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生产、工作需要,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增加额外劳动的工人应得到合理的报酬。以下是上海加班费规定的详细介绍。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生产、工作需要,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增加额外劳动的工人应得到合理的报酬。
加班费的计算:平时加班费是我工资的150%,周末200%,法定节假日300%。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上海周六加班工资怎么算
中国实行一周两次的制度。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安排工人工作,但不能安排补休,休息日(通常是周六和周日)的工资至少为工资的200%。即周六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200%。
根据劳动法,平时加班费是我工资的150%,周末200%,国定假日300%。自1995年5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行两周休息制,即每周休息两天。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工作时间,周六、周日为每周休息日。”
员工加班工资的基数可以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否则,企业应自行确定员工正常劳动的工资。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岗位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以通过集体工资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结果为集体工资协议(经批准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期工作制的,不执行上述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下列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1)元旦;
(2)春节;
(3)国际劳动节;
(4)国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员工岗位(岗位)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当与工资集体协议签订。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统一确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
按照上述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