获得了国家版权局授予的软件著作权,精算咨询和基金监督系统填补了行业空白。
稳健的投资管理风格
公司在多年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秉承“增长、稳定、持续”的投资文化,遵循长期稳健的价值投资理念,按照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协调统一的要求,在资金安全性第一的前提下,追求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最大化。公司企业年金账户整体收益率连续多年超越企业年金市场平均水平,在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行业处于前列,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和信任。卓越的受托管理能力公司以“维护受益人核心利益”为宗旨,将确保受托年金资产安全贯穿始终,以“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受托业务核心专业能力为支点,以先进的受托管理系统为平台,以严密的风险控制为保障,积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审慎勤勉、专业优质的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不断提升,赢得了客户的赞赏和同业的青睐。公司凭借多年来在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长期收益最大化等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制定贴近市场需求、符合企业实际的企业年金资产配置策略;建立立体化的管理人选择、监督与评估体系,对计划各管理机构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高效管理和实时监督、科学评估;建立规范高效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运营管理流程、标准化的受托服务品质管理制度、完善的信息披露体系,根据客户满意宗旨进行全过程受托管理与服务。不断整合和优化企业年金服务流程,持续提高受托服务效率和品质。公司具有深厚的精算经验和领先的精算能力,可以为客户量身定制企业年金计划,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截至2014年底,公司为近7000家企业客户、348万个人客户提供企业年金受托服务,其中,基金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年金计划超过150个,包括多家大型中央企业和电力、金融、烟草、铁路、公共交通、能源、军工等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成为各行业大客户首选的企业年金受托机构。
丰富的账户管理经验
中国人寿从1983年起开始经办补充养老保险业务,1998年开始对养老金业务实行个人账户式管理,为国内众多企业及绝大部分《财富》500强在华企业提供了数百亿元的补充养老金和团体年金保险保障,管理的个人账户数量达到1100多万个,积累了丰富的养老金管理经验。2005年8月首批获得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资格后,依托深厚的养老金账户管理经验,发挥经营企业年金和养老保障业务的综合优势,以科学的业务管理模式、先进的账户管理系统、优质的客户服务水平、严谨的业务运营体系,为企业提供全面、高效、精准的企业年金和养老保障账户管理方案设计和专业化服务。
严密的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推行全面风险管理与全程控制理念,遵循COSO风险管理框架与美国萨班斯法案404条款,应用国际最新风险管理技术,通过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部门为依托、各相关职能部门执行和配合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搭建起由业务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审计监督部门组成的三道风险防线,形成了企业年金业务运作、风险管理和监督检查三个工作系统,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风险管控,切实保障企业年金基金安全、高效运作。
庞大的服务网络
客户可以通过95519客户服务专线、公司门户网站和短信平台、微信等查询账户信息,也可以到中国人寿各地的客户服务中心进行面对面咨询。 中国人寿已经踏上了创造二次辉煌的新征程,坚持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力争早日实现国际一流金融保险集团的宏伟目标。作为中国人寿的组成部分,公司将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品牌卓著、值得信赖”的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给客户创造更多价值,为我国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企业文化
核心
成己为人,成人达己
理念
“成”是指“成就”、“成功”、“实现”和“完善”。 “达”是指“通达”、“达到”。“达”字用在这里也有“成就”、“完善”的含义。
“为”指“成全”、“维护”、“关爱”、“帮助”。
“己”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及其全体成员。
“人”泛指与“己”有联系的各种社会关系的集体或个人。
“成己为人”一方面是说,不断完善和壮大自己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客户和社会服务;另一方面是说,只有不断完善和发展壮大自己,才能更好地为客户和社会服务。
“成人达己”是说,只有成就和帮助他人,才能发展和完善自己,实现自己的理想,达到自己的目标。
服务网点
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在全国设立了35家省级分支机构。
常见问题
A: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企业和职工共同出资、国家给予税收政策扶植的、自愿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A:对个人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参与企业年金计划,可以增加退休后的收入水平,有利于增强化解老年经济风险的能力;
(2)参加企业年金计划,是员工行使自身民主权利的一种表现。企业年金方案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通过,让每个员工都了解企业年金方案的详细内容;企业年金的管理充分体现了透明化,每位员工都可以通过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的报告、通过电话、网上查询等方式,随时了解企业及员工企业年金缴费的情况、投资收益的情况及个人账户资金积累的情况等,企业年金的信托管理模式,使企业年金的管理完全透明化,使员工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A: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试用期满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可以参加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是企业自愿行为,由企业和职工共同协商决定,是非强制性的。员工可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参加。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Q:个人离职以后,如果新单位没有年金计划,是否可以在离职时提前支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二、十四条,职工可以领取企业年金的条件是退休、出境定居或死亡(死亡后,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三条,个人离职以后,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新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可以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Q:集合年金计划的费用收取可否适当下调?
A:集合年金计划由诸多企业参与,受托费、投管费、托管费采取统一费率标准,且在收取时以计划为单位,统一从企业年金基金资产中扣除。因此,受托费、托管费与投管费不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