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加班费怎么算?
介绍:国家是怎么规定加班费的?安排劳动者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加分)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过年加班费怎么算?,下面给你介绍。
支付加班费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加班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
1.劳动者被依法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加分)超过每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
计算方法:
1.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旷工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计算)
2.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薪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4.休息日加班工资=月薪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上述原则支付其工资,至少为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和300%。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工资按照本规定支付。
实行提成工资、包干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劳动者,按照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工资的支付方式和标准支付。
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
首先,根据国务院最新颁布的《国定假日和纪念》,第二条规定,所有公民的假日为春节,休息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其次,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在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上班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工资。
第四天至第七天的四天内,安排加班的,可以安排劳动者补休,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无补休,加班工资按其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根据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工资天数(21.75天)。
注意:
1.节假日加班费=月薪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2.计息日加班费=月薪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提示: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每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工资按照不低于其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300%支付。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计件单价应当按照上述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过年主动延长时间工作是否属于加班?
中国目前的标准工时制度是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也就是说,只有当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时,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只有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支付加班工资。
注意:
下列情况不能视为员工自愿加班,由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1)、雇主的员工手册或有关加班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对雇员和雇主都有约束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承认劳动者自愿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或者安排休假。
(2)用人单位事实上已经默认这种行为是加班(比如允许员工打加班卡),或者有员工自愿支付加班费的先例,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