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期间,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20〕14号),重庆税务也对应出台了10项举措,延期申报就是其中之一,今天我们就来摆摆延期申报咋网上操作!
2020年2月份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8日,如果您因疫情影响还是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不用着急,这项政策能帮您——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准予延期申报。
我们来看看具体操作:
第一步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点击左上角“重庆市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
点击右上角“登录”或者“我要办税”,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第三步
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
第四步
第五步
进入延期申报申请录入界面,录入“行政许可申请”后,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
选择申请延期的理由后,点击“下一步”;
第七步
完成申请后,及时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税费缴纳”-“扣税款(延期申报)”模块查询并在征期内完成核定预缴税款。
第八步
完成核定预缴税款后,及时在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并下载打印行政许可决定书。
【注意事项】
1.“申请延期申报的理由”处,应写清楚因何种不可抗力,或者具体困难导致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情况;
2.申请信息中,延期申报税种、所属期、申请延期申报期限(预计需要延期到何时)等信息录入正确,并将需要延期申报的税种全部勾选;不需要延期申报的税种,不录入、不勾选;
【常见问题及解答】
答: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因其他原因,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申请延期申报的截止日期为规定的申报纳税期的最后一日(2月份申报期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8日)。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答:税务机关在核准延期申报时,一是确定纳税人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预缴,二是结合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来确定预缴税额。
纳税人如果经营情况变动较大,应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以便主管税务机关按实际经营情况来确定预缴税额。
答:纳税人应当在税务机关核准后,当期纳税期内缴纳。纳税人完成申请后,及时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扣税款(延期申报)”模块查询并在征期内完成税款缴纳,选择“三方协议缴税”方式缴纳。
▽▽▽
本文转载自南岸微发布
素材来源:重庆税务
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