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和准则
一.总则
(一)《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是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二)国家公务员的职责是坚持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政策,代表国家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三)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要内容是依法执行公务、服务群众、贡献社会、树立公务员良好形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二、标准
(1)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有坚定的信念和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自尊、自省、自警、上进心,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热爱祖国,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热爱人民,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声音,从人民利益出发,对人民负责,反对特权思想和官僚主义。
(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严格遵守纪律和保密规定;依法执行公务,不得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法压法。
(三)忠于职守,努力工作。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讲求工作效率和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离职守、玩忽职守、拖延工作。
(四)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树立全局观念,了解大局,顾全大局,保证政令畅通,不走自己的路;团结协作,敢于负责,不搪塞抬杠。
(五)诚实、艰苦朴素。秉持正义,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自觉抵制不良作风,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亲属;严禁以权谋私、损害公共利益;厉行节约,勤奋工作。
(六)忠诚老实,实事求是。光明磊落,言行一致,敢于讲真话;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注重实效,反对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
(七)努力学习,精通业务。加强自身修养,不断学习本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努力掌握现代办公技术,掌握自己的业务,提高服务技能。
(八)谦虚谨慎,文明礼貌。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不要自满,随时纠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在执行公务或工作中,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举止有礼,热情大方,提倡普通话。
三、执行和监督。
(一)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各部门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组织实施,并纳入各部门目标管理。
(二)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作为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实施情况纳入国家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作为确定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等级的依据之一。
(三)各部门贯彻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情况,接受上级机关和同级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公务员要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四)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模范执行职业道德的国家公务员应当给予表彰;对违反职业道德的公务员,情节较轻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或者限期改正,情节严重、违反纪律规定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撤职处分。
四.补充规定。
(一)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家公务员。
(二)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3)本规范由四川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四)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务员职业道德基本内容》
北京市颁布第一部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
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从事某一职业的人都是在自己的具体工作中。思想和行为上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特定的职业道德。正如恩格斯所说:“其实。每一个阶层,甚至每一个行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国家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由于其地位和作用及其职业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不仅要遵守一般公众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也要践行与其工作性质密切相关的更高层次的职业道德。
众所周知。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笔者认为其主要规范应为“公”、“实用”、“廉”、“俭”。
北京出台首个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
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后北京市公务员选拔任用的调查评估中将纳入职业道德,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和依据。违反职业道德要求的,可以依法取消资格。
公务员职业道德是公务员在依法履行公共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思想行为准则,是公务员政治信仰、工作宗旨、职业理念和道德品质的具体体现。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北京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试行)》,倡导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要做到职业道德“四要”,即“忠于祖国、为人民服务、恪尽职守、公正廉洁”。这是北京市第一个关于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填补了北京市公务员管理中职业道德建设的制度和政策的空白。
同时,《意见》明确了落实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要求的五项措施,并提出完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行为规范、依法行政、诚实守信等制度。职业道德也将纳入公务员选拔任用的调查评估内容,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和依据,违反职业道德要求的,可以依法取消任职资格。
同时,将公务员职业道德纳入公务员入职培训、在职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十二五”期间,我们将以行政执法领导干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和公务员为重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轮训全市公务员。
此外,北京将加强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社会监督,建立社会评价机制,通过党务政务公开、公务员信息公开、岗位公示等渠道形成强有力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