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板规定,每周一晚上,所有行政人员必须留下来接受培训,不能请假或加班。但是我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这样的规定。你觉得这样合理吗?
加班是指员工根据雇主的要求,为雇主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在工作时间以外提供额外的劳动。为了确定员工是否加班,一般根据以下几点来判断:
(一)是否由雇主要求或是否反映雇主的意愿;
(二)是否有利于用人单位;
(三)是否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视为加班。
你老板要求每周一晚上留下来听课,占用了工作日下班后的休息时间。而且听课是老板的要求,你留下来听课是出于服从老板的意志。所以是公司发起的,是公司对员工的具体要求,员工只能按照要求去做。
另一方面,公司是占用你休息时间的培训的最终受益者。平时培训应该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但是安排在节假日或者其他休息时间无疑会节省正常工作时间,公司自然可以通过挤出正常工作时间获得更多的利益。
最后,员工通过培训获得技能,或者明确了解业务流程规则,有利于更好的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多更好的经济效益。培训虽然不属于直接生产经营,但是促进生产经营,最终使公司受益。
所以你们公司占用下班时间,强行上课,这是一种加班的情况。你有权要求加班费,公司支付的加班费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时薪标准的150%。公司拒不支付的,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三)项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也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要求公司按照应付金额的50%至100%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我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度过了一个周末。后来我向人事部申请培训作为加班换休假,被拒绝了。根据公司规定,员工加班后可以向人事部申请休假。我们的培训是以通勤时间为基础的,应该算加班!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以法律法规为例。单位要求的培训一般是工作内容的一部分。既然占用了员工自己的时间,就应该算作加班。但是我想更理智一点。
在企业看来,培训有几种类型:岗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培训。
岗前培训是上岗前的必经之路。不经过训练是不能工作的。企业一般在上班时间安排这样的培训,二话不说也算上班时间。当然,在一些低端的就业市场,为了避免培训后找不到工作的风险,有些企业可能会在招聘前动脑子,比如举办委托培训课程,培训合格后再招聘所有企业。当然,这是后话。
职业技能训练属于提高天性的训练。因为你已经能够在工作岗位上工作了,即使不培训,也不存在不能工作的情况,所以专业技能培训其实具有提升的性质。改善训练的性质对个人有利。一方面,它促进了企业员工的职业发展,另一方面,它帮助员工开阔视野,提高技能。有的企业认为培训费用和人工费用两者都交不划算,所以不愿意把专业技能培训放在工作时间。当然,考虑到这种培训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很多企业还是把这种培训当做上班。
管理培训属于“黄埔军校”,培养中高级管理干部。一般只有企业愿意重用员工的时候,才会送去进行管理培训。说实话,借工作时间参加这种培训的人不多,几乎都不是加班。这是因为:一方面,管理类课程的价格往往很高,企业花费很高的培训成本,显然不再考虑劳动力成本;另一方面,也是检验员工对企业忠诚度的一种手段。在实践中,参加这种培训的员工之间几乎没有争议。在他们心目中,应该认为这种培训对自己的职业发展大有裨益。
回到你的问题,我不是想简单的判断培训是不是加班,而是问你觉得这次培训对你有多大的价值。如果是被动枯燥的培训,可以争取加班费。如果是一个对你帮助很大的培训,很明显你痴迷的一些加班工资是不会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